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套路跑”,该大刑伺候了!
评论君说
“套路跑”行为不是普通的经营不善,不是一般的消费纠纷,而是从一开始就打算圈钱跑路。
今年5月中旬,培训机构“巧恩美语”,一夜之间全部门店关门停业,让几千名预付了高额学费的学员和家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钱打了水漂。11月29日,上海警方公布称,经过公安、检察机关缜密侦查,揭开了巧恩"经营不善"谎言背后的真相。“巧恩美语”已被警方以“合同诈骗”立案侦查,检察院近日已对机构负责人李某霞批准逮捕。
人们对预付卡和预付款都不陌生,小到理发卡、洗车卡,大到预存款成千上万元的健身卡、培训卡、美容卡,多数人都可能或多或少地办理几张。这本来是消费者为了获取优惠而提前预付一定款项,甚至有些商家将预付款项作为享受服务的前提条件。但屡屡发生的一些商家在圈钱后却关门跑路的现象,无疑让消费者很受伤。对此,理当强化预付卡领域执法监管,并将明显的“套路跑”作为欺诈和诈骗予以惩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此外,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发行预付卡时应当备案,应对预收资金严格管理,仅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终止兑付时应提前30日在媒体上公示。
但遗憾的是,很多商家根本没有遵守相关规定,预付卡完全成了“套路卡”“圈钱卡”。消费者能够享受到优质服务,不遭遇“跑路骗局”反倒成了值得庆幸的事情。这显然是对诚实信用这一做人准则和市场经济法则的严重突破。要知道,如果商家讲诚信的话,在经营不善倒闭之时,会主动联系消费者办理退卡事宜,至少不会关门大吉,跑路了事。
进而言之,一些“跑路”的商家显然不是不讲诚信那么简单,而是存心欺诈,恶意圈钱。如一些商家明知道自己经营不善,资质不全,无力运营,难以维系,却虚构生意红火,长久经营的假象,并以巨幅优惠诱导消费者交纳高额预存款。圈到财物后则根本没有履行服务,一跑了之。
就像这次的“巧恩英语”,李某霞从第一家门店开始就处于一个亏损经营的状态,从来没有任何的盈利,去年10月,巧恩就已无法正常支付工资,但李某霞仍鼓动员工继续卖课,通过“买一年送半年”、“买两年送一年”等诱人优惠,吸引学员一次性购买高额课程包。检察机关认定李某霞主观上有“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其定罪。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讲得明白:“这就叫‘套路跑’,应对新出现的犯罪形态,我们会加强打击。”
“套路跑”行为不是普通的经营不善,不是一般的消费纠纷,而是从一开始就打算圈钱跑路,已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相关部门还是应积极作为,对“套路跑”行为亮出刑法之剑,让投机取巧、毫无诚信的奸商无立足之地,让消费者不至于总是被“圈钱”。
※ 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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