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日 | 检察建议助力“预付卡”变“安心卡”
今年8月8日是我国第16个“全民健身日”。“预付卡”是大家在健身时常常会遇到的营销方式,商家盘活流动资金的同时,顾客也能享受到一定优惠。
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因其消费对象特定、消费用途单一、消费金额预付等特点,导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资金使用保管不透明。
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若无法第一时间掌握体育健身机构经营者单用途卡基本信息,一旦经营者关门歇业,消费者将会遭受财产损失且维权困难。2023年某知名健身机构爆雷跑路事件便是单用途预付卡领域存在整体性风险的一个缩影。
如何让“预付卡”成为“安心卡”?
长宁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建立自有业务处理系统或者使用单用途卡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并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对接,按照规定报送单用途卡发行数量、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和合同、预收资金以及预收资金余额等信息,并将获取的信息对接标识,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者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今年3月,长宁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对本区开展预付费消费卡业务的体育健身机构进行了排摸,发现多数体育健身机构均未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对接并公示信息对接标识。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据此,长宁区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议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对体育健身机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对接或公示信息对接标识的行为,通过约谈经营者或其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要求经营者限期予以整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随后,检察官还应邀对辖区内体育类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发卡企业开展培训,解读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法律义务和责任,为后续整改落实打下基础。
近日,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反馈,截止目前,已有部分体育健身场所与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对于未依法履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对接义务的体育健身场所,将会同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查处。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预付式消费规范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让“预付卡”成为“安心卡”。
供稿 | 公益检察室
编辑 | 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