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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直播电商高调进“两会”,责任、监管最受关注

新浪潮 新浪潮杂志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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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会

疫情期间,电商企业呈现巨大发展潜力,特别是社交电商的发展模式在传统电商流量趋平的背景下利用社交网络带来了新一轮流量红利。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电商”,涉及抗疫情、促消费、稳外贸等方面

 

此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把目光聚焦到社交电商、直播带货领域,围绕优势、监管、乱象、发展等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政府工作报告三提“电商”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电商”,涉及抗疫情、促消费、稳外贸等方面,让我们看到电商大有可为。


1. 肯定电商在抗疫中的重要作用

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2. 支持运用电商推动消费回升

推动消费回升。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养老、托幼服务。改造提升步行街。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


3. 继续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李君:

产品品质是视频直播带货持续火爆的前提

5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在“代表通道”上分享了基层干部关于直播带货推销地方特色产品的观点。李君认为,直播带货的前提是要保障产品品质,而互联网能助力乡村振兴,让好产品卖出好价格。

 

据报道,在两会手持自拍杆,直播工作和衣食住行,李君的抖音号已经吸引了7.7万粉丝,最高一条的点赞量已经达到2.7万。因为随拍随发,生动真实,李君也成为四川代表团的网红人物。许多网友也纷纷给他留言,希望他为农村多建议建言。

 

李君表示,想要让视频直播带货持续火爆,要以产品品质作为前提。近年来,岫云村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原因之一,就是赶上了互联网的好时代,用好了互联网工具。



全国人大代表石丽平:

要科学合理界定平台和经营者的责任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代表、淘宝店铺“鸽子花松桃苗绣”店主石丽平走上设在人民大会堂的“代表通道”接受媒体采访。她是继去年淘宝店主梁倩娟之后,走上全国两会“代表通道”的第二位淘宝店主。


就在几天前,石丽平还走进淘宝直播间,与贵州团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一块为家乡带货,并向网友征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随后,她成为走上全国两会“代表通道”的第一位带货主播。


石丽平是贵州松桃苗绣第七代传承人,2008年,她创办一家公司专营苗绣,以生产和出口高端民族手工艺品为主,十多年来带动几千名妇女在家门口就业。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带来建设民族手工艺平台的建议。她和多位人大代表还认为,要科学合理界定平台和经营者的责任,尽快出台尽职免责具体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让商家的经营更有确定性。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淘宝店铺“陇上庄园”店主梁倩娟也登上了“代表通道”。她在通道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几年通过电商已带动300多户农户增收,希望大家多关注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



全国人大代表丁小兵:

建议加强“直播带货”监管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直播带货”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市场监管模式都提出了新挑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集团湖南区域工委书记丁小兵提出“关于加强‘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他建议对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出台监管举措,同时对“直播带货”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制度化保护,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规范发展。


丁小兵提到,电商直播在扶贫、推动乡村振兴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疫情影响面前,这一行业或者说营销模式的优势、作用更加凸显。


但在目前的一些直播电商经营中,由于直播平台监督不到位,主播等法律意识不强,致使出现虚假宣传、评论造假、极限用词、诱导交易、虚假交易等行为,误导、诱使消费者与其相关经营者交易。“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在当前网红经济火热的大背景下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有利于保证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丁小兵说。


他建议以法律形式给“带货主播”角色定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作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电商直播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因此,我建议立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尽快作出解释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带货主播角色定性。”丁小兵表示,带货主播的角色定性是广告代言人、导购抑或是表演者,应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三种角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如果缺乏法律的权威定性,就无法划分应该承担的责任。从现状看,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不明晰,也导致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漏洞。”


丁小兵还建议,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建立针对直播平台的网上巡查机制,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应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对网红带货产品“验明正身”,防范欺诈行为,对名不副实的产品,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此外,他还建议,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售假、伪造流量的带货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建立电商直播的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

新兴平台已成“假货洼地” 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带来了《关于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打击力度的议案》。郝世玲表示,疫情期间,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全国执法机关都在重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但售假者和假货极易在社交电商平台隐匿逃窜,同时向广大农村地区倾销。客观上,群众对假货辨识能力差、维权意识不强,执法人员也难以很快追查跨平台流窜的售假者,更有甚者,即便追查到售假者进行处罚关店,对方换一个监管相对宽松的平台、换一个马甲又能继续售假,形成假货治理洼地,导致打击力度低,浪费执法资源。

 

郝世玲部分建议钟提到,应持续加大打假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制假立案标准,完善立法体系,社会各界协同共治,合力防控假货洼地;应对各互联网平台一视同仁,避免售假分子在各个平台流窜形成假货洼地;各互联网平台应共享并推广应用先进、公认的互联网打假技术,全力协助执法机关打击假货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左)抵京参加全国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

治理假货社交电商平台也要纳入一体化监管

治理电商平台假货问题,要将社交电商平台等全部纳入一体化监管。”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在电商平台假货治理问题上提出了建议。

 

高子程表示,当下监管力度不够大,应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联合执法,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打假执法和整治力度,建立全网络平台的一体化监管机制。

 

违法成本低也是电商平台假货泛滥原因之一。高子程建议,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售假者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尽快建立电商交易及有关服务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根据信用档案记录情况分类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企业自律。

 

对流量巨大的电商平台来说,高子程认为要进行引导鼓励,“平台可以通过大数据模型、权利人举报、消费者投诉等方式主动加强打假力度”。

 

高子程还提到,当下消费者群体中还出现“看价不看质”的现象,“对此,我们应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引导消费者树立识别意识,提升识别能力,助力监督氛围,引导理性消费。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培养识假防假的意识,遭遇侵权要积极维权。”高子程说。



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

呼吁直播电商建立自律机制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兆安将建议大力发展直播电商,释放消费潜力。他同时认为,推动直播电商健康稳定发展,需要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共同为直播经济涵养良好生态,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更多消费增长。


为此,张兆安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直播平台应携手建立直播电商的自律机制。

第二,建立直播带货的监管机制。

第三,建立直播消费的选择机制。  

第四,建立直播经济的公平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

发挥社交电商对疫情后经济恢复的带动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聚焦社交电商,带来多项建议。

 

洪明基认为,政府应严格区分社交电商与违法传销行为的法律界定,消除社交电商监管灰色地带。他建议:

 

第一、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交电商经营的法律“高压线”,防止分销转为传销。

 

第二、推动《社交电商经营规范》尽快出台。针对疫情期间社交电商的行业新发展,对意见稿内容再次把控并更新,推动社交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政企合作,利用数字化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加强内地与香港电商市场对接探索,重视香港青年人才在推动社交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香港对社交电商这一新模式十分重视,并正在进行积极探索和应用。



文字:新浪潮综合

编辑: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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