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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中央开会喝茶收费(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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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陈永贵故居,窑洞的进门处,一些旧时的收据发票被镶入框子,与照片们一起挂在墙上。这些发黄的票据,多为陈永贵任副总理期间的开支。其中除大寨接待站的伙食收据,晋中地区招待所餐费收据外,还有盖着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办公室现金收讫章的餐费、烟费和茶费。这是一张1977年4月12日的收款收据,交款人是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收款人是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收费金额为8元5角,用于招待用餐,烟和茶。
陈永贵原是大寨农民,1975年1月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任职期间不拿国家工资,山西每月补贴给他60元,在北京每天由国家再给他1.20元的伙食补助。
盖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的收款收据,显示收取“茶水费0.10元”。诸多报道显示,在当年,因中央开会喝杯茶水都收费,同时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桂贤只能喝白水。和陈永贵经历相似,吴桂贤来自基层工厂。
这张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军区基地管理处”公章的收据显示,1974年5月24日收取“首长就餐伙食费”、“粮票”人民币各1.20元、3斤2两。(由单价和总价分析,就餐人数应为8人)
1979年9月13日,大寨接待站收取早餐3顿、午餐6顿、晚餐9顿餐费2.55元。(此时陈永贵仍然在担任国务院副总理)
编辑 制作:红旗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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