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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追授李小建 徐剑波同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 共产党员”称号

陕西司法 2021-06-01


  近日,省司法厅党组决定,追授李小建、徐剑波同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李小建


  男,汉族,陕西镇巴人,1963年2月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汉江监狱第十五监区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9年5月1日凌晨在值守夜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56岁。李小建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扎根监管改造一线,兢兢业业、踏实工作,为监狱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重学习,勤钻研,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监狱人民警察职责;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认真思考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发挥了标兵模范的引领作用。




他重规范,严执法,忠诚履职尽责。带头树牢安全首位意识,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法执纪,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经常放弃公休假,丝毫无怨言,受到广大干警一致好评。




他重品行,讲奉献,平凡谱写真情。他总是尽自己最大能力帮助同事、服刑人员以及素不相识的人。曾自己掏钱让妻子购买衣物送给生活困难服刑人员,在同事遇到困难时给予热情帮助,向素昧平生的困难家庭捐款。多次被监狱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徐剑波


  男,汉族,上海市人,1964年1月生,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西安监狱生活卫生科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2年底确诊为骨髓瘤,长期带病坚持工作,2019年8月11日病逝后,家人按照其生前遗愿,捐献了眼角膜,并将遗体捐献给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徐剑波从警35年来,始终坚守着忠诚与担当,敬业与奉献,多次被监狱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为监狱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坚守初心、恪尽职责。始终不忘党员身份,不忘监狱警察初心和使命,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忠实践行“老黄牛”精神。




他秉持原则、严格自律。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严以律己,按规办事,始终保持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廉洁本色。




他勤奋敬业、乐于奉献。不讲条件,不怕脏累,始终坚守一线。




他胸怀大爱、情洒人间。始终以乐观豁达的态度面对人生的坎坷,主动与西安交通大学联系,表达自愿捐献眼角膜及遗体的愿望,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


厅党组号召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李小建、徐剑波同志学习。

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习他们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坚持实践实干实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


学习他们无私忘我、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始终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倾心尽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奋斗,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学习他们淡泊名利、严于律已的道德情操,守纪律、讲规矩,无私奉献、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李小建、徐剑波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要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 稿 / 厅宣传教育处

文 章 / 王晓刚

校 审 / 李琪 敬菲

责 编 / 王建军

编 辑 / 兜 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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