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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丨不能勇为,就不为了吗

廖德凯 澎湃新闻评论 2022-09-12
   

       罗翔老师也说,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




 | 廖德凯


已经过去近二十年了,但我的那次见义勇为经历,仍然被亲友们当成一个传奇故事挂在口头。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那时候,我从部队退伍,进了一家新闻媒体工作,后来又被调入当地党委部门。二十一世纪初,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这座小城的治安状况并不太理想,时有拦路要“烟钱”的情况。当时刚刚退伍不久,身体素质好,遇到类似情况都是毫不犹豫上前为弱者撑腰,每一次也都比较顺利地让弱者脱离了险境。


有一天早上,我正在楼下街边小店吃早餐,突然听到街对面一声尖叫,“抢人了!”我扔下手中筷子,冲出小吃店。店里用餐的客人,有几位都几乎同时冲了出去。


街道对面,有一个年轻人一手持刀,一手拿着包往城外方向逃窜。显然,他就是抢劫者。


我没有犹豫,直接穿过街道就去追。追出不到一百米,在当地电视台大门口,我赶上了他。同时,前面一位大哥进行拦截,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轻松地一个动作就制服了他——我是侦察兵出身,当时退伍不久,还不像现在这样弱不禁风。


他手中的刀和包都被摔掉在地上,我没有管包,把刀控制住。围堵的群众都到了,他失去了反抗的可能。这时,我看到妻子也在旁边“吃瓜”,我诧异地问道:“老婆,你还没去上班?”


刚刚问完,却看到她眼中泪水莹莹欲滴,一下子反应过来,再仔细看地上的包,正是她早上出门背的包,原来是她被打劫!就这样,我和她一起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我见义勇为抓劫匪,歹徒抢劫的却正好是自己老婆!这个故事很有话题性,上了当地报纸,传为“佳话”。


其实,当时站出来的绝不仅仅是我,几乎在场的群众都参与了这场围堵,大家都有这样的正义感和挺身而出的勇气。而我能帮到妻子,主要是一种见义勇为的习惯,如果当时稍有犹豫,结果可能会大不相同。


如今,这座小城的治安状况,已经和之前有了天壤之别。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常年伏案工作,经常通宵达旦,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身体也越来越弱,从“国防身体”变成了“文弱书生”。


有时也在自问,如今的我,如果再遇到持刀抢劫的歹徒,或者遇到欺凌弱小的暴力行为,是不是还能勇敢地冲上去?可能很难,但如果在场,我大概会用更能保护自己的方法,尽量帮助弱者。


见义是否能够勇为,很多时候受身体状况(实力对比)、观念(是否强烈)、社会氛围(不孤单)、勇气(个人性格)、法律后果预期(是荣耀而不是麻烦)等多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在一瞬间就能决定自己的判断。


因此,对在恶性事件现场的围观者,没有必要苛求其“勇为”,因为每个人的心理状况都不一样,现场的氛围对于在场者的心理冲击也和看视频是两码事。但是,对于一个心智健全的公民来说,见义“有为”则是必选项,是“勇为”还是“智为”“巧为”,可根据自己和现场的情况而定,但“不为”则应当受到谴责,特别是对正值青壮年的男性。这不是苛求。


哪怕你“不为”,也不应当用各种理由为自己的怯懦辩解,甚至宣扬“不为”符合人性和现实。对见义勇为行为调侃“打输进医院,打赢进派出所”,是对社会整体氛围的损害,也是对法律片面甚至极端的理解。


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英雄,更应受到人们的尊敬,他们不是傻,而是想用自己的躯体为社会留下永远的精神财富。40年前,第四军医大学大三学生张华粪坑救老农,曾引起“金子换石头”的讨论,这是对英雄的亵渎。英雄的行为,换回的是“石头”吗?他们留下的勇气、正气,是人世间不可用价值衡量的财富,无数的人会从中获得力量。


作为一个看起来最应该理智的法学专家,罗翔老师也说,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


如果都用各种理由为自己的“见义不为”洗地,这种“理智”下的生物,不过是一堆咸鱼。




编辑|王磊

排版|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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