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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泽渊 | 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的法理解读

卓泽渊 中国法学 2022-04-25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首先,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其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再次,党的领导要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最后,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集中体现。从这一基本观点可以合乎逻辑得出一个结论,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其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这是人民成为全面依法治国主体的制度基础。再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如何,既是一个根本的政治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法治问题、法理问题。最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为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社会主义法治在终极意义上就是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实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唯一正确的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应该选择的法治道路,既不是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是改旗易帜的邪路,而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新时代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由宪法的崇高地位所决定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宪法实施的具体方式。何以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其概括为四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以宪法实施作为抓手,树立宪法权威,确保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切实实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不同于西方模式的宪法实施和监督模式。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了法治与国家治理的密切关系,科学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路径。强国之路,必然是法治之路。从传统人治走向现代法治,是国家治理方式的历史性变革,是国家治理领域的革命,事关国家治理、治国理政、执政兴国的全局。法治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首先,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其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最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重大命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设计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这一论断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政治归属、制度归属,解决了其政治性质与制度性质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三者构成一个整体。在依法执政上,党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依法行政上,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中央明确提到,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的法治方针。坚持科学立法。首先,要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既充分肯定了我国在立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又实事求是地告诫我们立法工作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依然很重。其次,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就是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最后,完善立法体制。坚持严格执法。首先,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其次,建立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最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其次,要通过法治实践开展法治宣传。最后,要通过保障人民权益来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全民守法。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参与纷繁复杂的国际事务,更担负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对国内法治建设予以了高度关注,而且对涉外法治建设作出了深入思考,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一是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大域外适用程序规则的设置力度,为我国涉外执法、司法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善于运用法治参与国际事务。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三是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在处理国际关系上,只有依照国际法治规则,才可能充分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和平友好的国际关系。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专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及基本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建设好法治专门队伍。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必须重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是法治专门队伍中规模最大的一支队伍。司法队伍是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符合其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基层法治工作队伍是基层法治建设坚实的基础,大量的社会事务、矛盾纠纷都是由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具体处理的。律师队伍是法律服务队伍的主体力量,具有自身的职业特征和规律性要求。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更好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关键少数”指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关键少数”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抓住“关键少数”,必须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其次,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引导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再次,抓住“关键少数”,必须推动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最后,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健全激励机制。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结 语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不断与时俱进、丰富发展的开放思想体系。持续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学界的重要使命。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中,转化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以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面建成法治中国,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本刊已发相关主题的文章还有:

1. 王 晨: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2021年第1期);2.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2021年第1期);3. 汪习根: 《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精神》(2021年第1期);4. 吕忠梅: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2021年第1期);等等。

文摘来源:《中国法学》2021年第1期

图片来源:《中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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