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公安:警民爱心接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近年来,随着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逐渐形成了全民共同爱护、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生态氛围。近日,秦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与群众爱心接力,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了一只不会飞的鹰,希望你们能够救助一下”6月15日20时许,一名女士手里拿着一只像鹰的鸟类来到秦安县公安局,称在秦安县娲皇北路行走过程中看见该类似鹰的鸟停留在路边,来往车辆较多且该鸟试图起来多次均未成功,担心该鸟安全问题,便将其抓住带至公安局,请求民警给予救助。
民警当场通过对其体貌特征判断,确认该鸟系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红隼。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红隼身上并无明显外伤,经判断可能属身体虚弱、飞行无力原因,随即,民警将其带回森警大队留观喂养。经悉心照料,该红隼逐渐恢复体力,且完全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和放飞条件,6月16日11时许,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红 隼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之一。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雄鸟头蓝灰色,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具三角形黑斑;腰、尾上覆羽和尾羽蓝灰色,尾具宽阔的黑色次端斑和白色端斑,眼下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下体颏、喉乳白色或棕白色,其余下体乳黄色或棕黄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斑点。雌鸟上体从头至尾棕红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横斑,下体乳黄色,除喉外均被黑褐色纵纹和斑点,具黑色眼下纵纹。脚、趾黄色,爪黑色。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这在鹰中是罕见的;雄鸟的颜色更鲜艳。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越冬于菲律宾及东南亚。甚常见留鸟及季候鸟,除干旱沙漠外遍及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