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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不止,再出发——重新定义刑事辩护

Defender 李斌 Legal观察 2024-04-18

年初看到光圈老师对学习刑法的总结,心有戚戚,对呀,研习刑法不仅有益身心健康,以刑法为业者的人生也会比较精彩,因为“研习刑法者大多充满激情、‘干劲十足’,甚至有些‘生猛’,人生因此而多彩多姿。”

没想到,这么快就迎来了新的航道。

这段时间,跟原来检察院的老同事们组了一个团,力图用庖丁解牛的方式,对刑事辩护全流程进行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拆解:手把手带你拆解精细化办案全流程。也正式启用了这个搁置些许的身份:一名刑辩律师。

友人听闻我要回归律师行业,开玩笑说,你就学习怎么对付客户就好了。

这可能是法律圈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最大误会,认为做刑事案件最大的问题/优势就是没有一定之规,看人下菜碟,作业过程也完全不透明,唯结果论,结果不好,还可以把责任推给公检法。

这也是刚开始转型时没有选择直接做律师的一个因素吧,刑事案件到底该怎么办?是否就是如大家想象的那样,搞定客户就好了?

肯定不是这样。无论是这些年对中国法治进程的了解,还是与身边刑辩律师的沟通,尤其是在很多检法同事都转型成为专业刑辩律师后,大家的共识都是:

刑辩业务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完全可以做到物有所值,让当事人有充分的获得感;这也是一份非常体面、有尊严、有价值的工作,因为你办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一个个家庭、一段段人生。

正如张玉环无罪案件中,两位律师长达数年的坚持,换来27年羁押/获罪人生终得平反,不为报酬、不畏辛劳,只为给绝望之人以希望,用微光点亮真理和正义。

这也是刑辩律师区别与其他法律角色的特色所在。

01刑辩律师对公平正义有更加坚定的信念,做被害人的保护者、失足者的护航人

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当事人乃至世人对其的关注。

对被害者而言,用合适的方法来抚慰其受伤的心灵,让不法者早日落入恢恢天网,刑辩律师的介入和参与必不可少。无论是对证据的组织、案件事实的固定、侵权后果的查明,刑辩律师会用自己对刑事法律的熟稔抽丝剥茧,将明晰的犯罪构成呈现在办案机关面前,同时协助办案人员准确、及时地追诉犯罪者责任。

对失足者/违法者而言,一次有意无意的触犯法网,不仅面临牢狱之灾,后续民事权利、职业生涯乃至婚姻家庭关系等都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对家属而言,顶梁柱的不测,对家庭的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如何依法、合规的维护犯罪人的权利,给一个个家庭以希望,也是刑辩律师的职责所在。

在这个过程中,刑辩律师也会遇到灵魂纠问:坏人值不值得辩护?

据我观察,绝大多数选择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都是一群对公平正义有更强烈信念的人,甚至近乎偏执,他们相信自己可以用手中的法律为当事人织就一张细密的权利保护网,免受违法的二次伤害。

一个人的罪错是过去时,道德上的评价不能等同于法律上尤其是刑法上的评价。刑辩律师是坚定的罪刑法定、刑罚谦抑的信仰者,他们坚信刑法作为社会秩序的最后底线,应当被遵守,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司法者。

这种选择,也决定了他们会意气用事,不畏世俗,胸怀理想,对那些值得维护的权利,不惜一切代价去捍卫,甚至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微小的权利也值得保,再艰难的过程都要坚持。


02刑辩律师要紧跟中国法治进程,做司法改革的见证者和重要参与者


这就要求,刑辩律师不能只是个匠人,更要有大局观。中国司法改革,尤其是刑事司法改革,不是司法机关的一己之力、单方之言,刑事案件是最能牵动社会认知、形成社会共识的,刑辩律师的建言献策和身体力行,更加有助于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虽然之前律师的三难问题局部仍然存在,司法机关倡导的刑事辩护全覆盖、庭审中心主义,以及捕诉合一的尝试,都在力图提供一个控辩更加平等的舞台。在这种大背景下,刑事辩护的作用和力量已经不容小觑,在提供公正、可信司法服务的目标上,律师也好、司法机关也好,大家使命是一致的。

还有一些司法改革,可能也成为刑事辩护更大的挑战。比如,认罪认罚制度,很多人的观点是大大挤压了刑事辩护的空间。

考察国外公诉制度可得,大部分国家控辩交易是普遍存在的,大多有八九成的案件是在庭外解决的,真正需要诉诸正式法庭程序的,无外乎一二。根据最高检披露的上半年业务数据,认罪认罚案件已经占了全部公诉案件的82%,已经超过当初设定的75%的年度目标。


这其中八九的控辩交易/认罪认罚案件,如何参与、如何bargain,如何为委托人取得更好的利益,是新课题,也是司法改革倍加关注的重点。

还有审判中心主义对证据采信、认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追求法律真实的同时,如何说服执法者?如胡云腾大法官所言:“追求客观真实需要良心”,刑辩律师的任务就是要通过证据的组织,把案件事实更好地还原,发挥自己的桥梁作用,为司法者补齐视野中的盲角。


03刑辩律师要参加得了庭审、做得了大数据检索,做司法公开的示范者和受益者


最高法院推出的四大公开平台,尤其是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经过多年的数据积累和广泛的宣传引导,已经产生巨大的法治推动效应。


从2014年正式开始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不仅积累了高达9000万份的各类裁判文书,其中载明的法理和人情,也以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渗透入社会各个角落。


同案同判的指导方针,不仅法律工作者可以从中获得从业的灵感和经验,当事人也能很方便的掌握自己案件可能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甚至会从庭审公开网上对律师执行活动进行观察,考量律师的执业能力。


从案件公开的热度来看,无论是裁判文书公开还是庭审公开,关注度最高的都是刑事案件。这就要求,刑事辩护律师要高度重视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充分利用司法公开手段,做好个案服务和示范。

接受案件委托前对相关知识、客户背景信息的检索,还是在代理过程中各类文书制作、论理乃至辩护策略的确定,以及在庭审上发问、质证、辩护的全过程,都要充分利用公开数据和前人经验,要保证不仅本案的客户对自己的服务过程是满意的,让你的同台者/潜在客户看到你的服务成果(裁判文书或者庭审录像)也会信服你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

尤其是在案件裁量结果未能达到当事人预期的时候,你的辩护效果能否被当事人认同,就考验在辩护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全面、细致的律师职责,正义应当被看到,刑事辩护律师追求正义的过程更应该被看到。


04刑辩律师不仅要懂法,还要明了各个行业的运行规律,主动升级自己的知识体系,做规范与事实的对应者和解释者


刑法修正案马上要迎来第11个,刑事罪名也扩充到469+,相关的司法解释、立案标准不断更新换代,相应的刑事诉讼流程、规范也在不断细化,刑事辩护律师不仅要对刑事法律、专业知识了熟于心、与时俱进,更要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运行模式有透彻观察。


社会经济的模式创新层出不穷,加之刑法的滞后性,导致合法与违法甚至犯罪界限的认定愈发模糊,司法者如果仅从字面上解释法律,只要形式上与法条相符,犯罪的认定可能会失之泛化。

作为刑辩律师,有义务从原点出发,更好的理解和解释涉案现象,不仅对涉及的法律知识,还要对企业运营、盈利模式等深入了解,对知识体系进行升维。

例如,对“以房养老”、“私募基金”等问题,究竟是经营模式创新,还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甚至骗取贷款、诈骗的行为?

正确的认定,不仅需要对刑法各类犯罪处罚的法理和规定了熟于心,还要深入了解这类新型社会现象的组织模式、盈利模式,跟正常的企业经营是否存在本质的不同。要看到,经营模式的创新,往往是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而刑罚的动用,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被侵害,需要克制和谨慎。

这个知识升维的过程,既要对刑法规制的各种犯罪现象有一个基本的认知模型,又要对所涉及的新领域、新问题,快速熟悉并建立相应的知识体系,做到既深且广。

刑事律师就要帮企业/当事人合理划定合法和违规之间的界限,并将这些知识,用司法者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方式传递过去,更好的实现刑法的目的、维护委托人权益。


05刑辩律师不仅要能说会写,更要学会如何驾驭技术,做科技手段的设计者和应用者


审查阅卷、文书撰写、法庭辩论、意见传递都是刑辩律师的基本技能。同时,也要不断结合新技术的发展,对自己的执业技能进行迭代和强化。

这里强调的是法律科技的应用。作为参与者,也见证了法律科技在G端、B端的应用层出不穷,智慧法院、智慧检务领域一个个示范应用的落地生花。

例如,最高院开展的中国移动微法院建设,将线下的司法服务迁移到线上,可以让当事人、社会公众享受一站式的从咨询、调解到立案、开庭等全流程法律服务,不受时空限制的法律服务,在方便诉讼的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再如,检察系统研发的量刑建议辅助软件,用规则模型和概率模型将量刑规则变为内置条件,用类似于计算器的方式,方便、快捷的提供规范量刑建议。

如果能将这些技术手段很好的用于法律服务过程,将大大提升刑事律师的工作效率和辩护效果。

例如,了解各地法院网上立案的范围、网上阅卷的流程和方法,就可以免除现场立案、申请阅卷的舟车劳顿,节约服务成本;

掌握了大数据检索的方法,可以通过多个数据库的交叉检索,获取更加全面的知识体系,可以更好地确定辩点,甚至更加全面地了解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掌握了电子阅卷的方法,可以通过建立目录索引、全文检索、添加批注、文字复制、语音撰写等效率工具,大大提升阅卷的效率和效果;

掌握了检法量刑建议软件设计的原理和方法,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可以得出跟检法基本一致的量刑幅度,提出更加准确、合理的量刑意见,更好地与办案机关求同存异。

所以,刑事辩护律师不能仅局限于原来的手工作业模式,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来为自己的办案过程服务,甚至可以深度参与到法律产品的研发中,做一个善假于物者。


回头看看五年前选择离开检察系统,没有沿着最擅长的刑事领域直接发展,而是选择了法律科技这条看上去很酷的路。

经过了天同/无讼的企业法律服务+知识检索的历程,也经历在国双期间的大数据淬炼,最终在远在深圳的平安完成了法律科技生涯的阶段性成长。

见识了原来航道里绝无可见的一些人、一些事。

所幸,一直有贵人和聪明勤奋的小伙伴相助,兜兜转转,乘风破浪也好,兴风作浪也罢,人生底色丰富了不少。

这些收获也会伴随新角色重新生长。

做一个有良知和坚守的刑事辩护律师,重新定义这个值得尊重和重视的角色。

认真对待权利。

也保证权利被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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