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07]执民他字第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超过执行期限的抵押权在另案中是否准予优先受偿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超过执行期限的抵押权在另案中是否准予优先受偿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007年12月12日 [2007]执民他字第10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超过执行期限的抵押权在另案中是否准予优先受偿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人意见。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与其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的成立、转移和消灭从属于主债权的发生、转移和消灭。现行法律并未赋予抵押权独立的强制执行申请权,其强制执行力从属于担保的主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受主债权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延长两年保护的期限是指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并非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故该条款不适用对抵押权强制执行申请权的保护。主债权因超过强制执行申请期限而丧失强制执行力的保护及于抵押权,不能以参与另案执行的方式而重新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因此,以丧失强制执行力保护的抵押权在另案中主张优先受偿的请求,应不予支持。
(2020年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0〕2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最高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110号民事判决书:抵押权行使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的关系(2020.9.30)
【最高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697号民事裁定书:主债权时效未届满,抵押权限期间也不届满
【高院案例库】重庆高院(2009)渝高法民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主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具有相同时效性质的期间(2009.11.23)
(争议观点)
【最高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310号民事裁定书:(争议)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不会引起担保物权诉讼时效的中断
【高院案例库】吉林高院(2020)吉民终264号民事判决书(2020.8.28)
【高院案例库】四川高院(2018)川民申192号民事裁定书:主债务已于2003年被生效判决确定并于2004年进入执行程序,在这一过程中,农商行邛崃支行始终未向胜利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在主债务未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得以清偿的情况下,农商行邛崃支行也未及时就案涉抵押物行使抵押权,确系怠于行使权利。(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