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 有关重要论述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4月8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关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要求全党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落实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是指导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增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同司法行政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安全观念和忧患意识。
一要在思想上始终坚持和落实好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被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家安全篇”,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时代意义。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底线思维,因地制宜做好防范、应对和处置涉及国家安全各项工作。
二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在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交织的背景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职责。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监所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当前,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监所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在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方面不出问题。
三要着力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好,增强鉴别能力,培养和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科学应对、反应迅速、处变不惊的能力和素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抓好系统内主管主办的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阵地的管理,确保全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住、管得好,在意识形态方面不出现任何造成严重影响或负面影响的问题。
四要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司法行政机关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任务,相关部门要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省委国安办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把组织开展好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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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李琪 石军鹏
审 核 /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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