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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访的丰县教师李秀娟,为何会缺失法律信仰?

卉姐 卉姐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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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丰县教师李秀娟声讨当地教育和公安部门的公众号文章引爆舆论,点赞就达10万加。



当事人李秀娟称自己孩子眼睛被同学伤害后,带着孩子到北京治疗,


结果被当地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某殴打。


公开信发布不久,李秀娟夫妇在徐州市的云龙湖景区被找到,并前往派出所协助调查,


至当日23时,李秀娟夫妇已从派出所离开,回到位于徐州市泉山区凤凰山康居家园的家中。


我曾劝转发此文的朋友,要三思,因为这样的一面之词,疑点太多。


很显然,当事人的求生欲很强,万念俱灰的话,标题应该是:


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所以说,出场有点跳楼要挟的画风。


往下看了几段,更觉不对头了。



孩子被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后,哭了整整一年,


到底是为了渲染悲情,还是为了凸显自己不称职的母亲形象。


孩子伤了眼睛,身兼教师和母亲和双重身份的她,没有能力安抚孩子也罢,居然放任孩子哭一年。


即便健康的眼睛,这么个哭法,也会哭出毛病来的哎。


至于接下来的描述,更是匪夷所思了。


基层警力如此紧张,派出所民警自然不会没事找事,


至于执法中,有不当行为,那是另当别论。


不过,作为前政法记者,我所接触的基层派出所民警头上都时刻戴着紧箍咒。


像这种疑似黑社会做法的暴力行为是非常罕见的。


这年头,体制内人,随便拿自己饭碗开玩笑的人真心不多。




因为李秀娟去北京,当地相关部门如临大敌。


要知道,3月初,适逢两会。


可见,之前,她是个颇令这些部门头疼的上访户。


关于孩子的伤残赔偿问题,学校可以协助协商解决,但无法强制另一方给足当事人所要求的数额。


学校无力解决的民事纠纷,自然应该诉诸法院。


学生监护人该负责多少,学校该承担多少连带责任,交由法律裁定。


李秀娟说,一年多后,自己开始走法律程序。


至于她是如何走法律程序,未见只字描述。


既然开始走法律程序了,为何还要打算扔下一双儿女和双方年迈的父母,做出不负责任的自杀之举呢?


关于伤人的孩子,估计也是来自普通家庭,


如果对方家庭是个有权有势的,明显欺负人,这样的燃点,李老师是不会在文中放过的。


闹,无非是因为赔偿达不到预期。


今晨,新京报推出《徐州教育局回复李秀娟之女受伤事件:索高赔偿致协调未果》。


这跟我昨晚对该事件的性质判断是一致的。



 

今晚,丰县人民政府就该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


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


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


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到医院检查,并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


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6万元,


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


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


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


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其中15次越级进京上访,


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4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


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多部门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某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


2019年8 月2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派出所于2019年3月1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


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


2019年3月2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


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


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实,2019年6月21日,丰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李秀娟的丈夫梁士伟周楼小学校长,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


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


梁寨镇中心校于2019年3月14日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我一直没觉得学校有啥问题。


孩子失明到底是手术引起的,还是拉链伤害造成的,当然要搞清楚。


而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才能厘清因果链。


至于警方有没有问题,目前还不好说。


客观上,警方执法过程中,是存在瑕疵。



于是,有公众号便开始带节奏。



视频里的内容明明说得很清楚,仅仅是现场执法记录仪没电。


至于有没有刑讯逼供,视频是可以查看的。


放心,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若教育公安部门确实有违法行政行为,需要给李秀娟和万千网民一个交代,


同样,如果李秀娟通过隐瞒事实,无中生有的方式,诬陷当地行政机关,


想利用网民的同情,给相关部门施压,从来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她也得接受相应的惩罚。

 

 


我们的命运,漂流在无常之上,命运的转折总是来得急促。


李秀娟夫妻都在教育战线,丈夫还是校长。


公开信息显示,这个家庭在徐州泉山区和丰县均有房产。


在当地也是妥妥的中产阶级了。


据本人丰县的朋友透露,李秀娟的工作所在地梁寨镇是丰县南部的一个镇,


离县城有100多公里,两个小时的车程。


从梁寨镇到徐州泉山区跟也是差不多的路程。


这对夫妇也是相信教育能改变命运的,为了让孩子享受充分的教育,他们把孩子送到城市里读书。


从他们在两地购房可以看出,这个家庭还是擅长远景规划的。


如果没有两个孩子的无心之举,就不会引发李秀娟的越界维权,这个家庭就不会由此拖进烂泥塘,她也不会在信访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上访的诉求先是为了解决赔偿,后来变成恢复丈夫职务和撤销对自己的处分。到后来都无法解决的时候,变本加厉地上访。


信访更多是作为缓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而存在。诉诸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身为教师,为人师表,遇事更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和程序内说事,


而不应是不请假、不调课,长期闹访、缠访。

 

 


为什么李秀娟会缺失法律信仰?


梁寨镇周楼小学是所乡村小学。


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李秀娟尽管偶尔在节假日可以逃离乡村,享受现代化的城市生活。


但是,乡土生活的习气,依然在她身上有着深深的烙印。


在中国农民传统的思想观念中,乡土规范最具权威性,尽管有时候是违法的。


乡土规范讲求“和为贵”,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纠纷,是不合时宜的。


一旦有人用法律手段或其他方式破坏乡土规范秩序,


乡土社会的攻击武器——“舆论”就会成为制裁冒犯者的武器。


在梁寨镇,李秀娟和丈夫也是有头脸的人物,估计没有他们搞不定的事情。


然而,他们在梁寨镇的强势,应用到丰县处理具体问题时,却失效了。


客观上,当前社会,的确存在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维权怪现象。


鉴于信访制度的存在不合理性,2014年,就有人大代表呼吁取消信访制度。


但作为平息群众情绪的渠道而存在的信访制度,在今天的中国仍有存在的土壤。


深层次的原因是社会不公现象的存在,使民众对法律不信任。


才会有面对一面之词的文章,大家不加思考地转发,无条件相信控诉者定是个有冤的窦娥。


这是法律的悲哀。


我们的社会要想树立法律权威,只有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人们相信法律,并且视法律为真理。


法治中国,任重道远。

  

END

卉姐,前资深媒体人,野生情感砖家。著有特稿文集《假如没有这些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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