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的损失,只能由各方一起扛|澎湃社论
评论君说
在大疫之下,不能搞“甩锅”,因为长租公寓整个生态链的上下游,谁都接不起整个“锅”。
疫情引发了次生影响。
因为城市限进人流的防疫措施,导致一些租客的工作收入减少,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回到城市,他们希望退租或免租。而长租公寓的经营方遭遇了一定的经营难题,不少租赁房成为空置房,这对企业的现金流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目前,有业主反映:蛋壳公寓要求业主减租,“如不同意,就以不可抗力的名义单方面毁约”,但是他们对租客的房租并未相应比重地减免,仅是承诺为部分因延迟返工政策未能入住的租客提供日期不等的租金返还,但返还的租金仅能用于抵扣维修金等。这样的“减租”模式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就像一些业主所说:平台减了自己的租金,而自己的银行按揭贷款却一分也不能少。
大疫之下,房租损失的矛盾在层层传导,谁来承担这部分的损失?还得回到“共克时艰”那四个字,否则问题还真的无解。
大疫打破了原有的租赁秩序,人人都在“损失”:对租客来说,是不能正常入住;对平台来说,是空置率的提升;对房东来说,是被要求降房租。大家都有道理,大家也都有自己的苦衷。
这个问题不能“就法律谈法律”,因为民事法律规则调整的是,存量的权利义务关系,损失只是被“转移”,而没有被吸纳。就像律师所指出的:不能一刀切地用“不可抗力”来单方面转嫁成本。2003年非典期间也出现不少租赁合同纠纷,但多数法院认定为“情势变更”,而不是“不可抗力”。适用“不可抗力”,意味着完全推卸责任、解除合同了事,而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则“大家各退一步”,共同分摊损失。
在大疫之下,不能搞“甩锅”,因为长租公寓整个生态链的上下游,谁都接不起整个“锅”,只能由平台、业主、租客甚至金融机构等各方,在尊重契约精神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共摊成本,互相搭一把手,共同过这个坎儿。
之前,万达商管集团、红星美凯龙、爱琴海等企业都宣布,给旗下的承租企业减免一定的租金,以共克时艰,这是一种社会担当,但也是一种“理性的自利”,减免租金才能让租客渡过“严冬”,相反,一味机械地按合同催索租金,逼垮了企业也就是逼走了自己的客户,让自己受到损失。
对于长租公寓模式之下的平台和业主来说,也是如此。同理,长租公寓行业也呼吁银行允许企业还贷延期、避免抽贷断贷;对个人还房贷出现的暂时性困难,也期待银行能给予一定的延缓。
共克时艰,意味着大家一起来把损失扛起,分摊重量,而不是指望由别人来承担自己的全部损失。
※ 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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