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秦安公安森警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近日,秦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
6月19日17时许,森林警察大队接县局110指令:“在秦安县西川镇宋场村村民刘某家中有一只猫头鹰,要求民警前往现场进行救助处置”。
接警后,森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民警现场对该猫头鹰进行检查,发现该猫头鹰翅膀部位有轻微损伤,好在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民警遂将猫头鹰带回大队,用消炎药撒在猫头鹰翅膀受伤处,并买来食物精心喂养。
6月20日,该猫头鹰体力逐渐恢复、伤口基本愈合,具备飞行能力,民警将其带至适宜地带放飞大自然。
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保护野生资源的意识,若遇见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随意驱赶、捕捉或私自豢养,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避免野生动物受到二次伤害以及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