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字丨财务】尝试讲透「非国际准则净利润」
字面理解,Non-GAAP就是「并非基于国际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净利润」。
在港股上市的企业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其中「投资净收益」(视同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股权激励当期支出」被视为净利润的组成部分。
对此,出于各种原因考量,许多港股上市公司会额外披露自己的「非国际准则净利润」,为财报使用者提供额外视角。
腾讯控股在其年报(2022年业绩报告P22)中表示:
「本公司的管理层相信,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计量藉(藉:藉由,通过的意思)排除若干非现金项目及投资相关交易的若干影响为投资者评估本集团核心业务的业绩提供有用的补充资料。」
美团-W也在其年报(2022年业绩报告P25)中表示:
「我们认为,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有助于通过消除我们的管理层认为并非表示我们经营表现的项目(如若干非现金或一次性项目及若干投资交易的影响)的潜在影响来比较各期间及公司间的经营表现。将该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作为一种分析工具使用存在局限性,任何人士不应将有关计量视为独立于我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之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或将其视作可用于分析有关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之替代工具。」
可以看到,非国际准则的计量方式更多是出于实用目的,而非准确性。主动披露此计量方式的公司,或需要为投资者排除非现金项目、投资项目的干扰,或为了保持经营业绩的连贯性而对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的项目进行加减腾挪,最终得到Non-GAAP。它只是管理层展示「我要这么做」,而非某种规矩,也无关合理性。
二、Non-GAAP如何变化的Non-GAAP的变化各行业、各企业都可以有所不同,不过无外乎对股权激励、投资收益等非现金、非经营类项目的加减,以腾讯控股和美团-W两家为例(此为净利润,而非归母净利润):
2022年度,腾讯的Non-GAAP=1887.09亿(净利润)+333.11亿(股权激励)-1646.98亿(投资净收益)+480.04亿(商誉减值拨备)+118.18亿(无形资产摊销)+57.63亿(捐款开支)+21.25亿(诉讼及和解费用)-58.39亿(所得税调整)=1191.93亿。
2022年度,美团的Non-GAAP=-66.85(净利润)+87.43亿(股权激励)-(-1.93亿)(投资净收益)+3.23亿(商誉减值拨备)+4.71亿(无形资产摊销)-2.18亿(所得税调整)=28.27亿。
腾讯的Non-GAAP包含了捐款及诉讼费用,而美团一般不包含。近些年,它仅在被「反垄断」处罚的年份,为保持业绩的连续性而加回了罚款。
三、投资者如何看待Non-GAAP正如公司自己所言,Non-GAAP仅是为投资者多提供了一个观察公司的视角,而非对国际会计准则下净利润的替代,所以,要了解企业真实的盈利情况,还是应当关注净利润及其变化方式、现金流量的动向。
投资者不应当在Non-GAAP「扭亏为盈」时欢欣鼓舞,因为这只是一个计算方式。
对于价值投资者,Non-GAAP的最大作用在于估值。国际会计准则没有「扣非净利润」的概念,对于投资资产较大的企业,采用现金流折现法或@老唐 的简易现金流折现法会遇到困难。此时,就可以将Non-GAAP作为一种应急手段。
Non-GAAP作为估值用数据非常方便,主要原因是:
1)Non-GAAP数据较为连续
企业的估值最怕跳脱,今天一个数、明天一个数,财报发布前一个估值、发布后是另一个(笔者在这点上做的也不够好)。大多数Non-GAAP会主动排除临时干扰项,帮助投资者聚焦于企业长期经营状况。
2)Non-GAAP数据排除了投资净收益波动的影响
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净利润估值时,投资的浮盈浮亏对净利润干扰较大,部分年份可能导致净利润失真,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盈利情况。这些波动通常巨大且毫无意义,关注于此的投资者常常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于是乎,伯克希尔用「透视盈余」(前些年)、腾讯用Non-GAAP,旨在减少投资波动等干扰,帮助投资者聚焦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
四、价值投资者如何使用Non-GAAP直接用。
和「扣非净利润」的用法一致。
在@老唐 的简化自由现金流折现法中,投资者将企业的归母净利润近似看作「自由现金流」(并非现金流量表中的「自由现金流」),其前提是公司的利润取得符合「三大原则」:利润为真(收入是真实的现金)、利润可持续(利润不是偶然获得的)、维持当前利润不需大量资本投入。
对于腾讯,经营获得的利润真实性毋庸置疑,但投资波动却不是真的。因此,若是将腾讯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归母净利润当作估值用的自由现金流是不妥当的。Non-GAAP扣除了这部分波动影响,增加了利润的真实性。
(同样的道理,永续经营假设下,腾讯的利润是可持续的;相较于利润产出,其资本投入可以大略忽视)
因此我们用归母Non-GAAP粗略当作估值模型中应用的「自由现金流」。
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将Non-GAAP粗略视为「自由现金流」,是否需要扣除其中的「股份酬金」?
不需要。
股份酬金(股权激励)是股权变化而非真实支出。
之所以将股权激励作为费用记录,纯粹是为了防止管理层通过滥发股权来侵占股东利益、美化净利润,在会计上,这笔费用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量对抵,不影响资产。
授予股票的唯一影响是总股本增加、每股权益被摊薄(这里假定股权激励的股本是立即增加的),若是将全体股东(总股本)作为一个合集,股权激励就是「空手套白狼」——「股东合集」将股本分成10亿还是100亿,对于企业的经营而言没有区别。
我们使用简化的自由现金流折现,计算的是企业的合理市值,因此这笔本身就是虚拟出来的费用不需要扣除。只有当我们确定了合理市值,需要进一步计算合理股价时,股权激励的威力才会显示出来——通过改变总股本数。
再进一步,如果一家企业长期实施股权激励,那么既有投资者的每股权益必然不断被摊薄,这在一些处于成长期的互联网企业中比较常见,此等行为会侵蚀投资者的长期收益。
于是有的企业通过回购注销来减少总股本数,增加每股权益,让总股本变得好看。
(股权激励和回购不是互为阴阳的一码事,二者底层逻辑完全不同)
这就引入下一个问题:回购注销的花费是否应当在Non-GAAP里扣除?
不应当,回购注销近似于直接分红,如果扣除属于重复计算。
回购注销的本质是花钱减少总股本,这个过程中,每股权益(资金)换成了每股权益(比例),没有任何变化。这和回购注销进不进成本端无关(当然,回购是不影响净利润的)。
这里的「没有任何变化」指的是回购行为本身,而非性价比。企业在市值显著低于内在价值回购是优于现金分红、市值高企时回购则是劣于现金分红的。
所以说,将Non-GAAP粗略视为「自由现金流」时,不需要扣除「股份酬金」、不需要扣除回购花费,前者的变化会体现在总股本里,后者从每股权益角度而言没有变化。
因此这两者如何排列组合(多激励少回购、少激励多回购、回购后用来激励<港股不可以>……)都不影响将Non-GAAP粗略视作「自由现金流」的表达,企业的净利润「含金量」只取决于「三大前提」(利润为真、利润可持续、维持当前利润无需大量资本支出)的情况,无碍于「自由现金流」之表达。
以上。
P.S.在文末补一段对话,@帅帅兄 提出的问题是:
如果有三家经营数据一模一样的三家公司,国际利润均为1000亿元,三家公司薪酬发放方案分别为:
a公司:发放现金薪酬100亿元
b公司:发放现金50亿元,发放股权50亿元
c公司:发放股权100亿元
那么三家公司的非国标利润分别为:
a公司:1000亿元
b公司:1050亿元
c公司:1100亿元
请问,三家公司估值是否相同?
我的观点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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