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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父亲摔死幼子,如此暴行该当何罪?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评论 2021-01-28


评论君说

      疯狂残害幼儿的暴行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视频截图


作者 |守一


这两天,网上有一段视频,让无数人不忍点开看完。


陕西宝鸡一位男子,两次抱摔幼童。一个幼小的生命,在粗鲁野蛮的男子手里,就这样被摧残虐待。事后当地警方发通报,该男子系幼童的父亲,已被刑拘。而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视频传播广泛,可以说这就是一场众目睽睽之下的残杀。相信只要有起码的共情能力,看过视频的人都会觉得一股怒火淤积在心头,不知道该往何处发泄。这是对幼小生命的暴力残害,也是对人性底线的冒犯。


有人呼吁,像这样极端野蛮行为,就应该追究故意杀人罪,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有人谴责视频拍摄者,在那残暴行为发生的时刻,为什么还稳稳地拿着手机拍摄,而不是尽一切能力去挽救生命;也有人注意到新闻提及,孩子是犯罪嫌疑人和女友所生,进而忧虑未婚生育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这些都是很可以理解的情绪反应。触目惊心的惨剧之后,人们总是希望找到罪魁祸首,找到一个可供批判的“靶子”,修复内心被冲击的安全感堤坝。当然,这些极端案例往往存在一些偶然性,不能把极端事件中的隐患都当作普遍危险来预防。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一些普遍问题。


就这起悲剧来说,有报道提到,犯罪嫌疑人是酒后与女友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然后出现了暴力行为。也有邻居说经常听到他们吵架。能酒后做得出残暴摔孩子行为的人,会是第一次对孩子使用暴力吗?此前有没有类似的家暴现象,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此外,近几年父母对亲生孩子痛下狠手的事件也不鲜见。很多网友都提及这个现象,并认为之所以有些父母不配当父母、把孩子当作自己随意支配的附属物,和法律在这方面的“滞后”有关系。比如有些执法人员总是把家庭内部的纷争当作“家事”,对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也欠缺干预的动力。


这几年舆论对于家暴、虐待子女等现象已经非常重视,时常有一些恶劣案件成为全网焦点。舆论的力量也在推动着法律逐步前进,但不得不承认,就社会整体而言,法律的威慑力还没有充分体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只要看到疑似家暴、虐待孩子,周边人就会立马报警。如果此前这对父母吵架甚至可能的暴力冲突时,有人及时报警,说不定就不会发生后来的悲剧。


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要提升,更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需要构建,同时,疯狂残害幼儿的暴行也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哪怕虐待、杀害的是自己的孩子,也绝不能轻易被“从轻”、被“情有可原”、被“源于家庭纠纷”。保护孩子的生命是法律的底线,也是人的底线。




















































































































    ※ 编辑|程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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