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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使用年限缩至20年?瞎说!真相是这样的!

2018-01-14 大山老师 大山房产俱乐部

最近北京市场疯传,北京开始要试点土地使用年限缩短至20年的消息。但是仔细研究完,就会发现,原来这只是一个乌龙。


1月12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北京明确提出会在19个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试点出让20年年限的产业用地(原来是50年的年限)。


因此,所谓的北京土地使用年限缩至20年,只不过是一个误读。


因为这种20年的出让年限用地,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实现:


第一,土地必须要在北京市试点的19个开发区及产业园区之内。


第二,只允许产业用地、工业用地采用20年弹性年限,但住宅用地和商办类用地是不允许的。


第三,能够拿到这种用地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认定的高精尖企业。


第四,这种用地绝对不允许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地上的房屋也不可以进行转让、销售、出租。只能用于企业自用。


那么,北京市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出台这样的弹性土地出让政策呢?而且仅仅是针对工业用地!原因有三:


首先是北京目前正处于产业疏解的关键阶段,城市产业必须要“腾笼换鸟”,北京未来要大力打造三城一区,大力鼓励高精尖企业及产业的发展,打造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目前已经把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十大产业定位于高精尖产业。


第二,目前北京的生活及办公成本均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对于产业发展是相对不利的。北京要想实现产业的“腾笼换鸟”,就必须要降低产业办公成本,才能做到吸引产业的目的。


从50年的年限,降低到20年,园区高精尖企业的土地成本就会大幅度下降!


因此,北京的这种所谓的弹性土地黏性20年的用地,和房地产市场没有太大的关系,其用途和范围均非常狭小,而且限制较多,难以实现流转。


唯一对市场有影响的,可能是对目前产住项目有一定的利好。随着产业用地的规划审批严控,产住项目的稀缺性可能会逐渐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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