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悬了一个月的心终于放下,农民可以合法卖干货了!

食通君 食通社Foodthink
2024-08-04

农户自制的洋芋片正在经受烈日的曝晒。摄于陕西洋县。图片:食通社


1

干货”能接着卖了


全国农民关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出台。相比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其中饱受争议的“食用农产品”定义被简化,文本中不再规定食用农产品的具体加工方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22日发布的法规解读则直接强调:“鱼干、菜干、果干等‘干货’若仅经过简单晾晒,未经过其他加工工艺,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


2016年旧版《办法》和2023年5月4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及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新版中,关于食用农产品定义的调整。制图:食通社


“解读”虽然不算是正式的行政法规,但也是未来基层执法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对很多自制或售卖干货的农民和销售者来说,这下可以放心了。可以说,“辣椒干”也和前几天受到关注的“拍黄瓜”一样,让正常经营的农民和销售者不再担心市场监管执法和职业打假。


可以说,这一修订呼应了食通社此前多篇文章的诉求。5月29日,食通社发布文章《不让农民卖辣椒干,食品就能更安全了?》,对《办法》征求意见稿删除“干燥”一项提出异议。


在有关部门并未给出充分解释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认为,修改“食用农产品”的定义可能导致农民自制的菜干、果干、鱼干无法合法销售。这一担忧当即收到了读者大量反馈,很多农友也向我们反映了自制干货等加工品遇到的合规障碍,担心新法会让他们处于更不利的处境。


陕南乡镇早市上的羊肚菌干和豇豆干。图片:食通社


很快,新京报等主流媒体也就此事进行了跟进报道与讨论。为此,我们联合一些农民、销售者、合作社、学者、公益组织和消费者,共同向市场监督总局递交了一份修改建议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在最后的法规中,市监总局采纳了我们的建议。


2

 其他修改


与此同时,我们提及的其他两项建议,也在新《办法》中收到了反馈。


我们认为,要求即食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实施模糊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非常不切实际,对市场上做鲜切水果的小摊贩过于苛求。同时,我们还担心,原修订稿中“鼓励农产品带包装上市”的表述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包装浪费。


在新《办法》中,这两种表述均被删除。


食通社通过正式渠道提交的修改建议,在新版《办法》中得到了采纳。图为征求意见稿和新版《办法》的差异。制图:食通社


在其他条款中,我们也发现了类似的修改,特别是针对不同规模的主体,对企业和个体区别对待。例如,不再要求从事批发的个体户保留六个月的销售记录凭证,而把此项责任的范围缩小到农产品销售企业。征求意见稿对允许“农民自产农产品跨县售卖”的市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但在最新的《办法》中,这一表述也被删除。


这些修改都表明,在此次修订中,市监总局确实聆听了不同群体的意见,考虑到了不同规模生产者、销售者的情况,尊重和保护了他们的权益。新《办法》在一些细节上也比征求意见稿更切合实际了。


3

 “干货”之外的困难


虽然农友可以继续卖干货了,但在过去一个多月集中关注小农加工权益的过程中,我们还听到了这样的故事:


花椒油需要鲜花椒制作,难以长距离运输,但农民在当地找不到代工厂,办理生产许可证又非常困难,自制花椒油涉嫌违规;


某地农友有条件办理面粉加工小作坊,仍然需要想办法疏通关系,跟领导搭上话;


很多加工品难以办证,只能在当地售卖,一上网销售就被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


食品生产许可证。薄薄的一张纸,背后要求的是工厂级别的厂房与设备,至少要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图源:网络


这些不是个案,几乎每个希望通过简单加工提升农产品价值的农民都能说出类似的故事。这也让我们思考:修法成功,努力就结束了吗?


正如我们在之前的建议文本中已经申明的:农民自主生产简单加工品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不能以食品安全为理由“一刀切”。而保留自制干货的权利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小农的家庭作坊和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有着天然的区分:不同规模、不同技术、不同流通范围和渠道、不同加工品的种类、不同的原料来源。而在乡村中,家庭作坊自制的食品目前仍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也是许多农民的生计所系。而能否实现有区别的监管,对大企业和小作坊都“管得适度”,考验着有关部门的治理智慧。


4

发声

是维护小农权益的第一步


目前,针对小规模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制定管理办法的权力,已经由中央下放给地方。(此前已经有文章列举过各地的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制度,来看看你家乡的规定是什么吧)因此,推动地方法规对于自制自售的农民再“友好”一点,和修订全国层面的行政法规同样重要。


上个月,一位浙江的热心读者也参考食通社的文章和修改意见,向当地政协提交了一份社情民意反馈,建议立法部门和政府在制定针对小商贩的管理办法时,尊重小农生产销售的具体情况。


我们在西南的一位读者也是当地合作社的负责人,虽然干制菌菇的合法性总是让她提心吊胆,但她也对提交修改意见是否有用心存疑虑,看到修法结果后说:“之前的版本比较自上而下,缺乏实践基础。改是民心所向,说明自下而上的路是通的。”


这既是食通社创办的初心之一:让农民发声,也是我们的logo的寓意:做扎根在土地上的麦克风。


今年4月,食通社与各位农友、伙伴在农民种子网络年会上相聚。


特别感谢过去两个月来接受我们访谈,给我们留言,参与修改意见写作的各位农友、读者、学者和公益组织,以及跟进报道的媒体。此次是我们大家共同完成了一次“政策倡导”,履行了公民的职责和义务。


最后,我们呼吁关心自身权益的农友继续勇敢发声,让公众和政府理解你们的现实处境。而有能力参政议政的读者,也不妨尝试给你所在的地方有关部门提交相关建议。在 “大兴研究调查之风”时,这不也是调查的好田野吗?


- 这是食通社第 524 篇原创 -



食通社说

如果你对此有任何想法,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欢迎添加食通社个人微信:foodthink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备注“食用农产品”,并简单介绍一下你自己,我们会邀请你入群讨论。


编辑:食通君

版式:小树君


  扫码打赏,支持原创知食  


点击图片,阅读相关文章


回复关键词,了解更多内容

近期热文 | 食物课程 | 农友大会 | 菜市场 | MOSES | 食通社在路上 | 前沿食农 | 小农故事 | 节气餐桌 | 食农活动 | PGS | 种子 | 女性 | 气候 | 日本 | 作者 | 招聘 | 转载



点击「在看」,分享美味知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食通社Foodthink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