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济宁市出台实施办法 全面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

近期,济宁市出台《济宁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推进平时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因地制宜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平时考核不搞“一刀切”,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充分赋权。在考核方案制定上,鼓励各机关根据部门职责、管理方式和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岗位公务员特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平时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指标设立上,将考核指标细化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个性指标则包括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等,考核时个性化指标权重不低于50%,特别是对于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突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
按照“不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避免过度留痕”的原则,细化形成了确定目标、工作纪实和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汇总上报等5个环节,在考核对象上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鼓励对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以及长期户外工作的综合执法部门人员,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考核坚持简便易行,尽可能压缩指标数量、层级,鼓励将公务员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统筹结合,切实减轻工作负担。

分类指导
建立动态联系点制度


明确平时考核工作中公务员主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责任和要求,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将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落到实处。
着眼于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创新建立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动态联系点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从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窗口服务、外出作业等类型机关中筛选一批单位,确定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动态联系点;结合其行业特点分别进行平时考核的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平时考核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持续提升平时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





强化应用
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


按照“谁了解谁评价、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通过真实记录公务员工作情况,定期总结、评价、反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闭环。
坚持“好”等次名额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在承担艰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当期平时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较差等次。同时,考核结果与选拨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相结合,有效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为您推荐
来源: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编辑:李妍璐    校对:刘丙营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