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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一个法官眼里的涞源反杀案之反转


星期天一个懒觉睡起来,拿出手机刷个微博,突然发现涞源那个妹子和父母一起反杀持刀入室渣男的案子又上了热搜。仔细一看,原来继前两天妹纸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之后,她的父母也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了。



说正事之前稍微解释两句,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对任何人不得认定为有罪”。法院依法审判定罪的前提是什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啊!那现在检察机关根本就不起诉了,法院不可能自己跑来给人家定罪啊。所以被不起诉=宣告无罪。



那你问猎鹰滋瓷不滋瓷?当然滋瓷啊!作为一个普通女生,猎鹰当然怕遇到这种事,也当然希望自己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作为一个专业法律人,看完这几篇长长的官方通报,特别是仔细研读经调查认定的事发经过之后,猎鹰认同最终结论。

长期骚扰威胁,还持刀上门。谁知道你拿着刀是想吓唬人还是想行凶?再说改主意还不是一秒钟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妹纸一家完全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具体理由官方通报已经说得很详细了,尤其是检方三连发,信息量相当大。猎鹰在此不赘述。



欣喜之余,猎鹰也有点心里话想说。看到网上很多人指责办案的警方,猎鹰心里有点替他们叫屈。因为最终呈现结果虽然很简单,可是要把这个结果查证属实却并不容易。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学物理学过的欧姆定律,认为电压=电流*电阻。这个公式看上去非常简单,可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探索出三者之间的关系却绝非易事。


同样的道理,很多案件最终结果一目了然,可要让这看上去简单的结论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就需要办案人员和机关付出大量的实践经历和成本去调查取证分析甄别,最终才能得出结论。毕竟普通网民只要张嘴发表意见就行了,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可是需要对案件终身负责的。

此外,普通老百姓很少接到社会的阴暗面,因此考虑问题也相对单线条一些。但是对于公检法等特殊机关来说,他们接触的社会、人性阴暗面太多,考虑的因素也多。比如涞源的案件,有没有可能女生一家是故意设陷阱?这类情节各位在小说或者影视剧里应该见过吧?文艺作品是虚构的,但其建立在生活真是的基础上,也就是说生活中真实存在(或者可能真实存在)这种情况。虽然涞源案中这个假设经调查被否定了,但办案之初却不能先入为主予以否定。或者再说明白点,我们现在看到的妹纸一家被宣告无罪恰恰是细致调查的结果。


说到这里,猎鹰也想对我们的立法机关多说两句,希望你们尽快出台针对正当防卫的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定义,既能作为公民的日常行为指导,也能成为一线办案人员(特别是基层民警)的办案指南。否则概念模糊不清,不但普通老百姓一头雾水,一线的办案民警也无所适从。毕竟,我们要鼓励正当防卫,也要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不是吗?


就这么多吧,希望妹纸一家尽快走出阴影,更希望妹纸能找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本文作者@绿洲猎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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