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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 | 最高死刑!法院紧急通知:严打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

北中医胡兵的公号 读读马原著 2022-09-14




最高死刑!保障打赢“战疫”

黑龙江高院严打

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籍汇  2020-02-02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得以顺利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法院依法稳妥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





一、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



1.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二、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2.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3.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
4.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判刑死刑。






三、危害公共卫生类犯罪



5.作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拒绝配合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6.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已被感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非法行医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四、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




7.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刑三年。

8.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9.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触犯“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刑十年。
10.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判刑死刑。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触犯“抢劫罪”,最高判刑死刑。






五、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



1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最高判刑死刑。

12.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前款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判刑无期。






六、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



13.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触犯“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14.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触犯“虚假广告罪”,最高判刑二年。






七、贪污、侵犯财产类犯



15.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触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刑死刑。

16.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触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最高判刑七年
17.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触犯“诈骗罪”,最高判刑无期。
18.利用已被感染、疑似病人或亲密接触者被隔离期间,入户盗窃公私财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触犯“盗窃罪”,最高判刑无期。






八、渎职类犯罪



19.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触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最高判刑十年。

2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触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刑七年。
2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触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最高判刑三年。
在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地区或者新型冠状病毒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三)拒不执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九、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



22.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触犯“污染环境罪”,最高判刑七年。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其他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最后,老编我推荐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刘清泉教授主审的防控漫画书



01

上下班途中如何做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02

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03

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04

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05

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生食肉类。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06

下班后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07

公务采购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08

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功能下降。


09

公共区域如何做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

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11

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

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居住史或接触当地人员情况,以及有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13

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14

电话消毒如何做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15

空调消毒如何做



(1)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2)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3)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16

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出版说明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遵照党中央指示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中国人口出版社在健康科普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联合中华医学网工作团队编辑出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漫画》。分5季推出:第一季,工作场所如何做好防护;第二季,怎样做好个人防护;第三季,居家怎样防护;第四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介;第五季,如何正确就医及就医注意事项。在春节假期即将结束之际,我们先期推出第一季。

 刘清泉医生承担本书主审。刘清泉医生是北京中医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教授,是国内从事急诊临床一线时间最长的医生之一。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指派,作为第一批中医专家代表,于2020年1月21日、27日两次抵达武汉,支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工作,迄今仍坚守一线工作。2003年北京爆发“非典”时,作为第一个进入疫区的专家,刘清泉医生带领医护人员抢救患者、自治自救并协同专家制订中西医结合治疗预案,为控制疫情蔓延做出巨大贡献。还要说明的是,河北医大张秋霞师生团队为本书漫画绘制做了大量工作。这里,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奉献,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本书编委会




健康科普出版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陇德  蔡昉

副主任委员:刘德培 王辰 胡盛寿 高福 赫捷

顾东风 翟振武

委员(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鲍明晓 毕宏生 曹 丰 曾晓苴 常 春 

陈 彪 陈 峥 陈博文 陈家旭 陈君石 

陈荣昌 陈祥生 陈雪峰 陈永祥 单志艳 

邓海华 丁钢强 杜 鹏 段 勇 段成荣 

樊 嘉 樊代明 樊富瑕 樊晶光 范吉平 

方 刚 封志明 傅 卫   冯晓丽 冯子健 

葛均波 葛延风 高树庚 高 福 高 星 
高彦辉 郭建国 郭万申 郭新彪 顾   硕 

韩雅玲 何 瑞 何传启 赫元涛 胡鞍钢 

胡大一 胡国臣 胡开敏 黄发源   黄惠勇 

黄璐琦 季加孚 贾 凯 贾伟平 金 曦 

金龙哲 柯 杨 孔灵芝 孔祥清 李 波 

李 珏 李 亮 李 宁 李 松 李 涛 

李 铁 李 雪 李国强 李建臣 李建民 
李景中 李祥臣 李新华 李耀强 李长宁 

厉彦虎 廖文科 廖远朋 刘 峰 刘宝龙 

刘国恩 刘剑君 刘俊明 刘凯波 刘伦旭 

刘清泉 刘尚希 刘维林 刘兴荣 刘友良 

卢元镇 陆 林 陆杰华 马 军 马 駿 

马 辛 马建中 马文军 马玉杰 缪剑影 

倪 鑫 宁 光 彭希哲 祁德树 钱铭怡 
钱晓波 乔 杰 乔志宏 屈卫东 瞿 佳 

瞿介明 邵 兵 邵 薇 施小明 苏 旭 

苏 杨 孙 新 孙殿军 孙全富 汤乃军 

唐 芹 唐北沙 陶 潢 陶芳彪 佟瑞鹏 

童玉芬 汪卫东 王 平 王 生 王大庆 

王大树 王福生 王广洲 王贵齐 王惠珊 

王建业 王金南 王临虹 王宁利 王文瑞 
王谢桐 王雪凝 王拥军 王争艳 魏玉山 

温建龙 郭沧萍 鄂堂春 吴 建 吴先萍 

吴宜群 吴尊友 奚 桓 席 彪 肖诗鹰 

熊 煌 徐 勇 徐东群 徐建国 徐文东 

许培海 许樟荣 严卫星 杨 静 杨 柳 

杨 汀 杨莉华 杨庆生 杨维中 杨文敏 

杨雪冬 杨毅宁 杨月欣 姚 宏 姚 远 
姚宏文 伊木清 於 方 于 康 于 欣 

于金明 詹启敏 张 慧 张 敏 张 伟 

张伯礼 张车伟 张华东 张俊华 张澎田 

张湘燕 张新卫 张许颖 张建兵 张雁灵 

张一民 赵 平 赵建华 赵旭东 钟南山 

周敬滨 周敏茹 周念丽 周晓农 朱 军 

朱大龙 朱凤才 祝士媛 祝小平               







来源:中国人口出版社,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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