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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严管十条”(春季版)】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电动车经销点进行专项检查
为净化辖区电动车销售市场,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 工作和省厅“严管十条”(春季版)工作措施。4月26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检查,持续加大电动车销售市场执法力度,防止违规电动车销售问题,切实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先后对辖区内的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了解了商家的进货渠道、销售方式、经营品牌及是否超出经营范围销售,详细询问了销售电动车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是否有电动车整车合格证书、是否通过国家3C认证、是否销售非法改装及拼装电动车等情况,坚决禁止销售非标电动车。其次,联合检查组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可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并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下一步,秦安公安交警将继续以联合检查的形式组织“回头看”,常态化整顿治理电动车违法行为,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整治,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出行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购买不合规电动车,骑乘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