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毅受贿案一审宣判
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丨新华社
编辑丨徐 楠 审核丨张 宇
统筹丨张 宇 监制丨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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