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成效凸显
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安排部署,陕西省司法厅紧密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科学有序推进,不断总结创新”的原则,牢固树立司法行政“一盘棋”思想,扎实推动我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取得实效,成效凸显。
制定方案,狠抓落实,首批用警成效显著
厅党组高度重视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专题研究,及时部署。《全省监狱戒毒民警延伸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后,经过自愿报名,结合单位推荐,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严把审核关,厅政治(警务)部最终审核决定首批选派56名监狱戒毒民警赴28个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工作。选派民警累计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1671件,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宣告、解除4104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点验10017人(次),训诫、个别教育4360人(次),组织公益劳动5644人(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等奖惩工作271人(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制止等措施104人(次),处置应急突发事件36件(次),执法监督检查449次。选派民警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充分体现和发挥了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过硬的执法素质,丰富的罪犯监管改造经验和优良的纪律作风,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威慑力和规范化水平。
克服困难,增量扩点,派警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面对我省监狱戒毒系统自身警力紧张,警囚比长期处于全国靠后水平的现状,厅党组进一步坚定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决心,决定克服困难开展第二批民警选派工作。由省监狱局、戒毒局分别选派的70名和20名民警于今年6月10日前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至此,我省社区矫正延伸用警人数达到146人,派警县(区)覆盖率为76%,县均1.4人,已完成“两步走”延伸用警规划的第一步。12月6日,省厅又印发《陕西省司法厅延伸社区矫正工作选派民警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了用警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不断提高选派民警履职能力
监狱戒毒选派民警作为宝贵的刑罚执行资源,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执行效能。围绕选好、管好、用好选派民警,各派警单位和用警单位相互协调,双向用力,共同做好选派民警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为加强对选派民警领导和管理,在工作中实行以用警单位管理为主,派警单位为辅,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部分选派民警相对集中的地区试点开展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选派民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于今年5月底组织全体选派民警进行社区矫正业务专项培训,使选派民警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既有的罪犯改造和执法经验,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履职能力。
科技引领,协同增效,逐步扩大信息化应用范围
为满足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信息化应用需求,省司法厅确定了以科技引领,协同增效为目标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升级改造目标,同步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序推进。
省司法厅认真进行调研分析,经过充分论证,提出了建设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衔接管理平台的思路。为进一步整合刑罚执行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率先提出“淘宝式”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信息化应用,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实际需求发布心理测评(矫治)“订单”,接入平台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根据订单任务进行抢单。通过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信息化新应用的需求分析,逐步扩大信息化应用范围。经过多次升级和改造,目前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与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协同效应日益凸显,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信息化应用水平逐步提高。
供 稿 / 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文 章 / 计 超
编 辑 / 兜 兜
责 编 / 李琪 敬菲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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