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长护险巨亏,经营险企从130家骤降至15家,带给国内多次赔付重疾险这些启示(上篇)
编者按
时至今日,伴随着承保人群逐渐老去,美国长护险亏损仍在继续扩大。
20世纪90年代,我国保险业曾蒙受了高预定利率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利差损打击,现今有可能受到以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为代表的费差损二次打击。
目前,我国大多数险企都推出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其保费也在高速增长。但是与单次赔付重疾险相比,多次赔付重疾险也蕴含着更大的赔付风险,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重大亏损,甚至破产,就如20世纪70年代美国推出的长护险一样。
注:本文分为上下两篇,今天推出的内容为上篇。
正文
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像极了今日的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化程度不断加重,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成为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01
美国长护险在经历快速增长后停滞,险企陷入“涨价—退保—赔付恶化—再涨价”的恶性循环
1974年,美国第一张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保单应运而生,且保障功能不断完善。
但是早期美国长护险的发展并不顺利,因为有政府提供的Medicare(医疗保险,主要面向老人)和Medicaid(医疗救助,主要面向穷人)两项医保制度向特定人群提供有限的护理保障。当需要长期护理,个人资产必须用尽后,才有资格享受Medicaid。政府提供的医保制度对商业保险挤出作用明显。
早期,美国对于长护险的管理也非常混乱。保险中介指使投保人不诚信投保,等到投保人需要护理时,保险公司却以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借口取消保险合同,这些都影响到长护险的发展。
直到1986年,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发布了长期护理保险示范法案和法规,规定了保单的最低标准和投保方应享有的权利,乱局才得以控制。
1996年,美国《联邦健康保险可转移与说明责任法案》(HIPAA)等政策出台,规定对个人和企业购买长护险可税前抵扣,美国部分州还试点实施“合作经营”项目,在获得医疗救助时,允许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保留高于医疗救助所规定的准入门槛之上的个人财产,这一额外财产的上限通常等于所购保险支付的保险金。这一项目旨在保护个人私有财产,此后长护险才得到迅速发展。
长护险的春天到来。20世纪末,运营长护险的公司数量达到高峰期的130家。在竞争压力下,各公司不断创新长护险保障内容,以求赢得市场份额。你赔付定期,我赔付终身;你宣布价格可调,我宣布费率不变;你选择定额赔付,我选择保额递增;你赔付监护中心,我赔付居家护理;你报销护理费用,我直接给付现金。
竞争的结果就是保障越来越好,保费越来越低,再加上早期定价不足的原因,很多保险公司陷入亏损,于是长护险价格大幅上涨,保险公司陷入“涨价—退保—赔付恶化—再涨价”的恶性循环。
2003年后,经营长护险公司大幅下降,到2017年只剩15家公司,见图1。
图1 1970年至今美国运营长护险公司数量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和实践研究报告。
02
行业错误定价、低估保费尝恶果,年度保费重估模式应取代平准保费模式
时至今日,美国长护险亏损仍在继续扩大,先看两个案例。
案例1:2016年1月,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提出收购美国险企Genworth集团,也有Genworth集团在长期护理保险老保单上亏损数十亿美元导致现金流紧张的原因。
案例2:2019年8月,美国通用电气被控380亿美元财务欺诈,长护险有高达185亿美元储备缺口。这则新闻引爆了通用长护险的巨大雷区。
美国保险公司在长护险上到底亏损多少,可以通过美国财务专家Harry Markopolos及团队2019年8月发布的针对通用电气的做空报告一窥究竟,见图2。
图2 美国财务专家针对通用电气的做空报告
可以看出,经营长护险的公司无一例外均为亏损状态,尤其是通用电气金融保险部门亏损幅度最大。
考虑到保单人均寿命达75岁,理赔率迅速上升,终身保单占比70%,人均保费低,准备金不足,又不能提高保费,且保费已交完人数较多,预计通用电气的一些再保险协议很快会出现750%~1000%或更高的损失率。
长护险亏损不可避免,原因是整个产品的定价基础存在明显问题。
美国最初推出长护险时,整个行业没有长护理险方面的理赔经验来做定价依据。由于长护险与失能收入补偿保险在签单、赔付认证等方面类似,所以,保险公司借鉴了失能收入补偿保险的理赔经验来建立模型,甚至有公司直接采用失能险的保费作为基准。
但长护险保障与失能险不同,多数持续终身,会积累数额巨大的准备金,在定价初期极大地低估了保费。
随着长护险经营年限增长,美国保险公司发现当初主要的定价假设,包括患病率、死亡率、利息率、退保率、保单继续率,实际都跟当年的假设发生很大的偏差,由此产生了巨额亏损。
美国Genworth金融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Thomas Mclnerney估计,从90年代初到现在,长护险投资收益的假设已经从最开始的5%的水平降到了目前3.25%的水平;退保率的假设从5%的水平降到了0.5%;保障年限,从最开始老的产品终身获得赔付,到现在行业赔付最长不超过5年。
与此同时,如上文所述,由于亏损严重,现在美国销售长护险的公司已经从巅峰期的130家跌落到15家,且大部分产品由6~7家公司销售,并取消了终身给付型的产品,新产品都设置了平均3年左右的期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同时设置了140美元/天左右的日限额。
在经历巨额亏损后,不只长期护理保险商,美国的保险监理官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学习过程。
1981年,美国出台《综合预算调节法规》,对长期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做出了说明,规范长期护理机构的运作。
2011年,奥巴马政府签署《社区生活援助和支持法案》,由联邦政府向公众出售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规定年满18岁并处于工作状态的人均可购买,扩大了长期护理保险购买人群的范围。
美国保险公司在长护险运营方面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一是扩大保障范围人群;
二是在初始定价中做出适当保守的假设,关键假设应充分披露给监管机构和消费者;
三是尽管在定价时已使用“最佳估计”,保险公司仍无法预测30~40年后的风险,应采用 “年度保费重估”模式取代“平准保费”模式;
四是培育私营市场增长,吸引新的参与者并鼓励产品创新,促进行业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更大合作。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我国多次赔付重疾业务实现高速增长的同时,实际也面临多重挑战,激进的产品定价叠加部分重疾发生率的变化、赔付支出攀升,加大了险企出现病差损的风险,具体分析请见“下篇”。
来源:慧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