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班主题发言 | 游静:珠江风月与族群政治(上)
本文为香港大学比较文学系、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游静教授在2017年第六届中国“性”研究国际研讨会上的主题发言。经游老师本人授权,特此发布,与各位读者共享。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引用,请务必注明:游静. 珠江风月与族群政治. 黄盈盈、潘绥铭主编,积淀与反思:2016-2017中国性研究(下册). 香港:1908有限公司,2018:37-63.
本文分为上下两篇,本篇为上篇。下篇请见今日另一则推送。
开
讲
虽然“珠江风月也无边,不让吴娘只棹船”,但曾与秦淮风月、扬州画舫、海上花魁分庭抗礼的珠江风月一直较少有学者研究。慕名而来珠江游玩的中国各地文人雅士对于“窄袖轻衫装束新,珠江风月漾胡尘”别有特色的景致与地方习俗,仅仅是偶有微言而已。本文透过研读19 世纪末至20 世纪初中国报刊对珠江地区的风月文化、习俗及治理的书写再现,企图重新检视性别、殖民、民/ 种族政治与华南现代性的关系。
广州在《南京条约》前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Canton System),香港在《南京条约》后成为英国殖民地。由于当时不少广州、香港及澳门女性与外国官兵、水手及商人接触后患上性病,中国人称梅毒为“广疮”。1857 年,英国以“传染病条例”在香港变相设立公娼制度,成为整个帝国的管治版图中最早通过该条例的地方,比英国本土(1864 年,并只限于军营地区)与其他殖民地如印度(1868 年)等都要早。英国早期女性主义者抨击这个实施近八十年的公娼制度为野蛮落后,经过数十年抗争最终在1932 年立法废娼。民国废娼运动在自诩为革命发源地的广东,引起不少讨论。珠江三角洲人口流动不绝,废娼后风月被地下化,又制造了新的性别阶序。
前言
我并非历史或中国研究出身的学者,开展这题目的研究实在是不自量力。这个研究获益于殖民研究、娼妓历史研究及种族/ 族群研究三大领域,并企图从文化研究的角度切入,提出三者交错中没有被过去研究解答的问题及厘清的视角。由于这个场域中缺乏研究的方块甚多,本文是我初步研究成果之一小部分,碍于篇幅,能够讨论的媒体材料不多,相关问题未能深入探究,为本文最大的限制。当然,这项研究需要搜寻的数据 ,需要解答或问下去的问题很多,工程仍然非常庞大而艰巨。拙文只是企图勾勒及讨论过去几年来获得的其中一些硏究线索,所揭示的一些问题与方向。
问题意识
中国现代性与娼妓(或堕落的“新女性”)之间的互喻关系虽然已经受到学者关注,但由于此领域异常广泛及复杂,娼妓在古今中外定义不一,可供发掘的数据又琐碎散佚,加上性作为被投注庞大恐惧、感情、权力斗争的论述场域,更是长期被噤声、代言、移置、简化,虽然有一些历史学家的认真研究,但近代娼妓的面貌仍然非常模糊。香港学者何杰尧指出,如果讨论娼妓只依赖官方及半官方数据,如殖民/ 租界政府的文书档案及英文报纸中(包括治娼派及废娼派)的政策倡议等,容易让人以为中国娼妓只是长期生活在最黑暗的社会角落,而无视行业及经验本身的多元及多面向。(Ho,2001)这些道德挂帅的论述无法解答一大疑问:如果卖淫在中国真的这么惨绝人寰,社会各界怎样可能长期容忍并视为理所当然(“笑贫不笑娼”),国家又怎么可能一直不介入?并且,在中国的脉络下只研究官方论述容易造成政策在社会不同角落及阶层得以平均实施的假象,无视中国社会及历史现实的复杂性。多以上海或香港作为基地的华文公共媒体作为买办、士绅与大众之间的中介,同时扮演着政策及民生议论、阶级协商、反抗斗争的角色,成为中国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推手。因此,本文一方面爬梳影响华南地区的帝国倡议及政策,以脉络化当时的大环境;另一方面讨论华文媒体再现中性管治的疑难。阅读非官方言论怎样透过公共媒体,记述及响应性治理的如何执行及不能被执行,对了解中国现代性尤为关键。
华人社会的媒体再现怎样呈现南中国的性被殖民治理这具体过程?这些具体过程及反应细节又如何帮助我们补足/ 重写中国现代性与娼妓史?这是本文问题意识之一。
当然,在再现性管治的同时,媒体也非常热心地构筑及消费千变万化的风月景观中公共女郎以及她们审时度势在不同行业之间的流动;这些媒体中的她们,究竟现身为一个在社会中被相类似方式看待及消费的群体,还是一片多样并且互相竞逐的多族群光谱?构筑着中国现代性的报刊,怎样呈现与中国现代性同样缠扰不休的打工女郎及她们的内在差异?这是问题意识之二。
贺萧说上海是认识现代中国的钥匙,娼妓则是认识现代上海的钥匙之一。(Hershatter,1989)过去研究中国娼妓史成果颇丰的学者倾向专注于江浙地区(Carroll,2011;Field,2010;Henriot,2001;Hershatter,1999),以致这些研究常被引为讨论中国商业都会中性别规训的楷模,却甚少着眼于商业化更早及更普遍、非以士大夫主导的中国南方城市。本文问题意识之三是,如果把眼界南移,会怎样影响研究所得,及我们对中国不同的、不平均的现代性的认知?过去着眼于南中国殖民性的研究,多专注于殖民宗主国与被殖民社会之间的政治,要么呈现其为帝国中心及边缘,(Porter;Abbas 等),要么阐述帝国利用殖民地作为先锋试验场的手段来构筑帝国性的必需部分,以剥削殖民地的非人性来肯定帝国的自由人性,并藉此反驳中心/ 边缘的二元划分。换句话说,是管治殖民地的经验如何回馈/ 构筑帝国。(Howell;McClintock;Stoler;Levine)本文进一步反驳中心/边缘论,但重心从宏观的帝国版图移到细观的被殖民的南中国在地,及其在帝国版图中的差异/ 特殊性,如华南特殊的地理文化位置与高度商业化,包括非官方经济活动的蓬勃及妇女长期经济独立与流动,与前现代既有的族群阶序。
本文的问题意识之四,是审视华南早期殖民性与既有文化如何相互碰撞磨合以及承传转化,成为中国现代性的一部份。
不过,文化研究作为受社会学影响所以也受实证主义毒害的学科,是患有问题意识焦虑症的。我的文学训练却不断提醒我,如果能够重新发掘、整理及追认久被埋没的叙事,让当下之世,认识以及面对我们来路之矛盾复杂,看到现在中的(未)过去,其意义自非一般。我们文化传统中的文史不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高度商业化的珠三角
性工作在珠江三角地区的发展有它的特殊性。珠江三角洲土地肥沃,从新石器时代就有人居住,到秦汉时期迅速发展,自秦东赵佗在岭南建南越国,建都番禺,奠定了广州在岭南中心城市地位后,历经两汉、隋、唐、宋、元、明、清,广州仍然保持它的省会地位,城址一直未变。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国、明末清初的南明都在此立国建都,共计三朝十主。北宋时期,广州外贸占全国外贸总额的98%。明政府在广州设立“怀远驿”,专门接待远方来华的贡使和外国客商。商业活动的兴盛,也造成严重的贫富悬殊;广东又位于南疆的边远地区,在中国南方五岭之南,所谓“山高皇帝远”,华南人普遍漠视法纪,导致帮派、海盗、革命等活动蓬勃。
1685 年清政府解除海禁,曾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南关四口对外通商。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宣布封闭三海关,仅保留粤,广州成为全国通商的唯一口岸,史称一口通商,全世界与中国贸易的商人都得到广州进行交易。清初广州资本商品经济发展空前繁荣,都市人口相当集中,让参与消费的市民阶层得到壮大。当沈复失意于官场后,借钱做生意,并带到广州贩卖。广州这时候已经是一个极多文化的国际港口。《浮生六记》卷四《浪游记快》中写沈复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 年)正月游珠江的情景:
“同乡三友,拉余游河同观妓,名曰打水围,妓名老举,……先至沙面,妓舫曰花艇。……两船之间,钉以木桩,套以藤圈,以便随潮涨落。鸨儿呼为梳头婆。……一闻通舫后,妇呼有客,即闻履声杂沓而出。有挽发髻者,有盘辫者,傅粉如粉墙;搽脂如榴火,或红袄绿裤;或绿袄红裤;有着短袜而撮绣花蝴蝶履者;有赤足而套银脚镯者,或蹲于炕,或倚于门。双瞳闪闪,一言不发。……潮帮装束如仙……靖海门对渡有扬帮,皆吴妆。……纵横如乱叶浮水者,酒船也;闪烁如警星列天者,酒灯之灯也。更有小艇,梭织往来,笙歌弦索之声,杂以长潮之沸,令人情为之移。”
沈复笔下的珠江风月非常壮观,既多元又富地方色彩,打扮举止不按一般江浙闺秀标准:“有赤足而套银脚镯者,或蹲于炕,或倚于门”,但却别具风情,“双瞳闪闪”、“装束如仙”,令江浙文人“情为之移”。
鸦片战争后广州失去作为唯一通商口岸的专利权,但1870 年代广州仍占全国出口贸易五份之一,至1880 及1900 年代,广州又回复至占全国出口贸易三份之一。
但自1830 年代始,不同族群例如本地与客家之间的斗争、鸦片战争、欧洲及美国的经济剥削、土豪士绅与地主的勾结、内战外武,都致使广东地区农业逐渐衰落,破坏了中国的小农经济结构,从前繁盛的珠江桑基渔塘业也面临国际竞争而没落。如广东顺德,本来蚕桑业发达,但“自蚕桑失败,以致衣食无着者甚众。即就日常所见,马路上行乞之儿童、老弱妇女,为数不少。”(章有义,1957)这些社会政治及经济因素使农民生活条件下降,导致他们要么在地反抗,要么谋求其他生存空间。大批破产农民不得不外出谋生,不少曾经经济自足的妇女(如自梳、不落家等)流动到城市,成为娼寮老板、经理或工人等各种公共女性。
农民涌入城市,为各种娱乐行业提供人力及市场。而西式资本主义及物质文明借殖民租界及通商口岸等刺激中国现代工商业,让钱庄、珠宝店、戏院、茶楼、酒楼、当铺等迅速发展,与娼业唇齿相依。加上辛亥革命后中国政局空前混乱,操演派系斗争、不断变换的官、军、商要人需要议事交易、消遣联谊,他们成为娼业常客。据说广州花筵酒家就专设有密室供嫖客密谋议策。(吴雨等,1988)
19 世纪中国人口大量外移,近至东南亚,远至欧美,而多世纪以来与外国人及外国信息的接触也使华南人口特别倾向移民;外移的中国人口大都来自华南地区。他们不少移至江浙如上海等地谋生,有的南下至香港及澳门。1910 年广九铁路通车,使广州及香港(九龙)的往来前所未有地紧密(加上每天一班的渡轮往来珠江口及香港)。香港成为中国人口移往海外的主要窗口及跳板。1854 年在旧金山的华人女性中,卖淫是一个相当普遍及有高度组织性的行业;据估计1870 年旧金山的华人女性中有79% 为娼。(Hirata,1979)
安乐窝与险境
当时的谷埠指广州珠江码头一带,是粮食商人活动也是花艇聚集的地方;沙面是广州外滩上的三角小岛,与谷埠为邻。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王书奴,1933)中提到围着沙面岛的花艇及“蛋家寮”的盛况:
“明末清初,广州青楼,设在南濠。……清初妓馆,设于沙面”;“其地积沙而成,妓女以板筑屋,与茅寮等,故名曰寮。蛋户在水边筑板屋的叫蛋家寮,即本此意。沙面有帆影阁,为当时诸妓宴客地方,颇为繁盛。”
《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上编第五卷中刘国兴的《清末以来的广州娼妓》(刘国兴,2008):
“大寨集中在谷埠一带,各乡谷米用船运至广州,在谷埠停泊,故商贾云集。大舫供宴客,另有住家艇供妓女栖息。”
苏州人蘧园(欧阳淦/ 欧阳巨源/ 巨元/ 巨源/ 惜秋/ 惜秋生/ 茂苑惜秋生)的“谴责小说”《负曝闲谈》(约1882-1907)第二十一回把珠江风月写成“天下闻名”,“朝朝寒食,夜夜元宵”,比上海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写出其中“名曰安乐窝,其实险境”、“无影无踪”的刺激,异常生动:
“原来广东的谷埠,就和上海的四马路差不多,一种繁华热闹,不可以言语形容的。谷埠对面就是花田。花田栽的茉莉花、素馨花一望成林,到了好月亮的时候,望过去便如天上下了雪的一般。这些紫洞艇都在谷埠两边停着,真个是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且说广东谷埠的紫洞艇,就和吴门画舫差不多。那谷埠又叫做珠江,是天下闻名的。紫洞艇大的用链条锁着,在江里如雁翅一字排开。紫洞艇旁边,有一种小船叫做皮条艇,是专门预备客人带着姑娘到其中过夜去的。这皮条艇虽紧紧靠着紫洞艇,一个太矮,一个太高,相距总有五六尺光景。要是惯家,一跳便跳下去;不然,一翻身跌下水去,那可无影无踪的了。名曰安乐窝,其实险境。这都是广东风俗,看官们不可不知道的。正是:珠江风月也无边,不让吴娘只棹船;茉莉为城兰作障,酒香花气自年年。”
刘国兴《清末以来的广州娼妓》就记载了光绪廿年(1894)的“谷埠大火”的险境:
“时各行铺户,都有号称‘义勇’的自卫组织,闻讯纷纷出动手摇水车来救。对于延及沙面的火头,当地居民,不仅未予扑灭,且纷纷购置火水……,灌入水车中,向沙面方面喷射,致沙面方面的火势益炽。……当时,谷埠大寨中亦有不少妓女,激于义愤,相与激励寨中嫖客,出资购买火水,供水车喷射。”
火灾发生了,附近居民、妓女与嫖客还要一起购买燃料,加强火势,让火向沙面蔓延。
究竟沙面是怎样的一个地方?据目前数据显示,沙面就是广州的欧洲人租界;沙面岛上英租界有如Victoria Hotel、法租界内有French Bureau de Poste等深富殖民地色彩的建筑。美国人G.H.Thomas,An American in China:1836-1939 写到:1938 年12 月广州被日本攻占之时沙面这小岛的情况:守卫森严,没有马路,连人力车都不容,花草密茂,尤如一个安静的监狱。殖民的种族隔离及特权,可见一斑:
“We are virtually prisoners here and I feel boundup and choked by the situation after just one week.This ‘island’ of Shameen is about five blocks long by three blocks wide,with sandbags and barbed wire all about and armed guards at the two small bridges to the mainland…….No motors or rickshaws are allowed—or have ever been allowed on Shameen.There are a few bi cycles,but most people just walk. With no traffic of any sort,no streets are needed,so we have nothing but sidewalks,with wide boulevards of grass and trees and flowers in between.It is really quite a lovely,restful spot."
上海粤妓
广东人口有不少北上至上海谋生。《图画日报》42 期(1909 年9 月)特别写到上海“别派”的广东妓院之架势,“酒菜丰盛而精美”,“胜概豪情”:
“老旗昌开厅之豪举,老旗昌以旗昌洋行而得名。地在大马路之北。粤东妓女。均聚居于此。从前盛时有十余家。今则只存鸿月楼三家而已。客之设宴。必在正厅。陈饰颇华丽。固桌面尤巨。足容十三四人。酒菜丰盛而精美。鱼翅虾仁等菜。均仿大餐式。客各一分。上席时。院中鸟师另坐一隅。高唱粤调。和以弦索钲鼓。令人震耳于聋。而胜概豪情。即于是寓焉。亦沪上花丛之别派也。因绘为图。”
《图画日报》303 期(1910.5)更有《上海曲院之现象,岭南春色画中看》一篇,写其“春色乃异”:
“沪上曲院林立。苏帮扬帮而外。老旗昌更有粤妓。别树一帜。客至设宴。俱在厅楼。谓之开厅。每客须唤一粤妓侍酒。然后另叫外局。当未经入席之先。客如抹牌消遣。向例不取头钱。只须赏值厅者一二元已足。至菜价虽较福州路等各妓院为昂。然吝掷缠头者设宴一次……连各客所叫粤妓在内。大约不外三十元之数。是乐此一霄。主人只须费洋数元。反比他处为廉也……赞曰。江南岭南。地隔十里。风俗不同。春色乃异。设宴须资。碰和无费。抽阽头钱。所需无几。”
仔细描述了上海粤妓的独特风格及价位,与苏帮扬帮大异。
《点石斋画报》(约1884-1890)中有这样一个骇人的新闻故事,从对粤妓的怜悯可见上海文人的高姿态及排外:
“西人冶游多粤妓取其通西语而又肯移樽以就教粤妓亦以司空见惯乐于承迎前夜有某轮船之二副招粤妓双桂者至彼船作夜度娘双桂奉鸨命不敢不去去则西人早入醉乡不知西人因何意见拔刀刺双桂股股裂血溢大呼始遇救时已夜深不能登岸忍痛拳伏于船隅西人则仍为元龙之高卧天明酒醒始悔非是自投捕房愿给医伤费而鸨与妓亦以势力不敌忍痛了事呜呼以柔弱女子而时与豺狼共处不知前生作何罪孽。”
这里记述了两名粤妓在船上被西人拔刀刺伤的新闻,其中提到“西人冶游多粤妓取其通西语而又肯移樽以就教粤妓亦以司空见惯乐于承迎”及“呜呼以柔弱女子而时与豺狼共处不知前生作何罪孽”,指服务西人如接待豺狼,并非一般女子愿意,但粤妓则司空见惯,不过依然非常危险,凶多吉少。为什么粤妓会司空见惯?
《图画日报》1910 年第304 号中《嗜好与俗殊咸酸》称一种在上海专接西人的粤妓为“咸水妹”:
“惟花界中别有所谓咸酸妹者(或作咸水妹),其命名不知何所取义。若非俱系粤产,能操西语,故所接狎客皆系西人。……咸酸妹之专接西人,殆知西人之嗜好,与华俗不同乎?因作是图,以补曲院现象之关。赞曰:似花非花,似叶非叶,粤女婆娑,西宾款接。浑身倩洁,曰咸水妹,嘉名特别。”
“咸水妹”是谁?《小说新报》(1916 年2 月)《花史。近世花界源流变迁考》一文中曾提到“咸水妹”作为“其次”的等级:
“上海开埠之初迁地而来者粤妓为先卽今之所谓老旗昌也呼之侑酒每妓一金而开宴须费百圆盖粤人豪侈而尔日之商务盛也今皆散处虹口稍稍衰落矣其次则所谓咸水妹也苏妓之至沪者则有书寓有长三。”
究竟粤妓、西人与咸水妹三者关系为何?
被殖的“广疮”
鸦片战争后,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殖民初期,男女人口数目相差悬殊。殖民英军和远涉重洋来港的商人、工人、渔民多为单身汉。1872 年,在港欧洲男性45与女性的人口比例为5:1;华人男性与女性的比例为7:2,时至1931 年,在港华人男性与女性的比例调整至4:3,但欧洲男性与女性仍为7:2。(Miners 191)由伦敦传教士麦都思主编、香港第一份以中文为主的报纸《遐迩贯珍》1855 年第五号《近日杂报• 香港客岁户口册》报导官方统计:
“我大英编审国内户口以十年为期……打铁铺裙带路十九间村落三间船厂裙带路十九间村落十五间打铜铺裙带路九间娼寮裙带路二十七间福潮行及经纪馆带裙路九间。”
所谓“群带路”者,“实即维多利亚城,即今之中区商业地带。”(萧国健,2006)据此可见当时娼寮比例甚高。又根据1874 年官方统计,香港共有123 家持牌娼寮,1358 名妓女,也许揭示香港被殖民初期娼妓人口激增。但这些统计都只涉及持牌者、被统计地区与被统计者,非持牌、不(能)被统计地区及人口都不在纪录以内。根据目前的资料,香港当时究竟有多少娼妓及妓院,中国妓女与外国妓女的比例等,均无定论,但殖民初期香港性行业的需求及兴旺,却显而易见。
虽然性工作在中国古已有之,但最先被发现大量患上性病的是广东人,被认为是由香港、澳门、广州等南方口岸工作的妓女与外国官兵、水手及商人接触后患上,自此中国人称梅毒为“广疮”。澳门是在中国版图中最早被欧洲势力掠夺的殖民地,早期到香港工作的妓女大多来自澳门。有趣的是,当中国人借性病的命名一方面矮化广东作为边缘地区的文化,另一方面同时强化对外国人的排斥,英国人则在殖民初期以管控性病为由,不断巩固殖民统治及白人优势。换句话说,华人指外人带来性病,洋人则指华人女性是性病之源,是最需要被驱逐或防范的族群。
1845 年,港督戴维斯下令将香港所有妓女驱逐出境,但由于香港地域一直与中国相连,人口进出并无管制,流动频繁,驱逐后半个月,妓女人数有增无减。于是改用“寓禁于征”政策,倡议建立性病医院,医疗费用由妓女承担。1845 年5月医院成立,由香港警察司管理。警方按月向每家妓院征收5 元妓捐、每名妓女1.5元(1 元可买几十斤大米)。但性病医院只办了两年,遭英国商人反对,因为妓捐收入每月近400 元,性病医院每月支出仅180 元,英国商人指妓捐过重且被警方中饱私囊。1847-1856 近十年间,妓院依旧向警方私下行贿,政府对警方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传染病条例”与“自由意志”
“无论是官妓、家妓和私妓,中国古代娼妓贱优同体。一面是身份卑贱(政治压迫和社会歧视),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处于奴隶的地位;另一面生活优裕、奢侈,享受着封建社会一般妇女无法冀及的优裕生活。这表现为,一方面她们均不是自由之身:官妓属‘乐藉’,受官府辖治;家妓属家主,地位在妾婢之间,主人可以随意买卖;私妓虽不属官府垄断,相对比较自由,但她们大多为‘假母’买来,一旦沦落娼门,很难脱身,若想从良嫁人,需巨金赎身。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注重娼妓的社交功能,尽管她们社会地位低贱,但她们却比大多数被‘男女授受不亲’、‘男女非媒不交’等男女大防之封建礼教所束缚下的女性要自由得多。”(张超)
1853-1856 年间,英国正忙于应付克里米亚战争(Crimean War),这个系列战役使英军伤亡惨重,政府的无能尽失民心,1855 年伦敦发生反战暴动。英军的健康状况——尤其“传染病”的蔓延——备受关注,士兵曾被强制验身但又被认为“损害男性自尊”,打击士气。(Moore,1993)“传染病”的问题,于是由男性转移到妓女身上,强化性别阶序以及性污名,再透过殖民帝国的种族阶序转移到殖民地女性,让移置取得更大的合理性。同时,为了满足国民对救国英雄的渴求,英国传媒把前往战地服务的女性志愿者护士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吹捧成民族英雄,把她积极研究改善医院的卫生设施,创办世界上第一所非修道院护士学校,使护士工作专业化的能力,打造成像从天而降的、天使一般的神话(“上帝派来的天使”、“提灯天使”、“克里米亚的天使”),以弥补战后英军及国民的心灵创伤。上流社会出身、把卫生道德化、象征纯洁和崇高的南丁格尔,战后很快又投入于“救援”(殖民地)下层劳动女性的另一场道德战争。
1857 年,英国国会通过由驻港英海军司令史德灵(Admiral Stirling)提议“检验花柳传染病条例”(Contagious Diseases Ordinance),同年11 月24 日在香港实行。条例变相设立公娼制度,规定娼妓申请牌照、缴税、定期验身;娼妓如得病被验出则被强制拘留。香港是整个帝国的管治版图中最早通过该条例的地方,比英国本土(1864 年初稿通过,1866-1869 年间修订,只限于军营地区),与其他殖民地如印度(1868 年)等都要早。香港成了大英帝国实行性治理的实验室。十年后香港政府被英国国会要求根据英国刚通过的传染病条例修订1857 年的版本,1867 年7 月传染病条例(第十号条例)在香港修订通过,警权更大,使警方可以随时(不用搜查令)搜查任何民居,逮捕私娼。警察只要宣誓他有怀疑的理由就可以提出控告,举证无罪的责任在于被告。1878 年保良局创立妓女羁留所。1879 年再修订,11 月“取缔花柳病传染病条例”通过,条例更细致化。本身为爱尔兰裔天主教徒的第八任港督轩尼诗(Sir John Pope Hennessy,1877–1882任港督)1880 年写给英国公爵的信中说:公娼制要旨是“为皇家士兵及海军提供干净中国女性”。这时期的政治论述把性工作者假设为传染者及社会卫生问题的制造者。
但殖民政府面对华人社会却是另一种姿态。香港政府发给妓女的牌照上写着:“大英国政/ 一本爱人/ 尔等妓女/ 身皆己身/ 或来或往可任意行/ 倘被逼勒/ 诉官可申”。公娼制度在殖民地实施时被挪用为替殖民机器装饰门面,强化殖民意识中(吊诡的)自主、自由及法治精神。牌照宣称帝国关爱,给人阶级平等的印象,实际上却是一项巩固殖民治权,不断重复阐述殖民者及男性在所有公共空间的拥有及行动权,也把亘古有之的华南性行业罪刑化。相较中国古代娼特有的“自由”与“不自由”并存的身份,这个现代发牌制度为香港的华人社会重新定义了什么是“自由”与“自愿”。新入行的娼妓需要先接受盘问,肯定她们入行是能够自称基于“自由意志”,并非被拐卖。
传染病条例在香港实施时遇上不少困难,殖民地法律所想象的与叙述的社会跟华人社会的习俗落差甚大,如华人娼妓宁愿受罚也拒绝被西方医生验身,华人娼妓除底层的蛋家(亦作蜑家、艇家、水上人等)外一般也不愿接非华人客人,所以强制验身及登记只在服务洋人的娼妓身上执行。当时华文报刊上大量的性病药物广告也呈现中国男女均以一切方法避免上医院接受检验及治疗的现实。在传染病条例在港实施23 年后,1880 年的报纸上仍可见大量(超过90 间)“私窠”被查封的新闻。1874 年8 月4 日《循环日报》上有新闻“港中议局加酬劳二十五元稽查娼寮总巡所华妓舍禁酒”。1880 年3 月4 日《循环日报》:“娼院近闻洪恩里娼寮封禁无倚门卖笑私窠子尚余二三间想此次雷历风行不致如前”;1880 年3 月23 日《循环日报》:
“城西洪恩里日前已封九十多间娼寮但在文涧书院保甲局有人向未封娼寮索每间银五两后覆封要租赁颂向祟正堂公所面议”;1886 年1 月8日《循环日报》:“私开娼寮 苏亚男泥水匠也因在怀安里四号门牌之屋开设娼寮未领牌照罚二十五元”
1886 年1 月13 日《循环日报》:
“私寨被罚 黄亚四孀妇也因在西营盘二街二十二门牌私开娼寮被拘罚二十五员不完监六个月;查封私窝初一初五二日本港华文政务司查封私寮共有四处”。
从这些报导中可见,条例通过后大量场所被查封或地下化,警方仍然是条例的最大得益者(“加酬劳二十五元稽查娼寮”),而这些被查封的场所受害人,可男可女,多来自社会资源较弱的阶层(泥水匠、孀妇)。
当时的公娼制度规定登记资格必须为成年、未婚,及自愿,即自称非被诱拐或逼迫从娼的妇女。这些条件都跟当时从娼的实际妇女状况有不少差距,不够格或不愿意成为公娼的就成为私娼,逾越种族或地域界限的妓女或妓寨皆会受罚。如1880 年8 月18 日《循环日报》上载:
“有妓妇七人夜行无照罚五元不甘作苦工十四日同时有二妇夜行无照而服饰行为如妓妇无异罚二元或苦工三日”;1880 年9 月17 日《循环日报》:“维持风化有妓妇数人夜行无照罚五元惠灵顿街夜行妇无忌有伤风化以后罚二十元。”
单身女郎身上如没娼妓牌照就不能在市中心公共空间夜游。这些新闻显示公娼制虽然查封了私寮及规管了部份女性,但并没竭止私娼的需要。
1874 年5 月26 日《循环日报》上有这样一则故事:
“传教士入禀港督臬宪衙门按察司摩利臣判错案 江亚芝被拐卖入青楼但买方说是娶她为妻所以判回买方因此西妇要求救江亚芝最后出苦海而升乐园。”
妓女究竟是否自愿、未婚,还是被拐卖等,连西方传教士及港英法院之间也不一定有共识,不过有基督教背景的《循环日报》在叙事及措辞上在此明显站在传教士的一方(“出苦海而升乐”)。1874 年6 月4 日《循环日报》上再有“二十多名被拐出洋”新闻:
“寮主梁华及妇人禁狱中被拐妇交爱肓堂发放从良其中三人有夫皆在港。”
在这两则法庭新闻中,妇人是否被拐及是否已婚(于是为良家妇女),都难以被断定。唯一可肯定的是,在第一则故事中,西方女性传教士与港英司法机关在诠释在地现实及道德意志方面均存在巨大冲突,而前者从此案中获得更大的权力与合法性。这些媒体再现清楚显示深具殖民、宗教道德意识的性管治机器与香港华人生活现实之间存有巨大落差,法律与宗教想象及呈现的叙事都难以适用于描述及了解在地伦理关系。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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