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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廉洁遂宁 2021-06-24

为强化责任落实,遂宁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的通知》,明确相关纪律——


中共遂宁市纪委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的通知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防控要求,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职责,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政治站位。生命重于泰山。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中、省、市联防联控工作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执纪,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工作纪律,实施联防联控。防控就是责任,责任必须压实。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完善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联防联控的疫情防控机制,确保信息对称、处置及时、形成合力。要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遵守外出报备制度,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控指令的传达,确保上级部署的疫情防控任务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落实;要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建立对外公布信息审核和信息共享等制度,部门和个人不得将未经批准发布的信息私自发布、走漏;要严格做好舆情引导,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监督执纪,推进任务落实。疫情就是命令,命令要严格执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明察暗访,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重点工作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传染源排查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医疗救治政策、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监测检测、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活动、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全面及时发布信息和回应群众关切、全面落实防疫和医疗所需物资保障与储备、全面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组织领导等相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的监管,从重从快处理借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坚持精准问责,做到问责必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追责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抓好本地、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五个严肃查处”,严肃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的问题;严肃查处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问题;严肃查处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的问题;严肃查处重要信息瞒报、迟报、错报、漏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中共遂宁市纪委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廉洁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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