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与消费者如何走出“互害”怪圈
必须在快递员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让躲在后面的快递公司直面纠纷和冲突,才能从源头降低双方直接冲突的几率。
6月10日晚聂姓快递员坐在张某家前的位置。本文图片来自 齐鲁晚报
作者 |西坡
一个芒果引发的快递员下跪风波仍未平息。消费者一方出面回应,否认恶意投诉,但断定“反转”还为时过早。
与此同时,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表示,正在研究建立不良用户黑名单制度,以此来抵制恶意投诉行为。但是快递不良用户黑名单是否有法律依据尚有待回答,黑名单也可能伤害消费者正常投诉的权利。
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应该是给全体消费者贴上良或不良的标签,因为鉴别恶意投诉与正常投诉本就是快递企业的义务,恶意投诉应该有专属的处理通道。快递行业不能要求消费者先自证清白再投诉维权。
什么是较真,什么是刁难,围观者尚且吵不明白,每个消费者怎么可能完美掌握尺度?
公共讨论的落点不应该是快递员的悲情与消费者的素质。这毕竟只是一个个案,在现实中,快递员的职业素养和消费者的个人修养都是参差不齐的。
当时用来装芒果的快递箱
消费者不是上帝,快递员也不是活雷锋,大家都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通人。而且施害者与受害者的角色很容易调转,双方并无高下强弱之别。
我前几天刚听到朋友的恐怖经历,朋友在某生鲜电商下的单,快递员表现恶劣,于是他打了差评。结果没多久便收到陌生电话打来的威胁,“我知道你地址,小心弄死你”。朋友害怕了,只得取消差评。事实上,快递员入户伤人的新闻并不罕见。
快递行业现行的管理方式很粗暴,差评直接影响快递员的收入,而差评的认定方式又不完善。快递员和消费者任何一方只要足够“不好惹”,都可能侵犯对方权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当快递员和消费者前线“缠斗”“互害”的时候,快递企业却躲在后面不出声。
所以说,最重要的是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规则比素质更可靠。在好的规则下,双方互利。在坏的规则下,双方互害。负责制定规则的是快递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监管部门。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在快递员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一道利益防火墙,从源头降低双方直接冲突的几率。
比方说,当出现纠纷,快递员和消费者各执一词时,快递企业应该及时派出第三方人员介入,将快递员和消费者隔开。对快递员处罚与否以及对消费者该不该补偿、如何补偿,都应由快递公司做出决定,承担责任。快递公司应该设置科学、有弹性的考核机制,不能以罚代管,片面追求“零差评”。
再比如,客户的差评首先要验证,其次反馈给快递员的时候应该有必要的时间间隙,进行模糊化处理,让快递员无法简单对号入座。从长远来讲,消费者的身份信息都应该后台实名、前台匿名,快递员通过专用设备联系客户,却不能完整掌握客户的地址、电话等信息。
只有用防火墙把快递员和消费者隔开,让躲在后面的快递公司直面纠纷和冲突,才能避免当下高发的双输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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