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区矫正新理念 引领矫正工作新常态
近年以来,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坚持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新作为推动新发展的理念,紧扣社区矫正工作主线,以红色教育铸魂,检察监督壮骨,建立基地补钙,教育帮扶加油,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新常态下迈上新台阶。
红色教育“强思想”
柞水县司法局将红色教育贯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集中教育之机,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看《高墙之外的任性》《大墙外的春天》《心结》等普法短剧;入矫宣告学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了解执法程序,清楚自己所犯罪行和矫正起止时间,明白监管教育措施和依法享有的保障权利,知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作出入矫承诺;到商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直面监狱服刑罪犯讲述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失去人身自由时的忏悔,让社区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大墙内与大墙外不一样的两重天生活;瞻仰红岩寺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先辈,聆听馆员讲解红25军战略转移来到红岩寺,建立红色革命政权,坚持武装斗争的可歌可泣故事,从内心深处引起思想共鸣,赓续红色血脉,培育革命情怀,珍惜和平生活,坚定铭党恩、颂党情、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检察监督“促规范”
柞水县检察院把检察职能融合到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中,坚持以法为纲、监督为举、执法为目、纠违为张,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司法所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走访矫正对象,了解社区矫正机构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予以解决,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不跑调、不偏航、不走样,维护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在县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下,县司法局采取律师解读、组织学习、法治宣传和知识检测等方式,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月、一月一考一法一办法一细则法律知识考试、社区矫正工作以案促改”等活动,达到了以学促思、以思促改、以改促干的目标。健全完善了日核查、周检查、月督查、季巡查、年评查工作机制,探索运用“红黄绿”三色进行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统一档案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掌握执法环节,知晓违法后果,明确矫治目标,杜绝擅权行为,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程序化、工作标准化、档案规范化、阵地硬件化。
建设阵地“打基础”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要求,柞水县司法局先后投资100余万元分别在乾佑河、社川河、金井河三条流域高标准建成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并依托下梁司法所建设了“柞水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告活动8次。在小岭镇黄金移民小区创新建立了“柞水县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柞水县培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立了“柞水县刑满释放人员创业实践基地”“柞水县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基地”,先后组织乾佑、下梁、小岭、凤凰、杏坪等地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基地开展公益活动2次。基地本着无缝对接“安其身”、人文关怀“暖其心”、过渡安置“用其长”、培训教育“育其人”、信息档案“查其行”的原则,过渡性安置社区矫正对象19人、刑满释放人员23人,指导开展自主创业25人,自主就业97人,形成了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为牵引,以司法所为纽带,以企业为支撑的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较好地发挥了放出来有人接、接回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安置帮教功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减压阀”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柞水县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工作的成功做法被商洛电视台法治频道栏目播出,省、市、县领导莅临工作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教育帮扶“润心田”
柞水县司法局秉承“矫正执法为主,教育帮扶为辅”的理念,积极开展社会温暖、工作温暖、家庭温暖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生产生活等困难,解除他们思想疙瘩,疏导化解消极对抗情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融入社会大家庭。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时,根据心理素质、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和技能特长制定矫正工作方案,并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营盘司法所通过为社区矫正对象介绍劳动就业,关怀帮助特殊困难家庭,利用安置帮教微信群适时推送国家时事政治新闻和典型案例等举措,解开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结,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在疫情和乡村振兴期间,他们义无反顾的参与其中,积极报名志愿者服务队,在辖区疫情卡点值守,到西安参加志愿者服务;小岭司法所运用红色教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积极向镇防返贫基金捐款5000元,唐某为敬老院老人购买了价值6000元的棉衣和食用油等物品,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村委会的喇叭安装到自己车上,巡回宣传疫情防控知识。面对他人的质疑,唐某感慨地说:“我自小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是党的助学贷款好政策帮我完成了学业,大学毕业以后在西安某建筑公司入职,年薪还是蛮可以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我要用无私奉献的方式回馈社会,帮助哪些需要帮助的人”。这只是柞水县司法局教育帮扶的一个掠影,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观念悄然发生变化,润物细无声的以“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的善念摆脱原生之罪,救赎自己的灵魂,修复社会关系。
供 稿 / 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
编 辑 / 董海燕
责 编 / 郭晓轩 石军鹏
审 核 / 高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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