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来了!民进人的建议有结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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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6月26日),在习大大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看完新闻联播的小萱就洗洗睡袅……
没想到今天刷屏,小萱看到“政知见”微公号(微信ID:bqzhengzhiju)发布的消息《中央又交给杭州新任务》,震惊袅!
小萱赶紧掏出红笔,划下了重点,还不止一个!有图有真相——
他们和咱民进啥关系?
他们都是咱民进哒!
谢双成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浙江省十届委员会副主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光育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民进浙江省九届委员会副主委,杭州市十届政协副主席。
那么,互联网法院是个啥东东?
勤(yi)奋(lian)好(meng)学(quan)的小萱,赶紧求教于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建议》的提案人——赵光育,并抄来提案摘要,学起来!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管辖问题,二是司法送达问题,三是电子证据认定问题。
有了互联网法院,就有了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司法规则制定的“试验田”、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互联网审判方式变革的“先行者”。
因此,建议尽快设立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支持先行先试。
试点:在相关法律程序正式批准之前,建议支持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试点法院,
策略:采用“小步走、不停步”策略,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探索类型:就涉互联网案件的管辖规则、受案类型、证据认定、审判模式等方面先行实践和探索,为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建设夯实基础。
试点步骤:
第一步,先行先试以杭州市为管辖区域,集中受理目前三个网上法庭审理的一审涉网民商事案件,包括网络购物、网上支付、互联网金融、涉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就电子证据、电子送达等难题深入实践论证,
解决好法律适用的瓶颈问题。
第二步,先行先试将管辖范围逐步扩大到浙江全省,逐步扩大民商事案件类型,
同时增加部分因互联网管理引发的行政案件,如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文广出版、知识产权等行政管理涉网纠纷;以及部分针对网络或以网络为媒介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如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
探索完善互联网审判领域的规则治理和机制建设。
建议中央司改相关部门尽快启动专门法院批准程序,并明确以下内容:
名称建制。建议名称为“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级为一审法院。
受案范围。受理“涉网纠纷”,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于互联网的案件以及证据产生、存储于互联网的案件”,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管辖规则。在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基础上,授权进行专门管辖。同时对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疑难复杂的涉网案件进行个案指定管辖。
法律保障。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为互联网司法治理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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