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拒绝脱贫”,扶贫还需先扶志
评论君说
帮扶干部的摘帽压力,自然会让个别贫困户“挟贫自重”,提出过分要求,守住贫困户的帽子不丢,让人无奈又可气。
上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茶蔚村一村民,因拒绝签字脱贫被村委会通报。据通报内容显示,该村民年人均纯收入为5811.76元,经村委会会议研判,该村民达到脱贫标准。但当干部通知其前往村委会签字认可时,该村民却自称“什么都没有得到”,并拒绝脱贫。
11月20日,记者从镇雄县了解到,2019年云南省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确定为3750元,至于该拒绝脱贫村民的具体情况,镇雄县相关部门还在了解情况中。
自从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绝大多数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了政策红利,其医疗、住房等赖以正常生活的条件得到了有效保障。但现实中,一些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拒绝脱贫事件发生,确实让人尴尬不已。这也说明,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既要给贫困户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帮助,更要扶志、扶智,而非让贫困户坐享其成。
可以说,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各个地方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且各项扶助政策不断加码,朝着“应扶尽扶”的目标看齐。贫困户享受到了各种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危房改造等扶助,不至于陷入赤贫的泥淖中难以自拔。而且,帮扶干部的全身心投入和经常性的入户走访,确实让贫困户感受到了阳光般的嘘寒问暖。
但不可否认的是,囿于各种因素,一些扶贫工作依然仅仅局限于物质帮扶层面。较少地关注贫困户的脱贫原因和深层次的思想理念和行为习惯。因而,长时期授人以鱼式的物质帮扶,很可能会给一些贫困户带来“坐等靠要”的思想,认为只要帮扶干部源源不断地给其送钱、送米、送面,就可以过上温饱生活,不必费心劳神地从事养家糊口的正当职业。
加之层层施压的考核方案,让帮扶干部不得不屈从于一些贫困户的不合理要求。如在一些上级的考核中,只要贫困户称未享受到相关补助,就会不问青红皂白地问责帮扶干部,哪怕该贫困户享受到了该帮扶,或者该帮扶不该由其享受。至少也要给帮扶者定个宣传不到位的责任。如此一来,一些地方尽量满足贫困户的各种要求,即便这些要求不尽合理。
大包大揽的帮扶,不尽合理的考核,帮扶干部的摘帽压力,自然会让个别贫困户“挟贫自重”,提出过分要求,守住贫困户的帽子不丢,让人无奈又可气。当然,此事件中,当地在脱贫攻坚中是否有造假现象,以致贫困户不愿“配合”脱贫,也是应予调查的问题。值得欣慰的是,前一段时间,云南一扶贫干部“大骂”贫困户“不能等靠要”的视频,引来一片点赞,这说明公众已经认识到了深层次问题的所在以及扶志、扶智的重要意义。
必须认识到,扶贫不能仅是物质帮扶,更不是养懒汉,而是授人以渔的扶志与扶智。有效的脱贫攻坚,就得从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方面下功夫,纠偏将帮扶当慈善的不当认识。在做好医疗、教育等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和能力,而非任由一些人抱着贫困户的“金帽子”不丢。
※ 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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