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直企老板们“发声”了!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作为企业的掌舵人,通常会身兼多种身份。在此次大会上,也出现了不少直销企业“老板”们的身影,他们纷纷发出自己的声音。
李惠森:加强“从田间到临床”中药全流程监管
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无限极董事长李惠森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第12次参加会议,并提交了《关于激发新时代家族企业年轻一代企业家活力的建议》和《关于建议加强“从田间到临床”中药全流程监管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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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森认为,占民营经济主体的家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年轻一代企业家作为家族企业的接班人,对企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
据悉,这是他第12次连续提交有关家族企业发展的提案。李惠森建议:强化政策支持,保护和鼓励年轻一代企业家接班和创业的激情;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体系;加强引导年轻一代继承发扬企业家精神,提高投身实体经济的激情和热情。
除此之外,他还建议全流程监管,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药是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主要物质基础,中药材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各种中药制成品的质量,影响临床疗效乃至患者的生命安危。但是中药产业链长,横跨一二三产业,涉及农林、药监、商务、中医药等多个部门,体系复杂,监管难度大。建议加强中药跨部门间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药溯源机制建设;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订过程更开放。”
胡季强:建立协调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今年两会准备了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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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季强认为,近年来,党和国家从法律法规上给中医药事业保驾护航,从战略规划高度给予中医药事业关怀和期望,已经形成了“一法一纲二规划”的相对完善的体系。尽管中医药事业有了法规制度的保障,但中药在临床治疗领域的地位有所下降,中药行业遭遇断崖式下跌。现阶段的中药评价体系、注册审评制度不符合中医药理论体系,成为中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羁绊;中药行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龙头企业投入巨资研发创新得不到认可;中医药监管主体缺位,“九龙治水”局面尚未有效改善。
此外,胡季强提到,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被夸大,媒体报道特别是自媒体的“中医中药黑”现象严重;中医院(科室)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比重及投入不足,中医人才匮乏,诊疗水平明显下降等问题,都为中医药行业带来了不同的困难和危机。
因此,胡季强在《关于在国务院层面建立协调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中提到如下六条建议:
一是在国务院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在“一法一纲二规划”的大框架下,提出“中医药传承发展顶层设计”,合理调配涉及中医药全产业链管理的部门职能,最大限度减少“九龙治水”带来的监管空档和低效,提高监管的协调性和科学性。
二是要督促国家中医药局履行主管中医药工作的法定职责,依照《中医药法》给予其开展相关工作的充分授权,必要时可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
三是督促卫健委、中医药局真正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国家大政,充分认识中医药的临床价值,推进中医药临床路径制定工作,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纠正粗暴对待中药的做法。
四是督促国家药监局尽快研究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审评审批体系,把制订《中药注册管理办法》纳入修法计划,启动中药上市后再评价工作。
五是要督促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工信部、林业和草原局、药监局、中医药局、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中药材生产流通使用整顿”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中药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六是将3月17日定为中医药节,同时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增强中国人的中医药文化自信,中医药走出国门才有底气。
耿福能: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只保护符号本身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今年的履职,就关注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这一“软实力”领域。他认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形象符号,更应该保护围绕着商标和品牌的整个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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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福能认为,商标首先是一种符号,其初始功能为表现产品出处,代表商品声誉。而随着商标的市场使用,经营者在商标上的投资逐步增加,商标开始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交易对象,而且其价值会远远大于商品本身的价值。经过市场竞争的洗礼,商标已经成为企业无形的资产,它的重要性更是与日俱增。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信誉和价值,是一种无形的巨大财富,所以,它非常容易遭受侵害。有个别企业和个人利用现有驰名商标的品牌价值,“搭便车”故意复制、模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牟取暴利;或有不法分子利用政策漏洞,抢注商标,甚至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这是严重侵吞别人企业资产的行为。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20%的强势品牌依旧占据80%的市场份额。耿福能认为,在经济领域,商标品牌就是企业的金山银山。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呼唤更多自主商标品牌。
耿福能认为,进一步加强品牌保护工作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建议国家建立政策机制,做好品牌商标防御性注册工作,保障品牌商标成为激励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商业信誉的“压舱石”;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建立商标案件纠错机制,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核准的,应撤销注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商标专用权威,营造品牌生态环境。
二是加大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力度。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仅局限于同种和同类别产品的保护,对打击处理‘傍名牌’行为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应将“傍名牌”“搭便车”商标侵权行为列入每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内容,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以及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国家出台品牌建设保护措施。针对众多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不强、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议国家出台品牌建设实施细则,助力企业品牌保护。可充分发挥各个行业商协会的作用,探索一套公允的品牌评价指数体系,由第三方机构来做一些公允的评价,彰显品牌的力量。
“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品牌发展。国家或地方经济要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加大知识产权生态链和品牌的保护。”耿福能说。
文字:新浪潮综合
编辑:辉夜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