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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抗爆的法规标准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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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三届全国催化加氢工艺及催化剂技术开发与工业应用交流研讨会
目前,工业企业主要执行的防火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此类标准着重点在建筑防火,没有对建筑抗爆做具体规定。随着火灾爆炸事故的频发,单一的建筑防火越来越不能满足对防爆、抗爆方面的实际需求,石油化工工程中建筑物亟需进行抗爆设计(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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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 (2018年版)
第5.2.16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遵照执行。该条规定:“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的控制室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第5.7.1A条规定:“中央控制室应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抗爆设计。布置在装置区的控制室、有人值守的机柜间宜进行抗爆设计,抗爆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的规定执行”。现场机柜室作为生产装置的“区域性重要设施”,对生产装置的安全及连续稳定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
第4.1.1条规定:“控制室的工程设计应符合职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有爆炸危险的石油化工装置的控制室设计应符合SH/T 3160的规定”。第4.4.1条规定:“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石油化工装置,控制室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果设计”。第5.9条规定:“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石油化工装置,中心控制室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果设计”。第7.8条规定:“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石油化工装置,现场机柜室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果设计”。《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12)
第3.0.1条规定:“抗爆控制室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且应布置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并可根据安全分析(评估)报告的结果进行调整,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抗爆控制室宜布置在工艺装置的一侧,四周不应同时布置甲、乙类装置,且布置控制室的场地不应低于相邻装置区的地坪。②抗爆控制室应独立设置,不得与非抗爆建筑物合并建造。③抗爆控制室应至少在两个方向设置人员的安全出口,且不得直接面向甲、乙类工艺装置”。《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3.4.1条规定:“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化工工厂,中心控制室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果设计”。第3.4.2条规定:“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控制室,现场控制室应采用抗爆结构设计”。结合以上标准规范的要求,现行的法规要求对石油化工工程中的控制室、机柜间(MCC)等进行抗爆设计或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的结果来进行改造。抗爆设计的目的主要有2个:一是保证操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二是可对发生事故的装置和邻近装置采取一系列措施(紧急停车),防止事故扩大。爆炸风险评估是建筑物抗爆改造的其中一部分,总体工作可分为:爆炸风险评估→墙体结构校核→抗爆改造,整体工作流程下图所示。
▼图1-建筑物抗爆改造工作流程图
声明
应急部:关于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控室抗爆设计等问题的回复
应急部: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储罐设计最大量到底如何界定等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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