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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153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11月30日公布。自11月30日至12月14日,陕西省共有153名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向报名地的市司法局提出了核查的书面申请。
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的市司法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持有效身份证件、成绩单、成绩核查申请书,到报名地的市司法局办理成绩核查申请,成绩核查申请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汇总上报。
陕西省司法厅已对153人的申请信息进行了核对,目前已上报司法部考试中心核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供 稿 / 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文 章 / 刘孟华
编 辑 / 兜 兜
责 编 / 李琪 敬菲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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