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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宇彬 | 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的“时空性结构”

沈宇彬 世界哲学杂志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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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的“时空性结构”


沈宇彬 | 文

沈宇彬,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哲学系-波士顿学院哲学系联合培养博士,现为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哲学系讲师。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梅洛-庞蒂哲学、现象学哲学、心灵哲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在HUMAN STUDIES、《现代哲学》等国内外知名SSCI和CSSCI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提要:身体与时间是梅洛-庞蒂在论述“知觉世界”时极为重视的两个概念。与无法弥合身体知觉层面“裂隙”的客观时间性不同,现象学时间性给出了一种内在融合知觉诸要素的可能性。然而,由于处境因素成为现象身体及其空间性的关键,意识时间性对该因素的弃置便暗示着它仍包含重返理智论的风险。因此,梅洛-庞蒂着眼于“深度”要素试图综合知觉时间性与身体空间性,将之凝合为(身体)知觉时空性,实现意识时间性向身体时间性的过渡,以此刻画知觉世界基本图景。

关键词:梅洛-庞蒂;时空性;知觉世界;现象身体;深度


“知觉世界” (le monde perҫu)是理解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的关键概念。与客观思维“忽视知觉主体”并“视世界为既成者”不同,梅洛-庞蒂认为就初始层面而言,“知觉不是(因果范畴能应用于其上的)某种在世界中的事件”,知觉是“每时每刻对世界的一种重新创造或构造”。一方面,当下知觉场域形成了“回溯性”思路的时间基石,后者使得关于世界的纵向历史性把捉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知觉所预设的实存身体必然涉及其空间向度。这意味着“全部知识都构筑于知觉所打开的诸视域中”,这种视域既包含时间(性),也包含空间(性)。虽然对意识的内时间结构的分析客观上推进了知觉世界的初步还原,但囿于主体哲学的知觉依然无法释放其全部活力。这呈现为三个方面的困境:一、知觉与身体之间表现为何种关系,即如何理解知觉现象学与身体现象学之间的内在逻辑?二、在“知觉着的身体”的基础上,如何理解梅洛-庞蒂在“绝对空间”和“建构性空间”之外为知觉世界开辟第三种基底的空间性逻辑?三、在实存场域中,如何避免身体所承载的现象空间将知觉世界重新带回理智主义的领地,即如何在规避“时间的空间化”基础上,消融知觉时间性与身体空间性之间的张力?以上三个层面的线索将贯穿性地揭示梅洛-庞蒂之于知觉世界的现象学策略。



一、身体与“非对象化的”知觉

梅洛-庞蒂哲学的“身体”概念不是日常语境中的“客观身体”,而是“现象身体”或“本己身体”。他例举了一位名叫施耐德的病人的案例用以阐明两者的区别。施耐德是一位患有精神性盲(cécité psychique)症状的病人,他的脑部受过伤。他的症状有两个特征。第一,他无法闭着眼睛根据指令做出某些“抽象运动”,比如无法对“抬起胳膊”这个抽象命令做出准确回应。即使睁着眼睛,他仍需一段时间的全身准备,才能准确抬起胳膊。在抽象运动中,他必须将自身视为“真实地”置于命令所对应的情境中且不能有任何分离。例如,当他听到指令“用右手梳头”时,伴随用右手梳头会出现左手拿着镜子照头发的附加动作。第二,他能够闭着眼睛迅速完成任何对他而言是习惯的具体运动。例如,他能迅速掏出火柴完成点灯的动作。可见,施耐德对具体运动与抽象运动有完全不同的反应能力。虽然他难以根据指令用手指指示其身体某部位,但他能迅速把手伸向被蚊子叮咬的部位。其实,在涉及抽象运动时,人们关注于客观身体在客观空间中的运动;而涉及具体运动时,关键在于从现象身体出发理解它在现象空间中的功能。当观察者以客观视角审视具体运动中施耐德的行为时,无疑会对其成功之举感到惊讶。这意味着在缺失现象身体视域的情况下,观察者把一套客观身体-客观空间模式运用在抽象运动和具体运动两套并置的行为系统中。就施耐德而言,他一定程度上丧失了抽象运动能力,甚至部分缺失了身体图式所指向的本体感受性,以至于无法在闭眼的同时感受自身肢体的方位,仿佛像支配外在客体那样支配他的肢体。事实上,现象身体和客观身体并不分别对应于具体运动和抽象运动。前两者属于不同分析模式,后两者属于不同行为类型。梅洛-庞蒂指出,具体运动和抽象运动的区别在于:前者的基底是被给予的世界,后者的基底则是被建构的。抽象运动必须基于某种可能性来实现其“筹划功能”,它需要塑造潜在的实存场域。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这种抽象运动之实现的本质。梅洛-庞蒂认为这既无法用因果思维和视觉缺陷来解释,也不能用反思分析和符号功能加以阐明。因此,无论抽象运动还是具体运动都植根于身体实存锚地,施耐德案例揭示的正是这种原初身体场域在其病症中部分缺失的现象。通过论证现象身体在具体运动中与其相关物之间的亲历关系,那种原本被忽视的本己身体便随着现象身体的复归得到认可,这构成了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的基本立场。

另一方面,在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论域中,基于身体实存锚地的知觉主体之形成并非一蹴而就,它处于现象学时间的动态运作中,在不断的拆解和构成过程中塑造“非定在化的”自身。他指出:“我们拥有关于世界的经验,这不是就一种完全决定每一事件的关系系统而言的,而是就一种(其综合无法被完成的)开放的总体性而言的。我们拥有关于我的经验,这不是就一种绝对主体性而言的,而是就其因时间之流而得以不可分割地拆解和重塑而言的。主体的统一或客体的统一不是实在的一种统一,而是对于经验视域的推定性统一;必须重新发现(位于主体观念和客体观念下的)我的主体性的事实和初生状态的客体,以及(诸观念作为事物而诞生于此的)初始层面。”知觉时间性在此扮演着重要角色。第一,不能按照客观思维下的客观时间考察人对世界的经验,那种实在论模式下所可能引发的机械论格局无法为梅洛-庞蒂所接受。恰恰与“一劳永逸”的观念论构想相反,世界经验所塑造的“总体性”应当基于开放的动态时间视角。此外,因为现象学时间维持着交错叠合的向度,其模式内在地涉及诸边缘境域,所以人们无法在客观思维角度以“完成时”定义该“总体性”。第二,与对“世界经验”的理解类似,基于梅洛-庞蒂关于身体时间结构的论述,“自我”概念也应分有该时间图式。“我”拒斥“绝对主体性”的“一劳永逸”恰恰表明“时间之流”对于自我的内在塑造。自我在这一意义上仿佛如“褶皱”般一次次展开而又一次次蜷缩于其实存处境,“拆解和重塑”由此把自我复归于现象学时间意义上的动态构造。换言之,同(被)知觉世界一样,自我也持续地处于某种生成状态。在梅洛-庞蒂看来,自我既非经验论意义上的“白板”或诸“质性要素”的叠加,也非理智论甚至意识现象学层面的“中心主我”(Je central),它是基于身体-主体的境域化产物。第三,传统意义上主体的统一或客体的统一是基于自然态度的结果。在现象学“悬搁”后,它们呈现为对于亲历世界的某种后天设定。对此,梅洛-庞蒂重申超越“主体”与“客体”二者择一的路径,强调回到“自我-主体性”本身以及客体之创生源泉。这就必须面对时间性这一核心要素,由此考察观念与事物之诞生的初始层面。他告诉我们:“先验反思把我揭示为对于对象的无时间的思考者”,但这不能带来任何东西,因为“对我们而言,知觉的综合就是时间的综合,主体性在知觉这一层面上乃是时间性,正是这一点使得我们把其晦暗性(opacité)与其历史性(historicité)留给知觉主体。”基于此,身体运动与知觉时间性被纳入同一论域:“对运动的每一个瞬间而言,先行的瞬间并没有被忽视,相反它似乎被榫接入当下之中,并且当下知觉总的来说在于依靠现实位置从而重新把握诸先前位置之系列,它们之间相互嵌套……”在这一意义上,现象学时间(性)之于知觉主体和身体主体的内在融贯间接呈现了梅洛-庞蒂对身体和知觉关系的某种拓扑认同。

实际上,原初现象场域暗示着身体与知觉的“同一”。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第二部分开篇指出:“身体图式理论隐含地是一种知觉理论。”以具身视角“观察立方体”为例,他认为该视角的特点在于“我从来都无法等同地看待立方体的六个面。”不过,通过移动身体逐渐改变视点,人们发现立方体的六个面在几何学意义上是相等的,因而通过“理智综合”将其构想为具有六个彼此相等正方形面的立体物。具身视角与理智视角之间有着某种“鸿沟”,以至于梅洛-庞蒂指出在理智主义的信念中,“对象的统一能够被思考为我们身体的统一的相关物,但不能被体验为我们身体的统一的相关物。”他认为在发生学意义上,对立方体的几何学客观构想(包括其诸参考系要素)均源于本己身体的经验,而关于世界诸轮廓的统一也并非由意识所构成。在这一层面上,如果抛开客观视角的构想,仅从本己身体的实际经验出发,“具有六个相等面的立方体不仅是不可见的,甚至是难以构想的。”可是,在反思分析和客观思维的笼罩下,人们似乎搁置着这一问题。梅洛-庞蒂对此批评到:“反思分析用对一种绝对客体的思想代替客体的绝对实存,并试图俯视客体、超然地思考客体,它(反思分析)摧毁了客体的内在结构。”如果理智论视角对立方体的内在建构无法在与本己身体视域相融贯的层面上成立,那么现实世界中人对立方体的构想如何可能?梅洛-庞蒂借助知觉经验概念指出“我通过知觉经验从而钉入世界的厚度(l'épaisseur)中”,由此使对立方体的某种“知觉综合”成为可能,即“对象的综合通过本己身体的综合而实现。”根据上述分析,梅洛-庞蒂文本中所谓的知觉本质上即是“(身体)知觉”。他多次表示:身体是知觉的主体。与单纯(机械)身体概念不同,知觉层面的身体融合了具身和智性双重要素,“它不是一项纯粹予料,也不是一个被动接受的事物”,而是被动性和主动性、接受性和自发性的结合。人们不能再将它仅仅思考为被情境单向度限定的对象,而应将它与情境间的关系理解为某种双向互动、共生关系。因此,“伴随着身体图式的概念,身体的统一以一种新方式得到了描述,正是通过它,诸意义的统一和对象的统一也得以描述……至少就知觉世界而言,我的身体是我的‘领会’的总的工具。”

由于身体的介入,知觉呈现为某种“非对象化的”存在。梅洛-庞蒂从感觉入手,认为感觉是意向性的存在,这意味着它不是某种意义上的独立存在者,其含义和意义始终与他者“相通”。这反映出诸实存事物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因而不但要从实存场域角度理解感觉本身,而且要将其理解为某种“共同实存”(coexistence),并且这种共同实存建基于内在意义上的联系,“感觉者(le sentant)与可感觉者(le sensible)并不是两个外在项”。在这一基础上,梅洛-庞蒂补充到:“在我的感觉和我之间,总是存在着原初获得物的厚度,后者阻止我的经验成为自明的。”存在着某种先于感觉活动本身的基础场域,无论感觉还是知觉都在逻辑上优先地与其发生着勾连。换言之,基于身体锚地,“全部感觉都会隶属于某一特定场域”,并且它们不是“点状的”。梅洛-庞蒂在此为“感觉”注入了某种新意义,甚至断言:“感觉本身是共同实存之境域——即空间——的相关构造物。”不过,他对此也加以限定:“那种被人们称为感觉的事物仅仅是诸知觉的最简单成分。”这就赋予感觉在身体现象学领域内的某种合法性,也切断了它与原子主义式感觉的亲缘性。因此,在身体场域的“先验”运作下,世界不再是客观思维层面的自在世界,而是被知觉的世界。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知觉无法被传统哲学的主体所“对象化”,因为主体的“对象化”行为本身已融于实存处境。梅洛-庞蒂总结到:“在知觉中,我们不思考对象,我们也不把我们自身思考为思考者;我们直面对象,并与身体交融;身体对世界、诸动机以及(人们对其展开综合的)诸方式的了解远超我们。”不同于“绝对存在者”那样将整全的经验系统摆置于前,人们从(已融于该经验世界的)特定视域或位置出发知觉并亲历这一世界。这从侧面表明:“知觉经验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相互包含;对世界的知觉仅仅是我的在场域(champ de présence)的扩大,它并不超越在场域的本质结构,并且身体始终保持为其动因,永不成为其对象。”

在此基础上,梅洛-庞蒂指出触觉比视觉更接近实存维度。由于任何触觉的知觉(perception tactile)都包含身体成分,对象的触觉定位便会与身体图式的诸基点产生某种联系。他阐述到:“相较于触觉经验,视觉经验进一步推动了客观化;在视觉经验中,我们(至少乍看之下)能够以建构世界自诩,因为视觉经验向我们呈现了一幅有距离地陈列于我们面前的景象,并给予我们以幻象,令我们自以为无所不在且超然处之。然而,触觉经验紧贴我们身体的表面,我们不能将之展开于我们面前,因而它无法完全成为对象。相应地,作为触摸的主体,我无法自诩为无所不在且超然处之,我不能忘记我正是通过身体才走向世界,触觉经验‘在’我‘之前’形成,它并不在我之中成为中心。不是我在触摸,而是我的身体在触摸。”触觉经验与“中心主我”间呈现出某种鸿沟。触觉紧贴身体,而为视觉经验所预设的中心主我无疑使人与世界保持距离。梅洛-庞蒂暗示,触觉经验并不依附于先验自我,因而触觉经验并不在我之中成为中心,否则那种“建构世界”的自诩和幻象又会如同在视觉论域中那样落于触觉维度。问题在于认识到触觉经验恰恰在“我”之前(而非在我之中)形成,也即在中心主我之前形成,引文最后一句话正呼应了这一论断。

虽然梅洛-庞蒂潜在地将视觉经验与中心主我归于一类,将触觉经验和(我的)身体归入另一类,但他的诉求是寻找二者的内在连接点而不是停留于表面的二元论:“触觉现象的统一与同一并不为概念中的认识综合所实现,而是建基于作为协同整体的身体统一与同一之上。”他对触觉经验的实存论分析无疑进一步揭示了“知觉着的身体”的现象学式主体维度。



二、“知觉着的身体”的空间性

作为知觉世界的基础架构之一,身体知觉的空间(性)问题也被梅洛-庞蒂重点关注。他表示“空间不是诸事物布置于其中的(实在的或逻辑的)境域(milieu),而是那种诸事物的位置借此成为可能的方式。”空间问题也存在二者择一的境况,即要么认为人在空间中知觉诸事物,要么把空间思考为“建构性的精神所实现的诸连接行为的不可分的系统”。这分别代表牛顿和康德的空间观。是否有其他选项,“空间经验难道不能通过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综合来奠定其统一吗?”

梅洛-庞蒂先考察了空间定向(orientation)的逻辑。他指出,空间定向既不是通过内容被给出的也不是通过精神活动建构的。就前者而言,通过引述心理学家G.M.斯特拉顿(G.M.Stratton)的相关反转视觉实验,梅洛-庞蒂认为伴随着感觉经验内容或自在的身体,人无法准确把握定向世界和定向空间(即它们的定向并没有随着经验内容一同给出),因为实验表明同样的经验内容导向的意义方向不一致,并且因物理图像位置而被呈现在视网膜上的客观关系不能决定“上”与“下”的经验。这说明存在着诸多影响空间定向的因素,不单纯取决于感觉经验内容或自在身体。换言之,经验内容本身并非自在地是定向的。另一方面,对于看重“经验形式”的建构着的精神而言,反转视觉实验没有造成悖谬,视觉经验与触觉经验仍兼容地运行着,因为它着眼于某种“相对性”,但这种“联接的纯粹活动”显然无助于真正意义上理解对空间的实际知觉。因此,梅洛-庞蒂引入“第三种空间性”:“它既不是诸事物处于空间中的意义上的空间性,也不是空间化的空间(l’espace spatialisant)意义上的空间性;它避开了康德的分析并且被这种分析所预设。我们需要一种在相对者中的绝对、一种并不浮于诸表象、锚定于其中并与其相互关联的空间,但这种空间不会在实在论方式下伴随诸表象而被给出,它(正如斯特拉顿的实验表明的)能在诸表象的混乱中存留。我们必须寻找位于形式与内容区分之下的空间的原初经验。”当内容与形式区分下所设定的理解空间之论域难以在现象学层面给出满意解答时,梅洛-庞蒂希望开辟一条通向实存境域的(身体)知觉空间之路。在他看来,该空间性也正是康德先验感性论视域下所必须倚仗的“锚地”。这意味着空间定向以及方位感并不植根于“诸中立结构或先天直观”,而是植根于某种“把握世界的方式”、“身体的深层语法”、身体的某种“拓扑-逻辑”(topo-logic)。

(知觉)主体与空间之间存在诸多联系,“主体对其世界的把握”便是空间的起源。梅洛-庞蒂指出,知觉会初始地涉及某种“空间基准”(niveau spatial),以此把握空间定向。“‘空间基准’不与本己身体的定向相混同”,但“身体作为动因在基准的确立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因为身体所涉及的现象场域会受到其时间层面的当下处境之限定,这对身体之于空间基准的确立产生了某种规范性影响。换言之,空间基准是“我的身体对世界的一种特定支配和特定把握”。不过,它的建构本身仅是整体世界之建构的诸方式之一。真正而言,在知觉与诸运动意向协同运作下所生成的“知觉之土地”(sol perceptif)为身体与世界的共同实存创造了可能性。基于此,当作为空间主体的身体与空间基准获得认定时,斯特拉顿所描述的实验的真正意义才逐渐显现。例如,知觉主体总是从特定视角出发注视某一事物,无法做到从“所有可能的定向”出发聚焦该事物。此外,梅洛-庞蒂纠正了某种错误倾向:正如客观时间对时间序列叠加态的质疑那样,人们有时会拷问空间层面的初始基准(le niveau primordial)的来源。然而,这种拷问本身在他看来已陷入客观思维的“迷局”。因为既然全部可构想的存在者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知觉世界相联系,并且只有通过定向才能理解知觉世界,所以不能将存在从被定向的存在中分离。如此一来,由于“初始基准面向我们全部知觉之视域,但该视域原则上无法在一种明确知觉中被触及和课题化”,那么拷问“全部基准之基准”就显得毫无意义。

空间既不是对象,也不是主体的联接行为系统,它位于我们的人为性(facticité)之上。由于初始基准无法找到其锚定点,因而必须向前回溯到某个更初始的基准以此来获得某种定向,但后者无法“自在地”被定向,于是陷入“无穷后退”。梅洛-庞蒂暗示,在此存在着知觉主体(身体)与世界的原初“共谋”,并且“我的历史是一个前历史的延续,前者利用着后者获得的诸成果;我的个人实存是对一种前个人传统的复苏”。这种前历史和前个人传统指称着“我之下的另一主体”:即我的作为匿名“功能”之系统的身体。与内时间维度相对应,身体每时每刻都使空间知觉捕获其全部意义。正是在这一基础上,“空间和总的知觉在主体内心标注了其诞生之事实、其身体性的永恒贡献、一种(比思想更古老的)与世界的沟通”。这种沟通也映射着前反思层面和未经反思之物的痕迹。事实上,人无法观察空间,因为空间已被预设在每一观察行为中;另一方面,人也难以基于纯粹建构性精神审视空间,因为就建构性运作而言,空间早已被建构。“中庸”之态下的人为性所指称的正是知觉着的身体在现象空间层面的前反思运作。

因此,身体的空间性是处境的空间性,而不是实在论意义上的客观空间性。在这一层面上,梅洛-庞蒂指出:“空间因而不再是(等距临近事物的)绝对观察者所能支配的诸同时事物之境域,即不再是缺失视点、身体和空间处境的境域;总之,不再是纯粹理智的境域……”这意味着,对寓于现象空间的知觉着的身体而言,下一步在于考察实存境域中的时间性与空间性的内在逻辑,从而为知觉世界构筑“合法性”根基。



三、深度之于空间(性)和时间(性)的融合

对于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的构造而言,实存场域中的深度因素在贯通时间性和空间性方面至关重要。作为区别于宽度和高度的空间第三维,深度的潜在哲学作用往往被低估。经验论和唯理论传统都试图消解深度。基于“平面化”投射之预设,贝克莱的视觉理论指出,当人注视某一客观对象时,只能看到该对象的宽度和高度,无法直接把握距离或其深度。梅洛-庞蒂对此解读到:在他们看来,所谓的深度只是人们在注视这一对象的同时,潜在地将身体或视点转移到该对象的侧面时所捕获的“宽度”。因此,深度是不可见的。换言之,深度只是就宽度而言的诸点的并置。与此同时,在关于深度的考察方面,经验论的操作方式同样适用于理智论或反思分析。经验论对深度的平面化处理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理智论“超然旁观”的建构性诉求。可是,经验论和理智论都“心照不宣地将深度同化为从侧面被认定的宽度,因而使得深度成为不可见的”。

梅洛-庞蒂认为一旦“深度与宽度同一”这一预设被移除,贝克莱的论证力度将大为削弱。事实上,这种对深度的构想本身得以奏效的前提便是“视点的转换”,这意味着观察者必须脱离其实存身体原本的处境和视点,达到一种“均质空间”(espace isotrope),从而以某种“普遍存在”(ubiquité)的方式思考。这要求观察者在处于某一视点的同时,又要处于另一视点,但这显然是悖谬的。如果把深度理解为从对象侧面视点出发所捕获的“宽度”,这就预设着观察者需要在正面看到事物的宽度和高度的同时,又要潜在地从侧面视点出发观察该事物,从而获得其侧面的“宽度(深度)”。然而,显然人们无法同时做到从两个不同视点出发看同一个事物,从正面视点转换到侧面视点就必须预设观察者已放弃“前一视点(正面视点)”,因而前一视点(正面视点)的“宽度”就转变成后一视点(侧面视点)的“深度”。可见,深度无法被真正排除。严格来讲,那种普遍存在的视点和对均质空间的支配只有“作为更高维度的存在者”才能做到,梅洛-庞蒂认为理智论和经验论借助某种接近上帝视角的方式理解世界,却忽略了身体锚地所塑造的“人的世界经验”。相较于宽度和高度,深度是最具实存性的空间维度。深度与距离存在相关性,但深度更偏向主体实存层面。就距离而言,即使脱离知觉主体,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自在”距离依然存在。直观上看,同距离类似,深度预设着主体的实存视域,后者与其对象处于“不可消解的”具身关系中,“深度明显属于我们的视点而不属于事物。”由于“空间性经验一旦与我们在世界中的固定相联系,对于这一固定的每种模态都将有一种原初空间性产生”,知觉主体(身体)与深度间隐含着某种联系,前者所寓于的场域已然覆盖着深度和距离。

                 图1                             图2

事实上,构想立体图形依赖对深度的前反思预设。上述图像能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当人观察图2时,明显会将之视为一个立方体。若对图中某些端点加以连线,就会形成图1所示的图形。对图1的观察可能出现两种结果:第一种在于把它看做是由ABCD、EFGH等面构成的立方体;第二种在于将其视为由十个三角形和一个方形构成的平面图形(深度被消解)。梅洛-庞蒂认为人在第一种观察方式中预设了深度视点,隐含地把图1中所涉及的构成立方体的六个面和十二条边分别构想为等同的:“六面十二边只有当它们在深度中被设定时,才能同时共同实存并延续为相等的。”那么,看一个立方体究竟意味着什么?从单一视点出发获得的诸平面图像即使通过各个方位加以组合,依然有着某种难以名状的知觉“裂隙”。与此同时,在客观时间基础上,从实存身体视点出发,人难以在同一时刻从两个不同视点观察世界。观察图1和图2时,正因预设了深度,人才能将图形中构成方形面所涉及的诸“锐角”和“钝角”领会为“直角”,把其中的“菱形”构想为“方形”。在这一意义上,深度同身体锚地的实存定位产生了某种联系:“对于相互排斥的经验的这种同时在场、这种彼此间的蕴涵、这种将全部可能过程纳入唯一知觉行动中的缩合,它们构成了深度的独创性;深度是这样的维度,诸事物或事物诸要素根据它而相互包含,而宽度和高度则是事物籍以相互并置的维度。”

因此,梅洛-庞蒂暗示“身体空间性”应与“知觉时间性”相结合。深度的实存意义虽得到肯定,但本己身体在此的作用仍不明晰。问题的关键在于“深度不能被理解为某个超时空主体(un sujet acosmique)的思想,而应被理解为某个介入主体(un sujet engagé)的可能性。”如果人们仅对世界作等距和平面投射式理解(如同将记忆理解为过去对当下的某种投射),那么知觉本身将永远无法被理解。尽管知觉“笼罩”着时间维度,但其根本时间性范式仍依赖意识的内时间结构,它同原初锚地保持着距离,有着异化为“建构性主我”的可能。对此,梅洛-庞蒂以“记忆”为切入点暗示脱离当前困境的契机。记忆伴随其整体视域,将自身放置在时间的厚度中,把这种共生方式扩展到知觉。他认为:“记忆逐步奠基于诸瞬间彼此的连续穿行之上、奠基于每一瞬间与其(处于后一瞬间之厚度的)全部视域的榫接之上。”这意味着在动态时间范式的运作下必须重新定位(距离在其中所构成的)“活的当下”以及(作为诸事物间联系的)深度之下的“初始深度”(profondeur primordiale)。在这一层面上,“全部知觉都预设着知觉着的主体的特定过去,而知觉的抽象功能(就像遭遇诸对象那样)暗指了一种最为秘密的活动,通过后者我们精炼了我们的境域。”另一方面,由于深度只有作为介入主体的可能性才能获得理解,这就要求深度综合以及身体-主体对事物的综合必须基于其实存锚地,即某种自然境域,后者潜在吸纳了空间和时间的双重限定。梅洛-庞蒂明确了这种必要性:“……我们已被引导着把主体在境域中的固定行为以及最终它对世界的固有性显现为空间性的条件;换言之,我们应认识到空间知觉是一种结构现象并且只有在知觉场域内部才能被理解,因为知觉场域通过把一种可能的锚地提议给具体主体从而总体上促动了空间知觉。”

“意识的内时间结构”向“身体的内时间结构”的转变悄然兴起。对梅洛-庞蒂而言,这一转变的一项重要理由在于:如果缺乏对身体空间境域之作用的认识,那么即使依靠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依然有着陷入传统意识哲学的风险。换言之,知觉时间性的运作需受身体实存(空间性)的节制。一旦深度因素的运作得到现象身体的支持,那么前反思综合就能成为可理解的,因为它已锚定于其实存处境,既受其限定又得到其授权,身体知觉的意义正体现在这种“含混性”中。在深度的运作下,知觉和被知觉对象是共同实存的,这种共同实存包含着空间和时间的双重向度。梅洛-庞蒂进一步解释到:“‘共同实存序列’不与‘诸连续性序列’相分离,或者说时间不仅仅是关于一种连续的意识。知觉在两种维度的意义上给予我一种‘在场域’:即在此和在那的维度,以及过去-现在-未来的维度。后一维度使前一维度得以理解。我不伴随空间视点的明确位置(表面的大小和形式)而‘持有’或‘拥有’远处的对象,就如同我把临近的过去毫无变动、不添置任何‘记忆’地‘仍把持在手’。如果人们仍想要谈论综合的话,那就(如同胡塞尔说的那样)是一种‘过渡综合’,它不把诸离散视点联系起来,而是在它们之中塑造彼此间的‘穿行’”。这意味着在涉及深度因素时,“在场域”所引发的联动既关系着身体的空间位置,也关联其时间性要素。它所呈现的空间因素(“在此与在那”)和时间因素(“过去-现在-未来”)是交织的;对身体-主体而言,必须意识到“知觉的综合乃是时间的综合,并且主体性在知觉层面乃是时间性”,同时领会到“时间的‘综合’是一种过渡综合”。可见,关键在于将空间和时间维度同时纳入身体知觉。深度所涉及的核心论题在于揭示身体知觉综合过程中的时间维度,后者使身体作为“主体”真正意义上具有某种自发性和支配力。值得注意的是,身体的时间维度与客观时间不同,后者对时间的理解依赖于现象学内时间之原初奠基。不过,在梅洛-庞蒂看来,作为现象学原初时间性之奠基的正是知觉着的身体。他吸收柏格森“绵延”的本质精神与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核心要素,隐含地给出了一个类比:身体知觉中深度的前反思塑造(综合)如同内时间结构,“滞留”“原初印象”“前摄”三者间的互动与身体视点在借助深度因素实现它对事物的综合方面相融贯,两者共同分有现象学时间性。这意味着外在范式对立方体的“综合”仅是一幅幅平面图像的离散式拼凑,难以弥合原初“裂隙”。

若将内在时间结构设定为该视域下的运作模式,那么问题就不在于将诸离散视点外在地结合起来,而在于面向诸视点,唤起它们彼此间内在的“榫接”范式。基于本己身体锚地把现象学时间和现象空间纳入深度综合的这一前提,客观时间和空间所遭遇的“裂隙”将在滞留、原初印象、前摄三者的互动共生中被消解。于是,当知觉主体对事物进行立体化解读时,深度使得那些在平面化思维中相互排斥的经验合而为一,并将诸相互蕴含的视点和全部可能的过程都纳入唯一知觉行为。具身视点所获的诸空间要素彼此间潜在地进行着某种榫接运动,相邻空间要素依据内时间法则涌现为共生样态,各临近要素成为彼此之生成的前提,生成之结果本身也反作用于各临近要素。这正是诸视点中所塑造的“彼此间的‘穿行’”之要义。

世界的现实性与无法完成这种现实性之间的困局恰恰对应着“意识的无所不在”与“意识对在场域的介入”之间的原生矛盾。因此,在某种角度上“我们的主体意识填充了我们直接知觉的时间空间间隙,而把对象作为一个统一体展示……”这意味着客观思维或自然态度所给出的关于立方体的综合之完成仅是“运作于存在之中”的预设。事实上,通过对诸空间要素的分析,梅洛-庞蒂意识到知觉世界之核心在于从“运作于存在之中”到“运作于时间之中”的范式转变,并且“把时间理解为存在的尺度”。



四、时间与知觉世界之“谜”

深度论题的意义在于现象空间性与内在时间性的统一,这体现了身体“知觉时空性”的原初指向,也呼应了梅洛-庞蒂在《可见者与不可见者》的一份手稿中表明的态度:“应把我关于时间知觉所论述的东西运用于空间知觉中……”换言之,应从时间的视角来理解空间,而不是相反。与此同时,当共同实存序列(诸空间视点)与诸连续性序列(诸时间视点)相结合,“在场域”呈现为某种“基底”,梅洛-庞蒂试图于此建构某种“当下的特权”,从而暗示克服空间性和时间性二分格局的可能。于是,有学者指出:“深度消除了空间和时间作为两种不同维度之间的差别,从而使它们成为一种时空交织”。对梅洛-庞蒂而言,时间的生成性源起不在于胡塞尔意义上(前反思的)始基性意识要素,而在于通过身体与世界之互动过程本身所指向的知觉世界或自然境域。梅洛-庞蒂在另一处文本中就身体知觉与时空性的关系总结到:“身体不仅仅是知觉空间的装置(appareil),还是知觉时间的装置。其诸姿态之一意指着流逝时间的某一特定厚度……时间于(被转变在诸力的某一特定分配中的)身体图式中彰显……身体不是工具,而是器官,即时间被包纳、沉淀于身体,并且这是通过其普遍性而成的,这种普遍性使得身体不仅仅是独特的(einmalig)予料的全体,还是一种时空结构(une structure temporo-spatiale)。”

然而,除借用记忆模式和胡塞尔的“过渡综合(被动综合)”概念外,梅洛-庞蒂没有进一步给出知觉时空性在深度综合方面的具体运作模式。这似乎意味着单纯的深度综合不足以真正触及前反思维度下的内在机制,因而他转以某种回溯性策略处理该问题。他试图在作为实存锚地之一的“亲历空间”(l’espace vécu)意义上阐明知觉时空性所意指的“未经反思者”:“空间的诸部分(根据宽度、高度或深度而言)不是并置的,而是共同实存的,因为它们全被包裹于我们身体对世界的唯一把握中;当我们已指出这种关系先作为时间性存在、而后才作为空间性存在时,这种关系就被澄清了。诸事物在空间中共同实存,因为它们被呈现给同一个知觉主体,并且被包裹于同一个时间波浪(une même onde temporelle)。但是每个时间之浪(chaque vague temporelle)的统一和个体性只有被挤压在先行者和后来者之间,并且只有那使其涌现的同一个时间搏动仍保留着先行者和提前持有后来者,它才是可能的。客观时间才是从前后相继的时刻中产生的。亲历当下(le présent vécu)在其厚度中隐藏了一种过去和一种将来。运动现象仅使空间和时间的蕴涵以一种更显著的方式显现……问题在于探知这种为意识的全部活动奠基的境域是如何建构的。”这暗示着对知觉世界展开二阶还原的必要性。对梅洛-庞蒂而言,知觉着的身体在空间问题(尤其在深度方面)中以时间为坐标对知觉世界进行了某种解构,知觉时空性呈现了知觉着的身体与世界的“含混性”互动。当二元对立的“矛盾关系”被还原为“反对关系”,那种弥合原初裂隙且锚定于知觉世界的“未经反思者”也将呈现。这意味着一旦意识到“包纳着过去的反思”与“包纳着我的当下的过去”之间并无矛盾,完全外在与完全内在便分有着某种相容性,“我们经由深度维度(Tiefendimension)而相通,根据深度维度,我们向着过去并且过去以它曾真正本质地具有的特性活在我们之中”,因而“在水平的和垂直的、时间的和非时间的之间:存在着在时间内部运行的一种非时间者,更确切地讲它是全时间的”。

由此可见,理解梅洛-庞蒂“知觉世界”的关键在于“不能把世界构想为诸事物的总和,也不能把时间构想为点状‘时刻’的总和。”知觉着的身体的当下无时无刻不与过去和未来相勾连:“一种没有未来的当下或一种永恒的当下准确而言乃是死亡的定义,活的当下在它所恢复的一种过去和它所筹划的一种将来间被撕扯着。”于是,人们经验世界的诸视角之融贯便被宣告为时间性的和未完成的,知觉世界在动态时间性和交互含混性的促动下克服了客观思维的种种限定而保持为“开放的”。换言之,“知觉诸动态并不锚定于一种固定的、客观的框架,而是内在于知觉情境,并会随着个人、习惯与社会环境变化而变化。”梅洛-庞蒂通过知觉世界图景澄清了身体与知觉时空性之间的某种“亲缘性”,而他对“前客观的当下厚度” 之强调则表明了对碎片化和平面化的“现在”时刻的坚决拒斥。当下的厚度所暗指的正是那种吸纳了深度而造就的“立体”格局,身体知觉在伴随着内时间性的空间想象力的基础上凸显了某种前客观的(被动)综合能力。于是,随着意识的主动介入被弱化为被动介入,意识被逐步“还原”为“前意识”。时间性也从以往对意识的从属性转变为对身体的从属性,意识现象学遂发展为身体现象学。

由于作为知觉着的身体内在运作范式的时间性以“深度”为切入点形成了对现象空间的吸纳,知觉世界和梅洛-庞蒂所诉求的对自然的现象学式理解便潜在指向了某种自然境域,这有助于进一步考察锚定于世的身体与时间二者及其内在相关性。围绕这一格局,以身体时间性为范式的自然世界图景能否再次被纳入现象学视域,这是梅洛-庞蒂寓于自然的现象学化策略中的时间现象学在下一阶段要进行的工作。时间维度伴随着空间性引发的联动范式不但显现出某种突破身体锚地之圈定的可能性,而且表现出在更大的场域中演化为动态拓扑结构运作的潜力。



五、结论

通过阐明“知觉即身体知觉”和“现象身体即知觉着的身体”,梅洛-庞蒂化解了知觉现象学与身体现象学之间“似是而非”的张力。另一方面,伴随着实存处境中“人为性”所表现的知觉主体与知觉世界的前反思“共谋”,现象身体与现象空间的融贯便同步澄清了“身体空间性”的合法性。基于此,以知觉着的身体为枢纽,梅洛-庞蒂通过深度因素所暗示的“在场域”揭示了时间(性)和空间(性)在身体现象学语境下的原初交织状态。这既是构成“知觉世界”概念的关键论证,也是梅洛-庞蒂对“把时间理解为存在的尺度”之宣言的某种深度贯彻。


—END—

微信编辑:张 丹

文章来源:《世界哲学》2021年第3期(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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