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螃蟹”背后套路横行,监管之绳亟需绑紧
评论君说
“纸螃蟹”的销售规则,是商家自己制定,商家为自己量身定做了各种免责条款,对消费者则强加了诸多义务。
看似经济实惠的蟹券,实际上存在着不少猫腻。IC 资料图
眼下正是大闸蟹上市的旺季,蟹券开始热销起来。但是,看似经济实惠的蟹券,实际上存在着不少的猫腻。不少消费者手持蟹券,却难以提到螃蟹。
业内人士透露,当蟹券销售出去后,若最终的提货量大于实际大闸蟹数量,由于蟹券有效期一般是两到三年,因此只要告知消费者产量有变,无法兑现螃蟹,将取蟹时间拖到来年即可。对于更多的消费者,经销商也会提出打折回收螃蟹券。“我卖六折的东西,我五折收,我五折卖的东西,四折收。我做这个东西,每年都卖一百多万。”某大闸蟹经销商说。
不得不说,大闸蟹的钱真好赚,不用卖出真螃蟹,蟹券一收一卖之间,就能获得惊人利润。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玩得如此出神入化,恐怕一些金融衍生品也望尘莫及。
类似“纸螃蟹”的游戏同样发生在月饼上。近年以来,随着月饼券的一纸风行,月饼券“提货难”愈演愈烈,让消费者叫苦不迭。月饼厂家和经销商通过高价销售礼券,再低价回收的方式,同样“躺着把钱赚”。
无论是“纸螃蟹”还是月饼券,都是礼券经济的一种。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本身倒没有什么原罪。之所以二者都出现了异化,问题出在游戏规则上。“纸螃蟹”和月饼券的销售规则,都是商家自己制定,为了规避自身义务,商家为了自己量身定做了各种免责条款,而对消费者,则强加了诸多义务。
比如,螃蟹和月饼提货难,商家是无须负责的;商品也不提供商品品质的保证,如向消费者销售临期月饼,消费者就无可奈何。螃蟹和月饼和提货券都有效期,过期无效;有的还设定了预约提货,定点提货等限制;如果遇上缺货,消费者只能补差价换购,等等。正是在种种不公平规则之下,消费者在于商家的博弈中完全处于弱势地位。高价卖券,低价卖券成了消费者无奈的选择,使得商家轻而易举获得暴利。
因此,遏制“纸螃蟹”和月饼券的乱象,需要监管积极出手,打破不公平规则。
其实,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而无论是蟹券还是月饼券,本质上都属于预付式消费。按照该办法,蟹券和月饼券其实有着较为详细的规范,包括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违规发卡企业若不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等。
如果法律严格执行,监管之绳牢牢绑紧,不公平条款就不可能大行其道,商家通过“纸螃蟹”和月饼券玩圈钱游戏的空间,就会小得多。
※ 编辑|程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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