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江:日本国家战略转型:认知重构与路径选择
内容提要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伴随东西方冷战的缓和与终结,日本国家战略开启了从“经济中心”向“正常国家”的转型进程。日本首先在认知层面上对国家利益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新的战略目标,谋求实现“政治大国”。其次,作为国家战略转型的重要环节,日本致力于国内相关法制体系的重构,不断推进政治决策体制机制的高效集权化。最后,作为实现新国家战略目标的政策手段,日本在路径选择上呈现出五大趋势:从战后传统的经济外交走向军事外交,战略性运用日美同盟框架,奉行实用主义的联合国外交,强化地区安全角色,以硬性及软性两种方式增进自主安保能力。
[关键词]日本 国家利益 认知重构 战略目标 更新 政策路径
[作者简介]杨伯江,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陈腾瀚,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生
[文章来源]《东北亚学刊》2017年第1期
国家战略是“国家的最高战略”,依据国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利益需求而制定,规定着这个国家要实现的中长期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手段与谋略。日本战略研究界对国家战略最简要的定义是:在国际形势的大潮中,确立符合国家理念的国家目标,充分调动国家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方法。根据美国陆军学院上将小阿瑟·莱克的战略结构分析理论,战略由目的(追求的目标)、途径(行动方案)、手段(实现目标的某些工具)三部分构成。一般情况下,国家战略从制定到实施,包含形势判断、确立目标、制订计划、政策落实等主要环节,涉及以自身价值取向为基础的核心利益的界定、以内外形势研判为前提的实施路径的选择等关键要素。而基于战后日本在政治、战略上的特殊性-----(日本国宪法)对拥有与使用军事力量的严格限制,战略认知的重构以及政策路径的选择成为日本国家战略转型过程中尤为关键的环节。
一、界定国家利益
在国家战略的诸多构成要素中,国家利益位居第一。它体现一个国家的根本需求和欲望,决定其主流价值追求,是这个国家确立目标、制定战略的依据和基础。国家利益是内部结构、层阶极其复杂的综合体,包含政治、经济、军事等不同领域,涉及从地区到全球的不同范围。在国际行为体之间,有些利益可以共享,诸如发展贸易、消除恐怖主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但也有许多利益是排他的,诸如主权、领土、军事优势乃至世界霸权地位等。日本国家战略的转型,基于对国家利益界定的逐步演变。
(一)日本战略意识的复苏
1945年战败投降后,在主张“重经济、轻武装”,被战后传统保守主义奉为圭臬的“吉田路线”指引下,日本长期埋头于经济复兴与发展。“战略”、“国家战略”、“地缘战略”等政治、军事词汇一度不被使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过长足发展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能量政治化”法则驱动下,“吉田路线”开始遭到质疑。1982年中曾根康弘就任首相后率先提出,日本要在世界政治中强化发言权,不仅增加作为经济大国的分量,而且要增加作为政治大国的分量。在战争结束近40年后,日本社会与战略精英层的国家战略意识开始复苏。
日本战略研究界通过对国会会议记录中“国家战略”关键词的检索,根据其出现频率的变化,验证了这一时期日本国民与政府“国家战略”意识的重大变化。《朝日新闻》担任外交、安全保障方面的编辑委员本田优在其2007年出版的《日本有国家战略吗?》一书中指出,“国家战略”一词自战后1947年5月召开第一届国会以来,到1969年为止的23年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1970年3月7日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才第一次被提及。此后,在整个70年代,日本国会会议记录中“国家战略”年均出现频率不到一次,进入80年代后每年使用几次。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90年代前半期。从1995年开始,国会会议记录中“国家战略”出现的频率陡然上升,年均使用次数达到两位数。截至2007年该书出版,2002年达到自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值,一年内竟出现了131次。
本田优的结论能从多方文献中得到印证。早在1988年,国际政治学者西原正在其《战略研究的视角----为了和平与安全的十二章》一书中即提到,“近年来,在日本大学里,包括女子短期大学在内,逐步增设了国际关系学部、国际政治学部及国际关系理论等相关学科。尽管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规模,但是众多大学开始教授与国际关系主题相关课程,这种趋势令人欣慰”。西原正进而提出,战后日本的大学教育偏重于对研究对象进行描述、归纳出其特征的记述性研究(descriptive study),重点回答“什么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现在这一时代已经结束了。战略研究是围绕影响国家战略的主要参与变量、战略演变规律以及如何制定和制定什么样的战略等现实课题的规范性研究(normative study)、政策性分析,需要回答“应当怎么样”的问题。日本的大学除了培养记述性研究能力之外,还应当像在经济、科学技术、环境以及医学等领域那样,在发展战略、安保战略等领域为国家现实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做出贡献。
可见,伴随美苏冷战缓和以及最终结束,“随着有战争经历的几代人的逝去,日本国民对‘国家’和‘战略’的过敏心理逐渐减弱'”。面对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国民开始感觉到制定‘国家战略’的必要性”。日本国家战略的转型从这时起悄然启动。至2013年战后第一份《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出台,日本在其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确纳入“国家利益”,并对其内涵做出界定:(1)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独立,保卫领土完整,确保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继承优良文化和传统,维护国家的和平与安全,保障国家的存在;(2)通过发展经济实现国家和国民的进一步繁荣,使我国的和平与安全更加牢固;(3)维护以尊重自由、民主和基本人权及法治等普世价值、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二)、日本版“国家利益”的特征
一是对利益内涵的界定呈泛化趋势。首先,普遍将能源安全、海上安全等列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时任外交官的兼原信克在其所著《战略外交原论----21世纪日本大战略》一书中,借用《论语•颜渊》中“兵”(安全)、“食”(繁荣)、“信”(伦理、价值观)的概念,将日本的国家利益概括为三点:(1)安全保障。即确保生存与安全,维持和平与安定。(2)经济繁荣。不仅包括维持经济发展,还包括坚持自由贸易体制,保障海上交通线的安全,确保能源安全和保护地球环境。(3)维持和传播基本的伦理观、价值观,其核心是现代日本的自由与民主主义。其次,将国家利益与保持综合国力等概念相互混同。“从国家利益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特征#其概念模糊不清的最大原因就是,作为追求国家利益的手段,保持综合国力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很难区别国家利益和综合国力的概念。”“军事实力是实现国家目的的必要手段,而维持军事实力的增强也是国家利益。在多数情况下,目的与手段都是这样一种关系。”
二是强调国家利益界定的开放性,强调从长远战略价值而非短期商业价值评估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时间维度,二是重要性维度。”“通常情况下,从短期来看国家利益和从长期来看国家利益,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日本对外援助,若从短期来看,国家要加大财政支出,有损国家利益-若从长期来看,能增强日本与受援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另外,还能够扩大日本的对外出口,有助于国家利益。”西原正尝试以约翰逊政府到尼克松政府期间美国对越战政策变化为例,说明国家利益界定的可变性。他认为,“国家利益实际上是取得政权的政治集团,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追求对于自己而言最重要的利益”。“对利益的判断,是随着掌权的政治势力到底重视何种利益而不断变化的。国家利益不仅是贯彻执行政策的指针,在更多情况下它能够使政策正当化、有说服力。”
三是强调价值观是日本国家利益的基本要件之一。本田优认为,国家利益包括“国家主权、价值观、国家领土、国民安全和国民利益”等多项内容。兼原信克将“21世纪日本的新价值观”概括为:(1)法治;(2)“人的尊严”;(3)“民主主义制度的重要性”;(4)“和平”,即21世纪的日本不能只是消极地贪享和平,而必须转变为维持和平的一员;(5)“自由贸易”。兼原认为,日本应向世界主张自己的价值观。为推广价值观,必须塑造“21世纪日本的自画像”。新的自画像中,日本必须成为能“说出自己坚信正确的东西,并为之付诸实践”的国家。
四是越来越强调国家利益的安全属性,将“生死攸关的利益”与“广义上的安全保障”直接划等号。西原正认为,“对于国家而言,最重要的利害关系就是与国家生存息息相关的利益”。“生死攸关的利益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即关系到安全保障”。“不仅是安全保障和领土安全,而且还包括经济安全这种大范围的安全”。“生死攸关的利益”与广义上的安全保障是同义词。兼原信克强调,作为保卫国家的力量,相较于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军事力量最为直接。要对日本进行物理性守卫,有三个基本点,即“不屈服于核武器的恫吓,保卫海洋(包括海上生命线)与天空,防备来自战略要冲桦太岛(中国称“库页岛”,俄罗斯称“萨哈林岛”)与朝鲜半岛的侵略”。此外,“与中国军队近来的军力增强相关联,防卫西南诸岛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二、确立战略目标
国家战略目标与国家利益的界定密不可分,“因为国家利益所体现的需求,不可能是盲目的,必定是有所指的”。但二者又有明显区别。第一,国家利益尽管可以分层,但它总是具备宏观属性,而国家目标既有宏观的内容,也有微观的内容。第二,国家利益是指导原则,通常不属于具体操作层面,总的来看比较笼统、概括,而国家目标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既有总体方向,又有具体的实施指标。第三,国家利益通常只有少数几条,而国家目标则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既包括具有整体性的宏观目标,也包括各行业、各部门的具体目标。在重新界定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日本新的国家战略目标也日渐清晰。
随着冷战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对峙格局瓦解,日本追求“正常国家”、“政治大国”的外部环境骤然宽松。国内原本以经济发展与安定秩序为诉求的保守主义意识因此失去理论基础。日本朝野的战略认知、战略观念随之进一步发生变化。在这一阶段,自民党前任干事长小泽一郎与先驱新党党首武村正义、著名评论家船桥洋一分别代表日本政坛与战略精英层的不同主张,就日本国家未来、发展目标展开了激烈的“战略论争”。小泽在其《日本改造计划》中主张进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推进贸易自由化,强化首相官邸职能,对包括军事领域在内的国际社会做出积极贡献,采用小选区制度等政治改革以实现两党制下的政权轮替。与此相对,武村正义在其《小而熠熠闪光的日本》一书中主张“小日本主义”,主张日本重回“军事最低要求”的状态。船桥洋一在其《日本战略宣言----以民生大国为目标》中明确提出,日本的目标应当是成为一个“全球民生大国”,而不是做政治、军事大国。民生大国的概念包括“国际性与合作性”、“实现国家目标之手段的非军事性”、“全球治理的超国家构造”。船桥借此概念强调,冷战后日本应继续在国际社会展示和平国家姿态,继续自我约束军事力量的发展。这场“战略论争”深刻影响了冷战后日本的走向。对照此后20余年日本实际走过的轨迹可以看出,在“正常化”、“大国化”内在驱动力作用下,加之外部因素的影响,日本战略精英层最终选择了小泽一郎的主张,实现“正常国家”、“政治大国”成为日本国家战略的总目标。
(一)努力成为“正常国家”
“正常国家”概念是小泽一郎1993年在《日本改造计划》一书中首次提出的。他指出,尽管日本克服了战后的经济困难,但长期的“经济优于政治”原则使日本在政治上与“正常国家”渐行渐远,成了一个“单肺国家”,即“非正常国家”。因此,日本在国家战略转型中必须重视自身政治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这与中曾根康弘提出的“政治大国”在本质上一脉相承。冷战结束后,日本明确将“正常国家”、“政治大国”作为新的国家战略目标,其战略诉求主要通过要求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以及在国内进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推动修改和平宪法等对外对内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安倍晋三认为,在对正常化、大国化的追求中,修改宪法“既是日本恢复独立的象征,也是具体手段”。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8次国政选举,日本国会中资深议员和元老大批引退,政界世代交替步伐加快。战后出生的议员到2001年底已达340人,接近议员总数的一半。而这一比例在12年前,即1989年(平成元年)仅为5.08。“社会思潮多元化的倾向在日本新生代政治家中也有所反映,但其主流思潮无疑是新保守主义”。新生代政治家迅速进入权力中枢,对于日本追求政治大国产生了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日本朝野政治理念趋同。民主党作为第一大反对党,政治理念开始变得与自民党相差无几。特别是2006年4月“正常国家”论始作俑者小泽一郎当选民主党党魁后,追求“政治大国”地位实际已成为日本朝野的共识。作为首位战后出生的日本首相、2006年接替小泉执政的安倍晋三将自己定位为“开放的保守主义”,认为“旧金山和约”的缔结使日本在形式上恢复了主权,但战后日本的架构、宪法、《教育基本法》都是在美国占领时期制定的。他公开强调,自民党建党的两大基本目标之一,就是“制定自主宪法”。
(二)谋求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跻身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列,被日本作为实现“政治大国”的重要指标。继20世纪80年代中曾根康弘提出“国际国家”概念后,1990年5月,日本外务省事务次官栗山尚一在《剧烈变动的90年代与日本外交的新展开》中提出日美欧构建“三极体制”,共同领导世界的主张。1992年1月,日本首相宫泽喜一在联合国安理会各国首脑会议上发表演讲,首次明确提出日本希望得到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1993年第48届联大召开前夕,日本向联大正式提交题为《我国关于安理会议席之平衡分配与扩大的意见》的报告,建议在不影响安理会职能的前提下,扩大理事国的数量。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的数量都要增加,上限为20个。1994年9月2日,负责拟定安理会改革方案的“安理会改组工作研究部”向联大提交报告,称经过22次会议实质性、建设性的讨论,充分了解各国立场,就增加理事国数量达成一致意见,但至于如何增加还需要进一步讨论。这一结论,使日本希望尽快通过改革方案,争取在1995年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之际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梦想破灭。此后,2005年联合国成立60周年之际,小泉内阁发起了“入常”外交攻势,但再次遭遇挫败。
尽管如此,日本始终坚持“入常”目标。为争取“入常”持续阶段性成果,同时更为确保在联合国的发言权,充分参与有关安理会改革的政府间谈判,为“争常”创造条件,日本连续多届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至2016年已达11届)。为保住非常任理事国地位,日本付出很多努力,包括以金元外交开道,与同属亚洲组的蒙古国、孟加拉国先后达成交易,以提供巨额经济援助等为筹码,换取这两个国家向日本转让非常任理事国的参选权。2012年安倍再度执政后多次在联大会议等国际场合表达“入常”愿望。2016年12月,在日本加入联合国60周年纪念研讨会上,安倍历数日本60年来“为积极推动世界和平”所做的贡献,提出为解决目前国际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安理会改革是当务之急。他认为,“日本应作为常任理事国进一步发挥作用”。
(三)将军事大国指标纳入“政治大国”目标
成为军事大国既是日本实现“政治大国”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又是构成“政治大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即日本所追求的战略目标的一部分。进入21世纪后,日本国内逐步就成为军事大国这一目标达成共识。这与20世纪90年代日本“要在世界上谋求体面地位这一点是一致的,但在如何谋求体面地位的方法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是加强日美同盟,还是搞独立防卫,或是走将同盟与多边机制结合在一起的路线”,莫衷一是。用美国学者迈克尔••J•格林的话说,这一时期日本国内关于国际身份认同和安全外交政策的看法呈现出一种分散的态势。这种分散之中,关于国家目标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在日美同盟结束“漂流”状态,重新走向稳固与强化之后,“围绕日美同盟的重要性以及经济是日本的首要目标,这两个原则性观点的争议较少,争论的核心在于国家战略的具体目标。”
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为日本借由协助美国开展国际反恐、强化自主安保能力提供了契机。此后,日本成为军事大国的目标渐趋明朗。在21世纪初日本经济进入第二个“失去的十年”的同时,唯有安全政策领域“欣欣向荣”,成为“唯一的朝阳产业”。据日本媒体统计,在美国绕过安理会发动伊拉克战争的2003年,在为期90天的第156届通常国会期间,日本执政党共提出121项法案,118项获得通过,通过率高达97.5%。其中,“有事立法”相关三法,以及旨在向伊拉克派兵的“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尤其为小泉内阁所重视,作为重大提案提交审议,并赶在国会会期结束前加紧通过。而本来作为本届国会最大课题的经济政策议题却被搁置。从中不难看出,小泉究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哪些问题上。他走的其实是一条重扩展军事力量与安保,轻经济的道路。2013年安倍内阁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将“积极和平主义”作为引领日本外交、安全政策的基本理念。至此,日本应以何种方式谋求“体面地位”的问题,最终有了明确答案:为了“维护和平”,不惜采取非和平手段。
三、更新政策路径
在重构战略认知、确立新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上,日本着手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决策机制的完善。鉴于安全防卫是日本战略转型中最具变化的领域,法制机制构建工程也重点围绕这一领域展开,并在第二届安倍内阁时达到高潮。其中,《特定秘密保护法》与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的设立相互绑定,在强化对国家机密管控的同时,空前强化和扩大了内阁官员的权力。NSC成为日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内阁集权。《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强调NSC在日本整体国家安全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决策系统“以首相官邸为司令塔”。这一系列立法与行政举措,为推动日本国家战略在安全领域的转型提供了法制基础与制度保障,加速了日本国家安全观念从理想主义向现实主义、从“一国繁荣主义”向“积极和平主义”的转变,推动了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政策路径不断更新。
(一)从经济外交走向军事外交
战后日本传统上奉行经济外交,而在国家战略转型过程中,随着军事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军事外交正逐渐成为日本外交的一大特征。这集中体现在近年来日益活跃,以及由外长与防长共同参加的“2+2”机制的建设上。日本早在1960年即与美国建立“2+2”磋商机制,其正式名称为“日美安全保障协商委员会”,1990年升格至部长级。在美俄之间,这一机制最早是两国在2001年就布什政府在东欧部署导弹防御系统问题进行磋商而建立的,后来作为一种新型军事外交模式而逐渐被其他国家运用,日本尤其积极。2007年,日本与澳大利亚建立“2+2”机制。安倍再次执政后,日本2013年与俄罗斯、2014年与法国建立“2+2”机制,2015年又分别与英国、印尼建立了这一机制。日本对外“2+2”机制的迅速增加,反映了在其国家战略转型中,安全路径作为政策选项重要性的上升,以及军事要素与外交活动的相互融合与捆绑趋势。同时,日本政府也要借此模式为自卫队创造对外接触与合作的机会,帮助其扩大国际影响、树立良好形象,促使国际社会对有着军国主义侵略历史的日本军事力量“脱敏”。
(二)战略性运用日美同盟框架
战后美国对日本全方位的扶植,包括资金援助、市场开放、技术转让以及安全保护,是日本国力得以迅速恢复,进而取得长足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日美同盟对日本政治、外交、安全政策具有重大影响力。20世纪80年代,随着美苏关系缓和,美日矛盾上升,日本一度出现“脱美”迹象。1994年“樋口报告”建议推动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日美同盟进入“漂流”状态。1996年4月,日美发表《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标志着日本重归依托日美同盟框架实现自我发展的传统轨道。但与冷战时期相比,日本对日美同盟的利用呈现新的特点。一是强调从自身国家利益出发“战略性运用”同盟,强调“是日本战略下的日美同盟,而非日美同盟下的日本战略”。二是强调日美同盟的“双务性”,即追求与美国平等、对等的政治地位,在同盟中承担更多责任,分享更多权力。简言之,日本要把日美同盟作为实现“正常国家”、“政治大国”的战略性工具加以利用。经过小泉、安倍两届内阁的经营,日本通过协助美国展开国际反恐活动、修订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等方式,为实现海外派兵找到了合理借口,军事活动范围从周边逐渐扩大至全球,并最终解禁集体自卫权。
(三)奉行实用主义的联合国外交
战后日本将加入联合国作为“重返国际社会”的标志,并为此不顾美国反对而与苏联建交。冷战后,日本将联合国作为走向“正常国家”、“政治大国”的重要平台。在正面申请“入常”的同时,借助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将军旗打向海外。1992年,日本通过《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即PKO法),首次实现海外派兵。1993年小泽一郎在《日本改造计划》中,提出日本自卫队应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此后,日本在参与维和行动中的自我限制越放越宽,越来越明显地把参与联合国行动作为做出“国际贡献”、参与国际政治安全事务的一条重要路径。2004年小泉内阁修订的《防卫计划大纲》明确将“国际贡献与本土防卫并列为自卫队的主体任务”。2016年11月,日本政府首次依据新安保法行使集体自卫权,就是借助维和行动实现的。即,日本政府指令驻扎在南苏丹、参与执行维和任务的日本自卫队,以联合国职员(包括在当地参与维和的他国部队)、当地居民为对象,实施“驰援护卫”任务。
与此同时,日本将联合国作为开展国际公共外交的最重要平台,借以冲销国际社会对其军国主义侵略历史的负面印象,通过宣传战后“国际贡献”,树立和平主义国家形象。2015年日本战败70周年之际,安倍内阁向联合国所属机构提出“明治工业遗产申遗”,就是试图为日本近代殖民与侵略历史“正名”的典型案例。同时,日本的联合国外交极具实用主义色彩。当联合国与日本战略利益、与日美同盟出现矛盾之际,日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在未经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径自发动伊拉克战争,而小泉内阁出于突破战后政治禁区及强化日美同盟的目的,于2004年1月出兵伊拉克。从2001年至2010年,日本在印度洋上为美国、英国等参与反恐战争的八国船只提供燃油补给。这两项行动分别被视为日本战后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以及首次向海外战斗区域派遣自卫队。
(四)强化东亚地区安全角色
在日本传统地缘战略观念中,东亚之于日本,“如非洲之于欧洲、美洲之于美国”,即东亚地区是日本的“战略后庭”。但在漫长的冷战时期,为避免招忌美国,日本对牵头开展地区合作一直犹豫不决,以致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东亚经济集团”(后改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倡议之际,日本内心虽赞同但不敢公开表态支持。然而,世纪之交面对区域内国家力量对比的迅速变化,日本对东亚一贯采取的“模糊性政策”开始走向终结。日本最终决定加入TPP,意在借此倒逼国内结构改革,谋求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协同美国掌握地区合作规则制定权,形成环绕中国的“战略高地”。在安全领域,日本采取积极参与、尝试牵头的姿态。2012年12月,组阁伊始的安倍在世界报业辛迪加网站发表文章,表示日本将打造地区“民主菱形安保”。2013年1月,安倍在东南亚三国访问期间,突出强调其“民主菱形安保”主张,发表了以“在法律支配下寻求海洋稳定”为核心内容的对东盟外交五原则。2013年10月,安倍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采访时称,日本“不仅在经济方面,也要在亚太地区安全领域发挥领导力量”。“日本已做好准备,采取更强硬的态度来抗衡中国影响力。”
(五)强化自主安保能力
日本将强化自主安保能力视为夯实国力基础、健全国力结构、确保国家战略转型成功的前提条件与基本路径。其操作方式,一是直接通过增加军费开支、加快武器装备发展等硬性措施,强化防卫力量;二是通过政治上自我松绑等软性方式,在政策上拓展国际行动空间,间接强化自主安保能力。2012年安倍再度执政后,日本防卫预算连年增加,2016年涨幅达2.2%,规模首次超过5万亿日元,创历史最高纪录。在武器装备方面,日本强大的工业能力,尤其是军民两用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为其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保障持续、稳定的军备供给,增强战时动员和生产能力,日本实行了同一行业内多家企业轮流生产军工产品的制度。这种制度在海上自卫队军备生产中尤为常见。例如,三菱重工神户造船厂与川崎重工神户造船厂,以每年一艘的生产效率按年度轮流向军方提供潜艇。
日本以政治上自我松绑等软性方式强化自主安保能力,基本路径是修改或者创建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一点在废除“武器出口三原则”、修改集体自卫权的解释等案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2006年,小泉内阁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向印尼提供巡逻舰。2010年,菅直人内阁试图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则”,但因社会民主党反对而无果。2014年4月,安倍政府以内阁决议方式确立“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实际废除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关于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曾长期抱持“拥有但不行使”(这一权利)的立场。2012年,野田佳彦内阁提出重新解释集体自卫权。2014年7月,安倍政府以内阁决议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2015年9月,日本国会最终通过新安保法,解禁了集体自卫权。2016年11月,安倍内阁将体现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驰援护卫”作为新任务,赋予在南苏丹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日本自卫队。至此,日本自卫队彻底突破集体自卫权禁区,成为一支具有进攻性的军事力量。 (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