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中介有问题,打这个电话投诉!今年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专项工作开始啦
注!意!啦!
我市今年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乱象整治专项工作开始了
我局将联合多部门
与“双随机”同步开展工作
向住房租赁乱象“亮剑”!
专项整治期间
我局还开设举报电话
受理中介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投诉
举报电话为0592-2859088
近年来,我市住房租赁中介行业秩序日趋规范,但由于机构逐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行业内不良执业行为仍有存在。
为巩固往年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机制体制,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日前,市住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厦门银保监局、市网信办6部门成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我市2020年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专项工作。
漫画/刘哲姝
整治工作分三阶段
与“双随机”同步开展
为将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充分利用时间与人手,我局将2020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与本次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
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对照专项整治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将对照重点整治项目,结合“双随机”检查,开展现场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集中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
我局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推广运用,并联合6部门建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至今年11月。
着眼八个重点项目
加大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工作整治范围除了从事住房租赁中介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外,还涵盖了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将“双随机”抽取36家机构,并额外增加被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执法人员将从以下八个重点项目着手,对上述对象开展整治:
1
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2
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3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游离在监管之外。
4
违规对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5
对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6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资金。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
7
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8
违规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开设举报电话接受投诉
设立调解中心解决纠纷
为更加及时全面地发现问题,让群众参与行业监督,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开设举报电话受理中介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投诉。市民朋友若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上述不良行为,可拨打电话0592-2859088向我局举报投诉。
另外,受我局委托,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今年7月1日起设立住房租赁调解中心,在办事大厅开设住房租赁纠纷调解受理窗口,接受住房租赁纠纷调解申请、行业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群众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民事利益纠纷(如合同纠纷、拖欠租金、拖欠水电费、拒绝返还押金等)均可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受理途径如下:
●受理电话:0592-5121130
●现场受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95号君临宝邸4楼(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受理网站: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网(http://www.xmf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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