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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农村、城市社区党员集中培训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城市社区党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滨州市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要求,滨州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下发通知,对今冬明春农村、城市社区党员集中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对全市集中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做好示范培训。
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对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培训。
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对其他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0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学深学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02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注重党史学习教育。03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形势任务,拿出“山东走在前列、滨州当仁不让”的魄力,在“富强滨州”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04知识技能专题培训。对农村党员,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就乡村治理、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开展培训;对城市社区党员,重点围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就城市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开展培训。
1.市委组织部举办示范培训班
依托滨州乡村振兴党员干部培训基地,采取“课堂+基地”模式,举办全市农村(社区)党员素质能力提升班,围绕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两委”成员、党员致富带头人等领域群体开展示范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依托县级乡村振兴党员干部培训基地,举办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县(市、区)委书记带头,分管工作与基层联系密切的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为学员授课。重点围绕“1+7”党员教育培训任务设计培训内容,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集中轮训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培训基层党员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分批分期举办党员培训班,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任务为学员授课,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
4.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
农村、城市社区党支部要结合开展主题党日,将组织党员集中收看“灯塔大课堂”纳入学习内容,用好“我来讲党课”活动成果。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农村、城市社区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开展一次政治体检,反思检视问题,并抓好整改。
有关学习情况及时记入e支部。严格落实学时要求,党员每年参加线下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
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