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家训故事【嵇康的《家诫》】
古时候,有7位特别有名的人,人称“竹林七贤”。竹林七贤之首,就是嵇康(224~263年)。他是曹魏皇家宗室的女婿,或许正因如此,在曹魏被司马氏的晋朝取代后,嵇康便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也不愿当官,无拘无束,触怒权贵,以致被打入大牢,39岁即丢了性命。但人往往是矛盾的,他在狱中给10岁的儿子写的《家诫》,却希望儿子成为一个稳重谨慎的人。可以说,嵇康是用自己的一生证明:放荡不羁的路走不通,后世子孙应该以此为戒。
他在《家诫》中告诉儿子:“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意思是说,如果要做的事就是心中最愿做的事,才会做到心口合一,坚定不移,宁死不放弃。这是告诉儿子,长大后要做自己真心喜欢的事情。
他在《家诫》中告诉儿子,与人交往,分寸很重要。对于当地的长官,表示尊重就可以了,不宜过从太密。这是他看到官场风云变幻,十分险恶,不愿儿子与官员走得太近,以免招惹是非,陷入困境。
他在《家诫》中告诉儿子,做人要大气,不能不懂变通地洁身自好,如果遇见贫苦的人,你有可以救济他们的东西,就应当义不容辞地去帮助他们;如果有些人为了从你那里求得好处才跟随你,那么你就应当好好反省,不是出于“义”就应当拒绝这些人。
他在《家诫》中告诉儿子,要慎于言,甚至说,不要随意接受邀请,去参加聚会。因为聚会免不了饮酒、谈话、送礼。酒喝多了容易祸从口出,送礼也容易摆不平。所以,不必要的聚会不如一概拒绝。
他最后在《家诫》中告诉儿子,“凡行事先自审其可”,谋定而后动。做事情,要先想好了再去做。
家训格言
人无志,非人也。但君子用心,所欲准行,自当。量其善者必拟议而后动。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若心疲体懈,或牵于外物,或累于内欲;不堪近患,不忍小情,则议于去就。议于去就,则二心交争。二心交争,则向所以见役之情胜矣!或有中道而废,或有不成一匮而败之。以之守则不固,以之攻则怯弱。与之誓则多违,与之谋则善泄。临乐则肆情,处逸则极意。故虽繁华熠燿,无结秀之勋;终年之勤,无一旦之功。斯君子所以叹息也。若夫申胥之长吟,夷齐之全洁,展季之执信,苏武之守节,可谓固矣。故以无心守之,安而体之,若自然也。乃是守志之盛者也。
所居长吏,但宜敬之而已矣,不当极亲密,不宜数往,往当有时。其有众人,又不当独在后,又不当宿留。所以然者,长吏喜问外事,或时发举,则怨或者谓人所说,无以自免也。若行寡言,慎备自守,则怨责之路解矣。其立身当清远。若有烦辱,欲人之尽命,托人之请求,则当谦言辞谢,其素不豫此辈事,当相亮耳。若有怨急,心所不忍,可外违拒,密为济之。所以然者,上远宜适之几,中绝常人淫辈之求,下全束脩无玷之称;此又秉志之一隅也。
——三国·嵇康《家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