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出台若干措施助力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助力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
《措施》明确,将围绕“深抓项目谋划”做好法治保障。按照“前瞻布局、审慎决策、严守法律底线”等要求,从立法项目调研、完成年度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任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和省政府法律顾问组作用等5个方面跟进保障。将围绕“善抓项目建设”做好法治保障。按照“实施省市重点项目4400余个、建好用好秦创原平台、优化省级创新中心建设布局”等要求,从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省市重点项目结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高起点建设西安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等6个方面跟进保障。将围绕“狠抓项目招引”做好法治保障。按照“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创新办好全球秦商大会”等要求,从发挥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作用、主动为办好全球秦商大会提供法律服务、支持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等3个方面跟进保障。将围绕“细抓项目服务”做好法治保障。按照“强化政策服务保障、强化要素服务保障、强化工作服务保障”等要求,从为省市县三级“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专班和重大项目推进专班提供法律服务、为参加重点项目建设劳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做好日常公共法律服务等6个方面跟进保障。
为确保工作成效,省司法厅还将《措施》中明确的内容纳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清单,列入年度考核,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项目式推进,逐项确定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经办人员,逐条明晰工作举措、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切实为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供 稿 / 厅办公室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郭晓轩 石军鹏
审 核 / 高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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