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保时捷女司机”被罚:法律面前没有豪车
评论君说
如果把豪车作为违反交通法规的“避雷针”,或者作为欺凌弱小的“出气筒”,就错得离谱了。
保时捷女司机掌掴男司机遭反扇,双方和解 澎湃视频
作者 |欧阳晨雨
“保时捷女司机”火了。
7月30日上午,重庆渝北区龙盛街路口,一位驾驶红色保时捷的女子在掉头时与另一辆车的男司机发生口角。网传视频显示,女子先出手给男司机一耳光,男子也反手扇了该女子一耳光,女子的帽子被扇飞。
当天19时左右,平安重庆君抖音号发布消息称,交巡警查明:女子驾车未按规定掉头,罚款200元,驾车戴帽、穿高跟鞋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扣2分,罚款50元。双方就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没有警方查明情况,这或许仅是出现在街道上的一起普通纠纷而已。尽管有女司机先出手打人、男司机随后反击的事实,但出于对“恃强凌弱”现象的警惕本能,人们很容易把同情的目光投向女方。然而,警方的结论颠覆了这一切:原来女方才是交通违法者。由此,一个驾驶豪车无视交通法规、任性街头打人的傲慢形象,在人们的心中完整地构建起来。在网上,不少人对警方的处罚结果拍案叫好。
尽管有了处理结果,双方也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从法律上看,可能还不够全面。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穿高跟鞋(鞋跟超过四厘米)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在城区主干道上不按规定掉头”等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问题是,女司机的交通违法之举不仅于此,还有在街道上违规停车造成交通堵塞,以及当众殴打他人的不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这种情况下,甚至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扰乱社会秩序”,对该女子作出行政处罚。与危害行为相适应的行政处罚,既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
老实说,就这起街头违法事件而言,保时捷豪车是个足够抓人眼球的新闻“亮词”,但从法治角度看,并不应将所谓的豪车与执法对象联系在一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个违法者,他(她)所应受到的处罚,理应与自己的财富、地位无关,但要与其触犯法律的行为有关。
该女子也应当明白一些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豪车,只是提供工作生活舒适度的工具,或许还能作为幸福度的“个性标志”,但如果把豪车作为违反交通法规的“避雷针”,或者作为欺凌弱小的“出气筒”,就错得离谱了。毕竟,在一个法治社会,只有遵纪守法才是最强大的武器,而不是惊艳一时的豪车。
※ 编辑|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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