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这些国家安全知识你都知道吗?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
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提供坚强保障”。
也许有人会觉得
国家安全距离我们很遥远
事实上
“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
“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
已经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
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
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小到随口一句话、一张照片、
搜集网络公开的资料……
看似不经意的举动
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关系你我
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01
什么是国家安全
02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03
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国家安全法》
3.《反分裂国家法》
4.《反间谍法》
5.《网络安全法》
6.《反恐怖主义法》
7.《核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04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05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力?
06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07
维护国家安全,生活中应该怎么做
1.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2.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
3.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4.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
5.表达爱国行为,要保持大脑清晰,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凡此种种,对于有风险的事情,我们要高度警惕。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来源:人民网、中国普法、重庆市国家安全局、新华网、保密观、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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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晔 徐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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