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开始啦!
冷暖系心间
家园在身边
作为单位中的活力阵地
社区里的职工大本营
职工之家和贴心娘家人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助推争创先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
树立先进典型示范
柳州市先进职工之家
先进职工小家
优秀工会工作者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开始申报啦!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分会(小组),以及专兼职工会工作者和一线工会会员。
(一)市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成立基层工会组织或分会(小组)满一年,且获其上级工会合格职工之家(小家)称号,可以根据自检自查情况申报(柳州市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除外)。已获得全国、自治区以及2015年以来市级荣誉称号,不重复申报。
(二)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正、副主席和工会工作者。已获得全国、自治区以及2017年以来市级荣誉称号,不重复且不与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交叉申报。
(三)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加入工会组织一年以上,积极参加和支持工会活动,热情为职工会员服务的生产一线工会会员。已获得全国、自治区以及2017年以来市级荣誉称号,不重复且不与市优秀工会工作者交叉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市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按《柳州市基层工会先进职工之家评分标准》或《柳州市基层工会先进职工小家评分标准》进行申报,凡是经过自检自查,自评分达90分以上,且不超过单位总数的30%,均可以申报。
(二)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心工会工作,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对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紧密围绕单位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或效果;
(4)严于律己,恪守党风廉政准则,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受职工群众拥护和信赖;
(5)热心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干部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受到干部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三)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工会工作,努力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3)热心为干部职工服务,能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在各项工作中完成工作任务好。
三、验收确认步骤
(一)市先进职工之家(小家)
基层工会逐级自主申报,没有名额限制。
1.对照所申报项目的对应条件开展自查自评确认;
2.征求职代会或工代会意见,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
3.将参加本次评选的情况和自评分在本单位厂务公开栏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职工无异议的逐级向市总工会申报;
4.申报数量超过1个的,按推荐顺位汇总上报;
5.申报结束后,由市总调研组到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6.市总根据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通报确定名单。
(二)市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按分配的名额申报。
1.接到名额分配通知的单位根据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2.征求职代会或工代会意见,审议通过后方可申报;
3.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厂务公开栏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职工无异议的逐级向市总申报;
4.申报结束后由市总审核,通报确定名单。
(三)验收调研内容
一是听取申报单位建家情况汇报;二是查阅近两年工会工作资料原始档案;三是实地查看职工之家阵地;四是对荣获2018年度柳州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单位随机抽查。
四、要求
(一)依照相应表格进行填报、盖章,均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超页(限定为1张纸)。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市总基层工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lzsckb@163.com)。各类表格及评分标准均可在“柳州市总工会”网站下载。
(二)验收调研工作原则上从2020年10月10日开始至11月30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各调研验收小组与申报单位协商确定。
联系人: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鄢 苏
电话:2872609
电子邮箱:lzsckb@163.com
温馨提醒
申报时间为期两周
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赶紧申报咯
下一个先进职工之家就是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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