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梅景辉 | “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梅景辉 世界哲学杂志 2022-04-13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


梅景辉 | 文

梅景辉,男,1978年1月生,湖北黄梅人,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入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江苏省“社科英才”及首批思政领航·扬帆人才计划;兼任南京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带头人。已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世界哲学》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光明日报》《求是》《人大复印资料》部分或全文转载。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哲学,文化哲学,解释学等。


提要:自从《德意志意识形态》问世之后,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研究,无论是以“批判”还是“保卫”的方式,已然在现代思想史,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处于中心在场的位置。经历了马克思恩格斯自身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意识”的批判和列宁、葛兰西对意识形态的“政治(文化)权力”的“保卫”之后,意识形态理论在当代更多突显的是“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交融与博弈。在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进程中,文化意识和话语权力的融合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建构。

关键词:文化意识;话语权力;意识形态理论;文化领导权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产业化发展的现代性语境之下,虽然“文明的冲突”和“意识形态终结”的呼声伴随着全球化的潮流影响着东西方各个国家的思想格局和意识形态话语的构建,但毋庸置疑的是,不同意识形态的交融、交流与交锋总是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自从《德意志意识形态》问世之后,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研究,无论是以“批判”还是“保卫”的方式,已然在现代思想史,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处于中心在场的位置。当然,经历了马克思恩格斯自身对意识形态的“虚假意识”的批判和列宁、葛兰西及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政治(文化)权力”的“保卫”之后,意识形态理论在当代更多突显的是“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交融与博弈。


1

意识形态理论中的“文化”与“话语”之维

意识形态理论在当代突出表现为“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融合,除了与当前全球化语境下东西方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竞争密切相关,还可以在意识形态理论发展史上找到思想的端倪。

从思想渊源及其发展而言,当法国的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时,所展现的其实是一种根源于人类总体性思想的“文化观念”。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切科学的基础,就字面意义而言,意识形态可以被称之为“观念学”,而在阐释作为科学之基础的观念学时,特拉西并没有跟随柏拉图和笛卡尔,从理念论和天赋观念论的维度来界定“观念”,而是从外部感官经验的集聚来阐释“观念”的权能。因为人的感官经验通向科学的路途必须经过认识论意义上的“观念”通道,而人与动物之根本区别,也在于能够在人的内心中将感性的经验形成“文化的观念”。当然,这里所说的“文化观念”是指广义上的“观念”,也就是说人的任何感觉经验当进入人的自我意识并被系统归纳时,就已经从自然属性转变为具有人的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的“人文意识”和“文化观念”,只有经过了“文化观念”的提炼与转化,感官经验才可能向科学知识的道路迈进。在此意义上,一切科学都是文化观念凝练的结果,而“观念学”自然也就成为一切科学的基础。

同时,特拉西认为一般科学知识都可以经由“观念”还原为感觉,但关于宗教的知识和形而上学的知识则无法通过“观念”直接还原为人的感觉,而他所设想的“意识形态的唯一任务正是这种包罗万象的还原”。为了解决观念还原为感觉的难题,特拉西试图建立一种以数学的精确性为榜样的语言和语法,在这种语言和语法中,每个观念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语言记号,以此来避免各种形式错误观念的产生和传播。

因此,在特拉西那里,意识形态理论不仅具有认识论和语言学方面的内涵,而且也与人的实践行为息息相关,因为它也是特拉西希望建立起来的真正的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基础。而这些人文社会科学的构建,也都必须要以文化观念和语言还原作为根基。

马克思对特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予以反思批判,提出意识形态是一种社会生活过程的幻像,但也是观念的上层建筑,它包含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思想、艺术、伦理道德思想等诸多因素。毋庸讳言,即便马克思从博士论文时期就对意识形态概念持有批判的态度,而将其界定为“空洞的假设”,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似乎与拿破仑态度相同,因为拿破仑曾称特拉西为“空想家”。但根据考证,马克思在1843—1845年流亡巴黎时期,既写下了著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同时他也深入钻研了特拉西的著作《意识形态要素》中的相关篇章。此时马克思无疑受到特拉西思想的深刻影响,并认识到“意识形态”概念的重要性。因此在1845年阐释其原创性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时,马克思将该著作定名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也正是因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诞生,意识形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成为一个新的思想地平线。

虽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大多是用批判的口吻和隐喻来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特征。比如他认为意识形态是幻像、倒影、幻影等,但在其后,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与阐释中,意识形态具有更深层次的思想意谓,甚至与“文化意识”和“话语权力”产生了本质性的关联。

关于马克思文本中意识形态概念的思想内涵,历来有不同的理解。如埃利希·哈恩在1964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和意识形态》一文中认为,马克思提出的意识形态概念是在双重意义上被人们加以引用的: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被马克思恩格斯理解为虚假意识;而在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继承者的著作中,它主要是作为一个阶级的社会意识的总体概念而出现的。P. C. 罗兹在《意识形态的概念和马克思的理论》一书中认为,马克思已经把意识形态理解为“虚假的意识”,也理解为“形而上学”和“宗教”的整个“上层建筑”。约翰·B. 汤普森则在《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中提出,有三种不同意识形态概念存在于马克思的思想中:第一个是“一种理论学说和活动”,也就是论战概念;第二个指的是一种“观念体系”,也就是副现象概念;第三个指的是“潜在概念”,就是马克思常常涉及到的“幻想”和“幽灵”,这个概念可以当作是维护现有统治阶级的代表体系。

但无论从哪个维度来理解,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的思想中首先是“观念上层建筑”,它相对于具体的社会存在而言,总是处于“观念”和“意识”的层面,但意识形态和其它观念意识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种实践的意识、社会的意识,更应当界定为一种文化的意识。意识形态总是要通过生活中的实践使之与自然化的感性认识相互分离开来,从而成为一种对于社会认知的总体性文化意识。在一般性的理解中,意识形态主要归属于社会意识,这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可以找到直接的根据。但社会意识主要展现意识形态的社会化维度,它体现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如果仅仅将意识形态归结为社会意识,所带来的问题是,人对于自然科学的理解与说明也属于社会意识,但自然科学不能归属于意识形态,因此可以说,社会意识的内涵和外延远远大于意识形态,它可以涵括意识形态,却不能等同于意识形态。在此意义上,从意识形态自身的内涵和基本内容来看,将其理解为实践性的文化意识就更为准确。

实践性的文化意识首先能够明确界定意识形态自身的动态性结构与内涵。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它与经济基础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一种动态性的文化思想总体结构。当然经济基础也有自身实践性的动态结构,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构在一定的社会形态范围内,相对而言比较稳固且单一,比如在14、15世纪时期,东西方世界都处于前工业文明的封建时期,虽然中国和西方封建体制下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并非完全一致,但相对而言,具有相同社会形态的统一性。但当时中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却完全不一样,西方当时主要还是在基督教思想笼罩下的封建体制,文艺复兴也已经开始兴起,新的意识形态萌芽已经开始展露。但中国当时依然处于封建大一统的格局之中,以儒家意识形态为主导、儒释道融合趋势进一步加强,民众的生活世界和心理世界都处于这种强势的意识形态笼罩之中,即便有朝代更替,老百姓都没有感受到意识形态变革的需要。这就说明,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既被经济基础所决定,但更与当时的生活实践以及总体性的文化意识密切相关。往往是文化意识的总体性变迁导致意识形态的改弦更张。而且这种变迁不是以断裂式的方式发生,而是不同文化意识的总体性融合。因此在意识形态的变革中,文化传统总是会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就强调,意识形态是通过文化传统的形式代代传承。他说道:“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即文化传统(意识)通过教育潜在地蕴含于人的生活实践之中,同时对人们的意识形态产生深刻的影响。

同时,实践性的文化意识能够明确界定意识形态内容的边界。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界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宗教”“哲学”“伦理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和“文学艺术”等几个方面内容,但自然科学不能涵括在意识形态之内。因此,如果用社会意识来界定意识形态,就会模糊意识形态与自然科学(社会意识形式)的边界。但无论如何,宗教、哲学、伦理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和文学艺术都属于文化意识的范畴,都是人们在一定生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对于生活世界的不同理解形式的文化意识投射。马克思强调了意识形态来源于人的生活实践,同时也说明了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来源于生活世界的文化投射。因为宗教、哲学和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从本质来说,都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对于生活实践与文化意识的凝练与提升,其根本功能在于“以文育人”和“以文化人”,从而形成与生活实践相对应的意识形态思想体系。

当我们从实践性的文化意识维度来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时,语言和话语就自然而然与意识形态概念发生内在关联。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虽然语言不能完全等同于话语,意识也不能等同于意识形态,但马克思恩格斯在此无疑指出了意识形态和话语之间具有本质天然的联系。因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会产生语言和意识,同样,话语和意识形态也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才得以产生,并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产生内在的关联。而且,二者的关联首先是一种交往实践性的关联,其次是文化性的关联,语言和人类的文化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当人最初能够用语言和话语独立表达其内在的思想和需求时,就表明他已经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已经具有独立的自我意识和对象化意识,这其实就是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过程,在此过程中,人类自身的文化意识和语言能够融为一体,也就形成意识形态的最初萌芽。

其实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写作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就犀利地指出了话语和文化意识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本质关联。他认为先进阶级的思想理论在社会变革中能够成为批判的武器,它也是具有革命意谓的意识形态思想体系,而这种意识形态要想掌握群众,就必须转变为群众所能接受的话语方式表达出来,获得广大民众的思想认同。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将意识形态的产生归结为人的精神交往和精神生产,而人的精神交往和精神生产又与人们的物质交往活动密切相关,在二者的关联之中,语言和话语发挥着重要作用,即“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当然,这里所说的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都与人的文化意识相关,也就是在文化意识的生成与发展过程中,人自身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的范围不断拓展和深化,并形成更加稳定的意识形态思想范畴。


2

“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

意识形态理论的历史语境及其发展

虽然特拉西和马克思都在自己的文本中展现了意识形态的文化与语言维度,但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关联,在二者的思想中还是隐性存在的,当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党人一分钟也不能忽略教育工人尽可能明确地意识到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时,其实已经指涉到意识形态教育具有话语权力的层面,即共产党人在对工人进行教育时,必须充分发挥意识形态话语的权力与权能,才能够达到其批判和教育的目标。

马克思关于工人的意识形态教育思想无疑对列宁产生了深刻影响,他在《怎么办》一文中,一再强调社会民主党人对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教育问题,并且提出了系统化的意识形态“灌输”理论。如列宁所言:“阶级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即只能从经济斗争外面,从工人同厂主关系范围外面灌输给工人。只有从一切阶级和阶层同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方面,只有从一切阶级的相互关系方面,才能汲取到这种知识。”列宁在阐述他的“灌输”理论时,既考虑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知识形态教育的灌输,同时也注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宣传性灌输。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的意识形态的灌输,话语权力在其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马克思那里处于隐形在场的“话语权力”思想,在列宁的意识形态理论中就直接显形在场,并形成指导苏维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思想武器。

在列宁看来,当时的俄国处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激烈争锋的时期,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发展历史比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还要长远,它是诸多文化意识积淀的结果,它的传播工具也更广泛,在此情境下,社会民主党人必须充分展示先进的意识形态话语力量,与资产阶级在工人之中展开思想领导权的争夺战。在这场意识形态的战争中,不是依靠物质的武装力量而是依靠话语宣传、鼓动和教育的力量。因此,列宁在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科学推向实践的过程中,也是用话语权力集聚的方式将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推向更深的层次的。

列宁认为,真正的社会民主党人应当通过政治知识的灌输、政治鼓动、政治揭露、理论宣讲等形式来同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展开全面的斗争,从而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思想在工人阶级中成为稳定的思想形态。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民主党人必须想方设法同资产阶级争夺思想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必须在各个阶级阶层中形成马克思主义占绝对支配地位的话语权力。因此,他强调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同时是理论家和鼓动家,还要以组织者的身份到一切阶级民众中发动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列宁在一定意义上认为工人阶级的初始意识类似于洛克所说的“白板”,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和阶级斗争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无疑同时对工人产生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者如果不能充分发挥话语的权力和作用,就无法在工人阶级的内心中刻下深刻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烙印。

列宁不仅对意识形态中“话语权力”的维度有着深刻论述,而且对于意识形态的“文化意识”维度也有着内在的体认。他指出:“应当明确认识到,只有确切地了解人类全部发展过程所创造的文化,只有对这种文化加以改造,才能建设无产阶级文化。”他所说的“改造”,就是要对传统文化采取批判继承态度,既要对意识形态上不同于社会主义的文化形态进行本质性的批判,以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相适应的文化形式,同时要继承人类历史中已经创造出来的文化,吸取一切有价值的内容和形式,才能够在文化上取得真正意义上的领导权。

斯大林对于列宁意识形态理论中的“权力”维度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却降低了“语言”和“话语”在意识形态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他的思想中似乎存在着一种悖论,即一方面,他力图将意识形态的“政治维度”与“话语权力”推至巅峰,从而让他个人的思想言论在苏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另一方面,他又将语言看作是思想交流的手段和工具,也是精神生产的物质基础,就如他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中所说的,“不论人的头脑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以及这些思想什么时候产生,它们只有在语言材料的基础上、在语言术语和词句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和存在。没有语言的‘自然物质’的赤裸裸的思想,是不存在的。”斯大林不仅将语言看作是思想的物质基础和现实形态,同时也将语言看作是满足各个社会阶级达成思想交锋和意识形态斗争的工具,他甚至在一定意义上也将意识形态看作是实现政治统治和政治集权的工具,因此在他的思想和实践中,他试图将马克思主义转变为国家的意识形态,但这一意识形态的主要原则是斯大林自己以权威的方式制定出来,它的核心原则就是无条件服从。

当列宁和斯大林在通过革命的实践展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维度和话语权力时,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却从对马克思的经典文本解读和对东西方市民社会的批判反思中深刻阐发了意识形态体系中的“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之维。应当说,葛兰西的相关思想与列宁是比较接近的,特别是有机知识分子和文化领导权理论更是对列宁相关思想的深化。葛兰西意识形态理论中最重要的特色就在于将意识形态的文化意识和话语权力维度阐发出来。

葛兰西结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市民社会和意识形态相关思想,提出了“文化霸权”和“意识形态领导权”思想,他认为,文化霸权的实质是统治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即统治阶级通过政党、学校、工会、教会等社会团体和报纸、杂志、学术文化团体等民间文化组织,以文化宣传、宗教信仰、伦理规范、教育教化等形式,对大众进行精神上、道德上和心理上的指导与规制,使被统治阶级能够接受统治阶级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在此意义上,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基础是一种“文化意识”的传播与认同,它又必须通过知识分子的“话语”方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使民众对之内在认同。因此,文化霸权和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实质就是“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联合体。

葛兰西的意识形态思想直接表现为“文化霸权”和“文化领导权”的不同维度,在葛兰西看来,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本质是对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双重领导,对于政治社会的领导,更多地需要“霸权”,即社会集团和政治集团自上而下地发号施令,从而让各个官僚机构和民众能够顺从政府和政党的最高权威,这也是葛兰西要着重分析马基雅维利《君主论》的重要原因;但葛兰西也深刻认识到,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结构有着重要区别,现代市民社会更加强大,而且对政治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市民社会的发展就使意识形态中政治权威和政治权力的因素逐步向“文化权威”和“话语权力”转化,也就是“霸权”向文化领导权转化。在此转变过程中,意识形态的“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维度充分展现出来。

葛兰西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和文化、话语之间的本质关联,他认为“世界观”在三者的关联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如他所言:“人们可以说‘意识形态’,但必须是在世界观——它含蓄地表现于艺术、法律、经济活动和个人与集体生活的一切表现之中——的最高意义上使用此词。这个问题是保持整个社会集团——意识形态使之凝聚并使之统一——的意识形态上的统一问题。”也就是说,一个社会集团形成共识,保持意识形态的统一,其根本是要有共同的世界观。而这种共同的世界观又与人们所使用的话语和文化要素相互关联。在这一点上,葛兰西非常认同威廉·洪堡的思想:在任何语言中,都包含着一种特定的世界观。虽然葛兰西认为的确能够从一个人的话语方式推测他的世界观中蕴含的复杂性因素。但他并非单纯的看待个人的语言世界观问题,而是从社会集团的总体性视角来理解语言和文化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人们通过话语交流形成一定的文化“气候”,而这种文化气候就逐渐构成了一种总体性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由文化意识和话语所构成的意识形态,不同于政治维度的“霸权”,它是能够引发大众从内心认同的文化意识形态,文化领导权就建构在文化意识形态认同的基础之上。


3

“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

现代性反思与建构

法兰克福学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烽火洗礼中成长,经历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与分化,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文化工业化的发展对现代人意识形态的影响。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中,就深刻阐释了大众文化(文化工业)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本质关联。他们认为,在文化工业生产线上所生产出的产品剥夺了大众对文化艺术超越性价值的内在追求,剥夺了大众自主的、个人的感性能力和自由选择。作为一种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辩护的意识形态,大众文化或文化工业是通过对大众心理意识进行控制来实现的。大众意识由于受到丧失了批判性和超越性文化商品的灌输和催眠,也就逐渐习惯对现实生活采取顺从和认同的态度。

在一定意义上,霍克海默和阿多诺认识到意识形态在现代社会还是具有话语权力的本质,但这种权力在文化工业的操控下已经变得软弱无力,因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缺乏自身理想性的维度,已经很难用深刻的思想性语言来引导文化意识和价值判断,反而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变得词不达意,语焉不详;即便资产阶级能够通过文化工业美化意识形态的宣传形式,使意识形态的话语更加具有吸引力,但大众不能从文化工业所编织的意识形态网络中获得确定性的思想与知识,自然不会对其产生内在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和话语的权威性都随着文化工业的繁衍而不断退化,文化意识和话语权力的本质与现象之间发生了断裂,理想主义和现实生活世界之间的鸿沟也成为意识形态无法弥合的裂痕。

马尔库塞在意识形态研究上保持了与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大致相同的思路,但他对于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之维有着更为独特的思考。他的代表作《单向度的人》的副标题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马尔库塞在此书中深刻批判了由现代技术理性所操控的单向度社会、单向度的人和单向度的发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他看来,发达工业社会虽然给人带来生活上的福利,但技术理性的扩张导致现代人文化意识的物化与压抑,表现为精英文化与高尚文化的大众化与世俗化。如果将封建社会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前技术社会文化和发达工业社会文化进行比较,明显可以感受到文化艺术的失落与异化,与之相伴随的,则是价值判断与审美判断的堕落与异化,发达工业的资本主义社会主导的是“技术宰制了艺术,理性压抑着诗意,资本剥夺了道德”的时代,这正如马尔库塞所断言的:“同马克思主义用以表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其自身和与其工作之间的关系的概念相对照,艺术异化是对异化的存在的有意识的超越,是‘更高层次的’或间接的异化”。而且,在现代文化的传播过程中,高层文化被现实生活所排斥,文化意识形态屈从于技术合理性的进程,人们的文化天赋和艺术灵感逐渐物化为满足世俗化需求的文化机器的零件。

在感受文化意识物化的同时,马尔库塞也敏锐观察到现代工业社会话语领域的封闭与话语权力的自我异化。现代工业社会话语领域的问题表现为一体化、同一化、极权化、仪式化以及封闭化语言和批判性、辩证性话语的博弈与交融。话语权力的自我封闭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单向度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当资产阶级想要维持自身的绝对性统治权力,必须要让无产阶级对现有生活方式保持顺从和认同的状态,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使工人阶级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批判精神,因此资产阶级要运用工具合理性的思维论证资本主义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就必须建立功能性和仪式化的话语方式来渲染当前的生活世界,并消解马克思主义批判性和辩证性的话语体系,从而建构与发达工业社会相匹配的话语体系与话语权力。

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领导人在对“文化工业”的批判中其实蕴含着现代意识形态发展中“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之间的悖反。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领军人物,哈贝马斯则用“话语理论”开创了意识形态新的理论旨趣,而且话语理论在他一生的学术思想中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哈贝马斯在他的成名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于意识形态和文化意识及话语权力之间的关系就有着深刻的论证。他在该书第四章“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观念与意识形态”中专门对“公众舆论”概念史和思想史作了充分的梳理和论述,而在最后一章,则又专门论述了“公众舆论的概念”。从本质而言,“公众舆论”相关概念及其思想的讨论,本来就是对意识形态问题、文化意识和话语权力等问题的融合和延伸。因为,从中性概念来理解的话,公众舆论本身就是公共领域的文化意识的结晶体,它是大众对于文化传统和社会秩序总体认知的表达;但从政治性来理解,公众舆论则涉及到特定意识形态对于公共领域及大众思想的引导及管理,而这种引导与管理,必然要通过争夺话语权力的方式得以进行。

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背景下,哈贝马斯无疑对于公众舆论的产生及其性质有着深刻的洞见。他认为公共舆论是大众对于社会秩序发展的共同公开反思及话语表达;公共舆论也是对社会秩序变化发展规律的概括,虽然公众舆论并不直接成为一种统治力量,但开明的统治者在制定法律规章之时,往往要听取它所蕴含的真知灼见。从建设性的维度看,公众舆论与社会公共领域的秩序和规则具有同一性,它不需要通过暴力和强权来迫使大众认同,但它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反思性特点,必然会获得社会公众的理解与共识,而且统治阶级也要从中汲取有利于社会统治的思想性元素。当公众舆论还只是社会公众一般性的议论和意见时,它还不是主流的意识形态,但一旦它为统治者所认可,并将其以政策法规和新闻报道的形式予以宣传确定,它就必然具有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并且在公共领域中具有越来越强势的话语权。当然,公共领域的话语权让公众舆论也成为众多权力中的一种,它也能够对社会公众甚至对统治阶层的行为和思想进行制约,在此发展过程中,公众舆论甚至从权力转变为对权力的约束机制,它用文化意识和话语权力的形式制约着政治权力的滥用与扩张。

从批判性的维度看,公众舆论本身就如同马克思所揭示的,它是错误意识;它在自己面前掩盖了作为资产阶级利益而具有的真正本质。在这一维度上,公众舆论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相互重合。就如同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永远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一样,它同时是现实生活世界的倒影与幻想,因而它是统治阶级将自身的统治欲望用公众舆论的形式强加给公众,让被统治阶级物化于其中。而且,当公众舆论完全与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相统一时,它就会从权力的约束机制转变为权力的附庸。此时公众舆论的话语权就不是出自于社会公共领域的思想争鸣,而是具有和法律法规同样的政治权能。

哈贝马斯对于公众舆论和意识形态维度的思考一直在他的相关著作中延伸。他在交往行为理论中虽然没有直接讨论公众舆论和意识形态问题,但他对于生活世界理论和话语理论的构建,其实是意识形态思想的延伸与深化。而且在他的思想中,明显可以体认到意识形态的文化维度与话语维度对于社会公共领域和生活世界的深刻影响。


4

结语

虽然在福柯提出“话语即权力”的思想之后,对马克思主义学者研究意识形态理论带来诸多影响,但“文化意识”与“话语权力”的融合与博弈无疑是当代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主导性倾向。如约翰·佛柔认为,权力话语正是意识形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生动体现,意识形态不应局限于反映统治阶级利益或表达社会共识,而要通过会话建立或支持不均衡的权力统治。诺曼·费尔克拉夫指出,话语权既是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斗争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两者斗争的重要阵地。约翰·B. 汤普森则将意识形态看作是有关社会行动或政治实践的“思想体系”“信仰体系”或“象征体系”,并且提出“意识形态的概念可以用来指特殊情况下服务于建立并支持系统地不对称的权力关系的方式——这种权力关系我称之为‘统治关系’。就广义而言,意识形态就是服务于权力的意义”。但无论是思想体系还是信仰体系和象征体系,意识形态从根本上而言是合乎上层建筑规范的社会文化意识的综合体系,当这种体系要转变为政治权力和统治思想的体系时,必然要通过话语权力的转化,即通过文化话语权向政治话语权的转化,将自身的价值体系和权力体系通过文化传播、思想教育及法律规范的形式在社会公共领域形成有效的文化共识、价值共识和政治共识。

当然,因为意识形态本身就涵括了文化意识形态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双重维度,因此文化话语权和政治话语权之间也具有相互转化的可能性。即当文化意识形态集聚到充分的社会共识时,它必然会向政治意识形态转化;而当代中国的政治意识形态要使社会各个阶层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深刻的思想认同,也必须以文化话语的形式深入到社会公共领域和大众的生活世界及心理世界之中,发挥文化领导权和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传播功能,并有效推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思想建构。


—END—

微信编辑:张 丹

文章来源:《世界哲学》2021年第2期(注释略)


世界哲学杂志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投稿:http://zxyc.cbpt.cnki.net

● 扫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