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被撤职解聘:对学术不端就要“零容忍”
治理学术不端需要防微杜渐,筑牢制度的“篱笆”,建立起预防学术不端的常态、长效机制。
”
文 | 熊丙奇
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通报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学校决定:撤销黄某某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撤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饲料智能加工生产学》教材。
在学生集体举报20天后,校方作出了以上处理,反映了对学术不端高度重视的态度。解除聘用合用、报请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措施,意味着把涉事教师赶出了学术圈。对待学术不端,就要有这种“零容忍”态度;而要遏制学术不端,纯净学术环境,还必须久久为功,建立起长效机制。
从通报来看,此前学生集体举报的问题基本都属实,黄某某所涉的学术不端行为是“全方位”的,包括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10篇论文存在伪造、纂改实验数据和图片,2篇论文不当署名;1项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和1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使用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等。同时,调查也澄清了黄某某花“天价”购买猪饲料的传闻:购置费5笔合计0.60万元。这坚持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原则。
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关键在于校方要坚持教育标准与学术标准,调查要独立、专业。此前,针对11名学生集体举报,有舆论担心由于事关学校切身利益,由校方进行调查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呼吁引入第三方调查。从现在的通报看,学校没有“护短”,调查和处置坚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具有公信力的。
而且,黄某某指导的15名在读研究生均已落实新导师,对部分研究生少发的助研津贴已补发到位。这种对于相关学生的妥善安排,也可以打消公众对于举报者事后被不公正对待的担忧。
遏制学术不端,需要的就是让学术的归学术,避免学术事务受到行政和利益因素影响。早在2016年,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高等学校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明确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或者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件,高等学校应予受理或主动调查处理。
但从现实看,有的高校面对学术不端举报,采取淡化处理,甚至不回应、不调查、不处理,“零容忍”变为了“零处理”,其根源在于,没有建立并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调查、处理学术不端事件受到自身利益因素的影响。
此次学术不端事件,对华中农大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学术不端终究是个体教师的问题,发生学术不端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学术不端行为包庇、纵容。前者是个体问题,后者则是环境问题、制度问题。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学术不端事件,才能体现学术共同体的自净能力。
黄某某的学术不端行为持续时间如此长,在学生集体举报之后才被发现,也启示我们,治理学术不端需要防微杜渐,筑牢制度的“篱笆”,建立起预防学术不端的常态、长效机制。
这需要推进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并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把学术委员会建设成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由学术委员会负责大学学术事务的管理与对教师的学术评价,由此才能坚持学术规律,让学术摆脱急功近利,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唯成果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把精力用在真正的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中,远离学术不端。
编辑|甘琼芳
排版|甘琼芳
澎湃评论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推荐阅读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