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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16 楚归晋知罃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纍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

【译文】

晋人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首归还给楚国,以此要求交换知罃。当时荀首已经是中军副帅,所以楚人答应了。楚王送别知罃,说:“您恐怕怨恨我吧!”知罃回答说:“两国兴兵,下臣没有才能,不能胜任自己的任务,所以做了俘虏。君王的左右没有用我的血来祭鼓,而让我回国去接受诛戮,这是君王的恩惠啊。下臣实在没有才能,又敢怨恨谁?”楚王说:“那么感激我吗?”知罃回答说:“两国为自己的国家打算,希望让百姓得到平安,各自抑止自己的愤怒,来互相原谅,两边都释放被俘的囚犯,以结成友好。两国友好,下臣不曾与谋,(你并非为了我而释放我)我又敢感激谁?”楚王说:“您回去,用什么报答我?”知罃回答说:“下臣无所怨恨,君王也不受恩德,没有怨恨,没有恩德,就不知道该报答什么。”楚王说:“尽管这样,还是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诉我。”知罃回答说:“以君王的福佑,被囚的下臣能够带着这把骨头回到晋国,寡君如果加以诛戮,死而不朽。如果由于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把下臣赐给您的外臣荀首,荀首向寡君请求,而把下臣在自己宗庙中诛戮,也死而不朽。如果得不到寡君杀我的命令,而让下臣继承宗子的地位,按次序承担晋国的军事,率领偏师(自己军队的谦称)以治理边疆,即使碰到您的文武官员,我也不会躲避,竭尽全力以至於死,没有第二个心念,以尽到为臣的职责,这就是用来报答你(楚王)的。”楚王说:“晋国是不能和它争夺的。”于是就对很隆重地给他举行礼仪,并把他送回去了。

冬季十月,郑庄公带着虢国的军队攻打宋国。十四日,把宋国的军队打得大败,以报复宋国攻入郑国的那次战役。宋国没有前来报告这件事,所以《春秋》没有记载。凡是诸侯发生大事,前来报告就记载,不然就不记载。出兵顺利或者不顺利,也是一样。即使国家被灭亡,被灭的不报告战败,胜利的不报告战胜,也不记载在简册上。

鲁国大夫羽父请求杀掉桓公,想借此求得宰相的官职。隐公说:“从前由于他年轻的缘故,所以我代为摄政,现在我打算把国君的位子交还给他。已经派人在菟裘建筑房屋,我已经打算退休养老了。”羽父害怕了,反而在鲁桓公那里诬陷鲁隐公而请求桓公杀死隐公。

隐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曾率兵同郑国人在狐壤打仗,被俘获。郑国人把他囚禁在尹氏那里。隐公贿赂尹氏,并在尹氏所祭神主钟巫之前祷告,于是就和尹氏一起回国而在鲁国立了钟巫的神主。十一月,隐公将要祭祀钟巫,在社圃斋戒,住在寪氏那里。十五日,羽父让坏人在寪家刺杀隐公,立桓公为国君,并且讨伐寪氏,寪氏有人被杀害。《春秋》不记载安葬隐公,是由于没有按国君的规格正式为隐公举行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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