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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日美贸易战,日本完败,日本为什么要屈服美国


【80年代,日美贸易战,日本完败,日本为什么要屈服美国】


中企思智库:

中美贸易战打响之前,我们先回顾80年代日美贸易战的情况。


结果,日本完败。


日本为什么要屈服?


首先,日本没有想到结局会那么悲惨;其次,日本是美国的半殖民地国家,无法与美国抗衡;第三,日本自身消费市场小,对外依赖太多。


贸易赤字,引发日美贸易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实现了经济20多年的高速发展。然而,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某些经济指标的迅猛增长令美国感到不安。


上世纪70年代,“日本制造”风靡全球,尤其是日本汽车在美国市场的份额一度超过20%,成为美国最大的汽车进口来源国,而美国车几乎没有出现在日本市场上。80年代初期,美国对日本的商品贸易赤字飙升至500亿美元,美国中西部和东北部等工业中心承担了和日本的主要竞争压力,形成了“铁锈地带”,失业率两倍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地区的州议员在国会发起了大量对日贸易保护主义的法案,在国会形成了政策基础。


在一定意义上,贸易战的起因还在于里根内阁的强美元政策。从1980年代初开始,美国劳动力市场持续改善,但在1985年前后陷入停滞。当时经济学界认为,汇率问题是美日贸易失衡的主因,虽然里根政府初期拒绝干预外汇市场,但汇率问题的压力在国会迅速积累。


1985年,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贸易保护主义的“丹佛决议案”。几个月后,民主党主要领导人在国会集结并发起了加收25%关税的贸易战法案。


尽管1985年达成广场协议后强势美元的局面已经扭转但对贸易的影响较为滞后,美日冲突仍在加剧,两国制造业的竞争转向了军事产业。


1987年,里根对日发起了二战后美国首例贸易制裁,贸易战升级。一年后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包含超级301条款的1988综合贸易法案。


美国采用综合性政策应对美日贸易失衡


一、推动美元贬值的广场协议。广场协议的计划是西方五国(G5)推动美元贬值10%-12%,而日本央行原定的日元升值目标是200日元/美元,但是情况很快失去控制。1987年10月的“黑色星期一”之后,日元升值到120日元/美元。


二、通过多边协议为美日双边谈判制造筹码。例如,美国曾利用反倾销规则作为1986美日半导体行业谈判的有效砝码。


三、个案谈判。美国贸易代表处根据行业调查,与日本就日本单方市场开放为目的进行定期或特别日程的谈判。


四、系统性全行业的市场开放。1985年1月,美国要求日本单方移除进口壁垒。4月,日本首相中曾根公开承认日本在贸易中的不公正行为并允诺开放市场。


五、自愿出口限制及自愿扩大进口。美国以国会法案为砝码施压,让日本在纺织品、钢铁、电视和机床等行业实行自愿出口限制,同时进行工厂转移和产业升级。


六、301及超级301条款。该条款是来自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和1988综合贸易法案的加强性补充,允许美国贸易代表处就私营部门的申诉展开调查,并以总统权力内一切合宜可行的方式,包括贸易报复,来处理案件。


七、GATT争端解决机制。GATT条款第23条允许国家针对违背GATT条款的其他国家要求改正和赔偿。美国常以日本违反GATT条款为由发动301条款案件调查,并最终要求日本让步。


八、美日结构性障碍协议。1980年代后期,美国将注意力转向影响两国经贸关系的结构性因素。美国与日本就消除美日间的结构性贸易障碍达成协议。协议旨在推动日本在反垄断法、专利法、定价机制等方面改革,以放松对进口商品以及外国企业的歧视性待遇,同时废除了阻碍外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大店法》。


日美、中美贸易战有何不同?


上世界八十年代的美日贸易战,美国占据了全面主动的地位。


美日间有特殊的军事同盟关系,日本在安全领域依附于美国,因此日本在国际谈判中以不损害日美关系为底线,一旦美国触发或威胁触发贸易战法案,日本的表现为迅速妥协。


此外,日本国内的政治制度有特殊性,缺乏顶层行政领导力,强权部门不仅难以形成合作,反而形成制衡,在国家级经贸政策这样重大复杂问题的谈判上表现被动,将日本在与美国的贸易冲突中置于不利的位置。


中国在国际政治上不依附于美国,国内也更容易形成共识以在国际谈判上占据主动地位。因此,即便特朗普挑起贸易战,中国的应对方式也将与日本有很大区别。


可以肯定的说,中美这场贸易战争,美国将被迫修改和退出,中国胜!


【相关链接】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17日,美、英、中三国首脑和外长在柏林西南波茨坦举行会议。


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总统哈利·S·杜鲁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联合发表了一份公告:《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 这篇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声明三国在战胜纳粹德国后一起致力于战胜日本以及履行《开罗宣言》等对战后日本的处理方式的决定。


公告宣布:盟国对日作战将继续到日本完全停止抵抗为止,日本政府必须立即投降。公告还规定了盟国接受日本投降的条件,即铲除日本军国主义;对日本领土进行占领;实施《开罗宣言》之条件,解除日本军队的武装,惩办战争罪犯;禁止军需工业等等。


7月27日,日本首相铃木召开内阁会议,决定不管美、英、中三国《波茨坦公告》的内容如何,都将予以不理,始终根据既定的根本方针,坚决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迈进。29日,铃木首相发表声明,称美、英、中三国宣言无异于开罗会议,日本政府毫无关心的必要,拒绝投降。 


同年8月6日、9日,美国分别在广岛和长崎投下原子弹;苏联于8月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在公告中添补了斯大林的名字。



责任编辑: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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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校:艳、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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