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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心关爱干警职工身心健康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从优待警相关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结合厅直系统实际,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聚焦“保护和激发干警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任务,近日,制定出台《关心关爱干警职工身心健康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要求厅直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十条措施》从思想关心、政治关爱、人文关怀、待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完善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加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力度、落实休假制度、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培训、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建立荣誉退休制度等10条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办法,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作成效惠及到每一名干警职工。
《十条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职工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供 稿 / 厅组织干部处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郭晓轩 石军鹏
审 核 / 高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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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批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