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没什么争议,美国却“打”了几十年
昨天咱们聊到最高法院网红大法官金斯伯格的健康状况,加剧两党纷争。而比她的健康状况引发更多争议的,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最近几个大案中的立场。今天咱们聊一个在国内没什么争议,而在美国打官司打了几十年的法律问题:堕胎的权利。我说在国内没什么争议,不是说堕胎这件事以及引发堕胎的原因没有争议,而是女性有权利自主选择堕胎这件事。因为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基本是空白,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所以我们很少看到有人告到法院说医院或者政府不允许她堕胎。
西方国家对于女性堕胎权的争议,多半是源于宗教。基督教会认为胚胎自受孕之时,就具有人的生命,因此堕胎是一种罪行。在美国是否支持堕胎基本上是保守阵营和自由阵营的泾渭分明的分界线,双方都希望法院能给个说法。在我的第13期大选音频中,咱们聊到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最高法院以7:2的表决结果判决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既然最高院有判例,各州无法直接颁布法律宣布禁止堕胎,那么保守的州就通过技术性立法来增加堕胎的难度。2013年,德克萨斯州颁布法律,要求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医生在诊所周围30英里也就是48公里范围内具有Admitting Privilege,意思是收病人住院的特权。在美国很多私人医生是自雇的,不在医院工作。所以德州的这项法律的目的,就是给实施堕胎的医生提出额外的要求,进而减少可以堕胎的诊所数量。实际上该法律实施后,德州的堕胎诊所数量就从42所减少到了19所。原告Whole Woman’s Health诊所,简称WWH,就把州政府给告了。经过联邦地区法院和第五巡回法院,案子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
介绍完背景,咱们来聊2020年6月29号最高法院对路易斯安那州堕胎案June Medical Services v. Russo六月医疗服务公司诉罗素案的判决。六月医疗这个案子不复杂,跟德州的WWH案情几乎一样,也是路易斯安那州颁布了法律,要求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医生具有Admitting Privilege,收病人住院的特权,连范围都是一样的:在诊所周围30英里也就是48公里以内。同样经过了联邦地区法院和第五巡回法院,来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019年10月开始审这个案子,到2020年6月29号做出5:4的判决,推翻路易斯安那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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